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秋祥,五十七歲左右,他自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底在任大安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緊跟邪黨主管並參與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直接指揮、參與非法抓捕關押法輪功學員至少二百多人次,有五十多人被非法勞教,六人被非法判重刑,刑期最長達十三年。在他直接操縱下,「610」(凌駕法律之上類似文革小組的非法組織)和國保大隊惡警陳亞民等酷刑毒打法輪功學員,徐秋祥對法輪功學員姜淑蘭老人被迫害致死負有主要責任。
大安市公安局副局長徐秋祥 |
零二年左右,正當徐秋祥、劉雲華、陳亞民等惡警惡徒執行江澤民密令瘋狂非法抓捕多名法輪功學員之時,錦華派出所內部人員發生震驚大安的搶槍殺人案,打死打傷警察協警兩人,公安局夜間燈火通明轉移所有警力處置搶槍殺人案,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被迫暫緩,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安局局長史向奎被撤銷一切職務,副局長徐秋祥被記大過。
法輪功學員向徐秋祥打電話、給他送真相資料勸善,可他仍一意孤行迫害法輪功學員從不手軟,最終翻車遭到了惡報。
當有法輪功學員勸惡警不要迫害法輪功時,惡警卻說是在執行上面的命令,當年納粹醫生在法庭上被指控屠殺時也是這樣開脫自己的,但不道德的行為就可以用執行命令開脫嗎?請善待法輪功學員,為自己選擇光明的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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