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早晨七點鐘左右,孫士偉被穆稜市第一派出所楊曉軍和幾名警察強行綁架,非法關押在穆稜市看守所。關押期間,被第一看守所楊曉軍和另一名警察非法提審,被看守所所長毆打,拳腳相加,時間長達五分鐘。第二次是牡丹江「610」的人和穆稜市公安局國安大隊李××大隊長在晚飯後非法提審,強行鎖在鐵椅子上,背銬手銬並把手銬掛在鐵椅靠背上,往頭上澆涼水,用拳頭打耳光,因孫士偉不回答問題,他們強行撬他的牙齒,把門牙撬掉一個,往嘴裏灌藥。
孫士偉被穆稜市法院非法判刑8年(據說當時穆稜市法院判3年,後牡丹江「610」不同意,強行加了5年),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早被看守所送牡丹江監獄集訓隊,在早晨要走時,孫士偉不同意戴腳鐐,被看守所一個姓程的管教打了兩個耳光後,一個月耳朵聽不到聲音。
在牡丹江集訓隊的當天,進號時集訓隊的犯人,在一個幹事帶領下,如狼似虎,非法搜身,進號時命令犯人把頭都伸進床鋪底下,臀部撅起,孫士偉抵制迫害,遭到犯人的毒打,嘴、鼻子被打出血,臉被打青,時間大約2分鐘,姓私的警察拿走孫士偉身上的3百元錢至今未還。
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孫士偉被送往佳木斯蓮江口監獄出監教育監區三分監區,在秋季的一天,因其向犯人講真相,被犯人姜海濤毒打,拳腳相加,罵人的話極其下流,嘴被打出血,臉被打腫時間有5、6分鐘。第二次是和一個要釋放的同修聊天時,姜海濤又要打孫士偉,嘴裏罵著不堪入耳的話,並強行讓他幹奴工,孫士偉就絕食抗議,在8天的絕食中,他們強行灌食多次。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因孫士偉和同修在大廳煉功,被犯人舉報監獄專抓法輪功的張幹事和另一名警察把孫士偉叫到管教室裏用語言謾罵,不堪入耳,極其下流,後被關禁閉,非法關押15天,在關押期間絕食13天,被強行灌食多次,強行輸液一次。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一日,因給大隊長寫了一份真相材料,被三中隊隊長翟傳龍毒打,打了很多耳光,踹了一腳,嘴裏罵著不堪入耳的下流話,牙被打活動,嘴和鼻子均被打出血,時間約5分鐘,並非法搜身。
大隊中的副教導員許崇文下令不許孫士偉放風、購物、打電話、通信、接見,並多次帶領獄警進行非法搜身,撕毀手抄本《轉法輪》。
這裏有佳木斯蓮江口監獄各科室辦公室的部份電話:
獄長辦公室: 0454──8816001
科室辦(包括教改科): 0454──8816238 8816357
中心監舍接見室投訴電話:0454──8816208 8816259 8816065
助理調研員: 0454──8816015
省監獄居舉報電話: 0451──86316442 86342238 8634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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