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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館幹部被湖南女子監獄關小號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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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益陽市群眾藝術館幹部、法輪功學員郭照青在郴州被警察綁架後,被打得全身青紫麻木、不能行走。之後被劫回常德市,被秘密非法判刑十年,於二零一零年初被轉至湖南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目前被關入小號折磨,遭受所謂的「攻堅」。

郭照青
郭照青

郭照青女士,今年三十八歲,出生在一個高級知識份子家庭,大學畢業。她是益陽市群眾藝術館幹部,書法家,曾多次被評為系統先進工作者,在單位和社會上是一位廣受好評的優秀青年。一九九六年,郭照青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因為堅定修煉法輪大法,被免去市書協秘書長等職。

郭照青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郴州十幾個警察衝進住所打成重傷,全身麻木,下肢癱瘓,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久就出現兩小腿肌肉萎縮。轉送到湖南省女子監獄後,被關押在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六監區二中隊。那裏的獄警為了達到所謂「轉化」的目的,不管郭照青雙腿肌肉萎縮的事實,叫人強行拖她行走,美其名曰「康復訓練」,實則是肉體迫害。非法剝奪其家人接見的權利,理由只有一個:郭照青拒絕配合監獄的一切迫害,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目前湖南省女子監獄加重對郭照青的迫害,將她關入小號,企圖強行轉化,即所謂「攻堅」。

湖南省女子監獄為了逼迫被非法關押於此的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內長期設有洗腦班,其洗腦手段殘忍恐怖,就算是被洗腦迫害寫了被迫寫了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書等「三書」監獄也不會放鬆,繼續安排一個夾控隨時控制,離開監內洗腦班回到監房後仍不許和同房間的昔日同修說話。不只是郭照青,全省各地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在黑窩內都遭受著難以想像的身心摧殘。

附錄一:湖南省女子監獄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

湖南省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設在監獄食堂的頂層,一個無人知曉的角落。主要由惡警肖平、周嬋、李珺、毛慧平、羅堅和近三十名重刑犯組成。用各種強制的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迫害手段主要如下:

一、為了防止罪惡行徑被洩露,獄警常常以接見、談話為幌子,將法輪功學員騙出監號。獄警指使罪犯躲在陰暗處,在法輪功學員經過時,從後面將她打倒在地。然後用事先準備好的濕抹布死死捂住她的眼睛、鼻子、嘴巴,強行拖到洗腦班。進門後將她重重的摔在地上,由於用力過猛,法輪功學員的鼻子、口腔頓時被摔的鮮血直流、鼻青眼腫。

二、隨後,獄警和罪犯將法輪功學員隨身攜帶的物品全部沒收,據為己有。

三、洗腦班長期門窗緊閉,戒備森嚴。每個法輪功學員被關在一間房內,由兩名罪犯二十四小時輪流夾控。不准走動、不准睡覺、不准喝水、不准吃菜;每天上廁所不得超過兩次;打罵、恐嚇、罰站、戴鐐、戴銬、禁閉等迫害時有發生,整個氣氛極其恐怖。

四、上廁所、洗澡必須在半夜二點,在罪犯的監視下方可進行。洗澡、洗衣不得超過五分鐘;衣服只能晾在廁所內;如有違反者:輕則辱罵,重則取消下次洗澡資格或遭到其它迫害。

五、每個房間放置一台電視機、一台VCD,晝夜播放栽贓、陷害法輪大法和創始人的錄像片,強迫法輪功學員盯著電視機看。否則,不准睡覺、整天罰站、戴銬。許多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強迫站得昏倒在地、大小便失禁、全身浮腫或引發各種疾病;許多年輕的法輪功學員站得雙腳腫至大腿根,全身疼痛難忍,舉步艱難。

六、法輪功學員必須稱罪犯為「老師」,回答問題時必須符合獄警和罪犯的觀點。否則,就以「不理智」「不尊重客觀事實」為幌子,吊銬在鐵欄杆上,不准呻吟、不准叫喊。如發出聲音,立即用事先準備好的衛生巾、臭襪子或塑料膠紙死死的堵住嘴巴。

七、不准法輪功學員駁斥錄像中種種欺世謊言、不准抵制獄警與罪犯的虐待與各種迫害。否則,就以「對抗幹警」「擾亂監管秩序」為由,動用特警採取五馬分屍式吊銬;或者將雙腳腳趾尖落地,雙手臂一上一下反銬吊在半空中;同時動用高壓電棒左右擊打。法輪功學員遭酷刑中大小便失禁;口腔。鼻腔鮮血直流,慘不忍睹。嚴重者出現休克、致殘並引發各種併發症。有許多法輪功學員從此雙手臂麻木、抽筋、反應遲鈍或出現精神恍惚。

八、獄警們為了達到讓法輪功學員徹底放棄對真善忍信仰的目的,從嚴管下來仍以所謂的「揭批」、「幫教」為幌子,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三書。否則,就以「轉化不徹底」、「再加一把火」為藉口,繼續進行洗腦迫害。

九、解除嚴管回到中隊,七名法輪功學員與七名夾控罪犯關在一間不到三十平方米的監號裏。每天二十四小時吃喝、拉撒、勞動、睡覺都在裏面。夏天蠶豆水,廁所臭氣熏天,冬天蠶豆水弄地上濕濕的,寒冷刺骨;每天強迫奴役勞動十六小時,環境極其惡劣。

十、為了防止法輪功學員站出來否定在高壓迫害下違心的言論,獄警們指使夾控罪犯一邊監督完成繁重的奴役勞動定額,一邊強迫其以積極的態度參與誹謗法輪功,作為後期「鞏固教育」的迫害手段之一。強迫法輪功學員參與討論,以不堪入耳的言詞激法輪功學員開口。如不配合,又以「思想彙報」的方式進行摸底。如發現在法輪功問題上持不同態度者,再次弄到洗腦班進行迫害。

十一、獄警違反「監獄法」中有關服刑人員公費醫療的規定,不給被迫害致病、致殘的法輪功學員公費醫療,並強迫法輪功學員用親人探視的錢就醫吃藥,給法輪功學員日常生活造成困難;並四處誹謗法輪功不能治病,矇騙不明真相的服刑人員。

附錄二:湖南省女子監獄培訓罪犯迫害好人

湖南省女子監獄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轉化」,獄方從殺人、搶劫等罪犯中,挑選培訓一批特別凶殘的罪犯,直接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獄方卻躲在背後,狼狽為奸。

他們為這些罪犯撐腰,唆使、操控,利用罪犯長期與社會隔絕、不了解法輪功真相,用所謂的「天安門自焚」等假新聞欺騙毒害、煽動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以加分、當組長、減刑作誘餌,驅使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過去罪犯在社會上犯下罪行,如今在獄中又犯下罪中罪。

一、被培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罪犯

經濟罪犯:劉勤,女,東北人,47歲,研究生學歷。經610專訓後,由獄方授權全面負責對法輪弟子的「轉化」思想洗腦、毒化式教育,享有特殊自由,成為典型的「罪犯警察」。

殺人罪犯:嚴美英,女,42歲,湖南永州人。
搶劫罪犯:劉燕,女,30歲,東北人,刑期十五年。
詐騙罪犯:向蓮花,女,50歲,湖南張家界人。
詐騙罪犯:甘令遠,女,50歲。
經濟詐騙罪犯:賀瑩,女,50歲,北京人。

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

女子監獄設置了七間專門迫害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的「學習班」。每間關一名法輪功學員和三名罪犯。獄方規定,如出現學員煉功、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轉化」,就給罪犯加刑延期,只要迫使法輪功學員「轉化」放棄大法修煉,可以使用任何手段,就給罪犯加分當組長減刑。

這些罪犯使用如下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罰站:獄警將堅定修煉大法的法輪功學員帶到「學習班」,交由三名罪犯實施:一天二十四小時,連續數月站立,不准睡覺,眼睛稍微閉一下,身體動一下,就招來一陣瘋狂毒打,拳打腳踢,重點打人的頭部,將人打昏在地上。限制吃飯、喝水、上廁所,到逼迫「轉化」為止。迫害得法輪功學員頭昏腦脹,身體機能失調,小便尿到身上也不知。由於長期站立,法輪功學員腿脹得像冬瓜般粗,由鑽心的疼痛,到麻木失去知覺,而倒地不起。當脹到相當程度時,罪犯有目的地強令蹲下,蹲不下,就使勁壓肩頭,雙腿在麻木中,肌肉、血管、筋骨、膝關節嚴重內傷,表面看不出一點傷痕,這是極其毒辣的。造成法輪功學員日後終身傷殘,雙腿疼痛浮腫無法入睡,或痛醒,行走緩慢困難,以至喪失勞動能力!

吊銬:當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抗議迫害、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將法輪功學員打倒在地,強行將骯髒布塞入嘴中,並報告獄警,將手銬在第二層床的橫鐵上離去,任由罪犯們迫害。罪犯按獄方教唆的方法,強力用凳子將學員的腳推離地面,整個身體懸空,重量便集中到被吊銬的雙手上,致使法輪功學員伊紅(湖南常德人)等雙手被吊銬斷裂,獄方不但不予醫治,反而強迫在0度以下的冰水中剝蠶豆,造成皮膚潰爛,手指變形,指甲脫落,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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