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崔維凱被蒼溪縣國安及派出所人員在家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蒼溪縣看守所。家人一直沒有他的消息,也沒有收到任何部門出具的拘留證或逮捕證。後經多方打聽才得知崔維凱的案子已進入法院階段。崔維凱的女兒請了北京律師為其父作無罪辯護。但蒼溪縣「六一零」(專司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國安大隊、法院與崔維凱女兒的單位(幼兒園)領導輪番出動,對崔的女兒進行威脅、恐嚇,不許她請北京律師。崔的女兒嚇得不敢接律師的電話,連電話號碼都換掉不敢用,最後在中共壓力下,解除了請北京律師為父親做無罪辯護的合約。
緊接著,蒼溪縣法院在沒通知崔維凱的女兒及其他親屬的情況下,立即秘密開庭,非法判崔維凱三年刑。
與崔維凱同時被綁架的另一名法輪功學員曾玉賢(蒼溪縣原商業局會計師)也於同日(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上午被蒼溪縣法院非法開庭。法庭不顧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在所謂「審判委員會」的操縱下,將曾玉賢非法判刑七年。
隨後,崔維凱的女兒也無端被其領導辭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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