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玲娜,女,四十九歲,家住昆明市東寺街102號附96號,繫雲南國資水泥昆明有限公司職工。她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被昆明市劉家營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區分局劫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整個過程中家屬未收到任何拘留和勞教通知書。郭玲娜所在單位保衛科人員協助派出所惡警參與了對她的迫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她被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郭玲娜又被勞教所非法延期五天,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出獄。郭玲娜的丈夫在所在單位以工作要挾下,與郭玲娜離婚,一個原本美滿的家庭破裂了。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勞教兩年回家僅四個月的郭玲娜在向世人講真相時,遇到兩名散發商品廣告傳單的大學生遞給她一份廣告傳單,郭玲娜隨即向他們贈送了一張神韻晚會光碟和一個「真相護身符」,並祝福他們吉祥平安,過後兩名不明真相的學生向巡警誣告,大觀派出所的畢雪峰(警察)、錢永斌(保安)綁架了郭玲娜,又將其轉送到西山區國保大隊,遭到邱某某與劉某某(指導員)、王忠芳、劉振羽、溫榮升、劉楊曾福(警察)的非法抄家、迫害。
郭玲娜現被非法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郭玲娜遭綁架後,還在讀書的女兒和八十多歲的父母無人照顧。最近郭玲娜的哥哥也因郭玲娜再次遭綁架受刺激後精神再次失常。
參與迫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1、大觀派出所:
畢雪峰(警察)、錢永斌(保安)參與綁架人員:
2、昆明市公安局610辦公室:
周燕、賴恆劭(電腦等檢測構陷人員)
3、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
楊建平(副局長)
4、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邱學× 劉××(指導員)、
王忠芳、劉振羽、溫榮升、劉楊曾福(警察)
5、昆明市檢察院
巫琳(代理檢察員)
6、昆明市中級法院
楊曉華(主審法官)
6、誣告惡人:
余某某,女,(昆明理工大學會計班學生)
石某某,男(昆明學院城建系建築裝工程技術班學生)、
中級法院將對法輪功學員郭玲娜非法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