沒過多久,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由於當時對法理解不深,不敢去北京證實法,就在家裏抄了近八遍《轉法輪》,還有其他講法。後來,師尊開始陸續發表新經文,通過學法,我知道了自己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要證實法,救度眾生。此後,本地區證實法的項目,只要我知道,我都積極參與。比如:掛條幅、噴油漆、做資料等等,覺的自己很精進了,同修也說我精進,因此忽視了向內找。
由於忽視了向內找,被邪惡迫害兩次。即使在勞教所,我也是想盡辦法反迫害證實法,比如喊口號、不簽考核、抵制迫害、給大隊寫真相信等等。再加上自己很重視背法,所以得到同修的認可,加重了自己認為自己精進這顆心,由此也遭受了幾次身體上的嚴重迫害,當時自己也想不明白,經常問師尊:「師父,到底為甚麼會這樣,師父,到底為甚麼呢?」
直到半年前我從勞教所回來,身邊的矛盾開始突出,我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跟孩子爸爸離婚近二十年,在我第一次被迫害的時候,他看過孩子幾次。因為當時迫害形勢嚴重,考慮到孩子需要照顧,我就同意讓他搬回來住。這些年我們各居一室,我從來沒有在色慾這方面做錯過。在各方面,我都是嚴格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在生活上關心他、照顧他,在錢財上從不跟他計較。直到今年孩子回來坐月子期間,他一分錢不拿,甚麼活也不幹,吃現成的還挑毛病,這時我的心裏就不平衡了。
我開始向內找,為甚麼身邊的環境變成這樣了?而且一直支持我修煉的孩子也開始不理解我、疏遠我。我想可能是我倆這種關係不應該住在一起,因為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是要留給後人做參照的,我就考慮不能再住在一起了,要不他走,要不我走(因為我還有一套房子出租)。當我下決心這樣做時,我就越看他越不順眼,心裏憤憤不平,利益之心也起來了,最後只要聽到他的動靜,我的心裏就煩的慌。
這時,在教養院認識的一個外地同修來看我,知道我倆的現狀後,同修說,以前沒修煉時不知道法理,沒做好跟他離婚,現在得法了,為甚麼不跟他復婚反而要趕他走呢?我說出一堆理由,同修說,你沒有慈悲心,你沒修到那個境界,你包容不了他。你沒想想這個生命跟你在一起是多大的緣份,你要是把他推出去,他不就變的越來越壞了嗎?
同修的話震撼了我,這麼多年以來,我第一次開始靜下心來認認真真的找自己。這一找,真是讓我如夢初醒,原來這麼多年我做的一切都是為私為我的,都是為了自己的圓滿。而我平時精進的表現,是因為我知道只有達到師尊的要求才能圓滿。這種精進的表象把我自己都矇騙了。因為覺的自己修的好,所以甚麼事情都用「我」來衡量,與同修相處時只想改變別人,不想改變自己,但自己還覺的自己是在證實法,法理清晰,對法堅定。其實這恰恰是法理不清的表現,同修都在不同的境界,法對同修有不同的標準,怎麼能用自己的認識去改變別人呢?這恰恰是不能站在別人的角度替別人著想的舊宇宙生命為私為我的典型表現。這個東西隱藏很深,很根本,卻又很狡猾,它能引申出很多敗物,比如證實自我的心、同修間的間隔等等,甚至親朋好友的不理解,根子都來源於它。
當我找到這個根本的執著時,慈悲心油然而生,再幹甚麼事情,我會站在對方的角度為他考慮,想想對他會不會有甚麼傷害,他能不能承受的了。當我有了這個改變後,周圍的環境隨之也在發生變化,孩子爸爸能主動關心我,幫我幹點家務活,家裏的開支他也承擔了很多;孩子也不再干擾我救度世人。我想這就是師尊要求我們在修煉中達到的無私無我、先他後我、正法正悟的覺者的那種境界吧。
同時我又明白了師尊講過的「整體提高,整體昇華」法理的更深一層內涵。以前我站在為私為我的基點去改變別人時,是想人為的形成整體,現在我明白了整體不是通過改變別人強為達到的,是通過我們自身在法上歸正後自然而然形成的。
以上只是我在目前這個層次上的一點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