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零八、零九年吉林二十六位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日】(明慧通訊員吉林報導)以下是已知的、分別於二零零八年及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的二十六位吉林省松原市、大安市法輪功學員:

松原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一、被迫害人:董鳳山,男,1961年7月19日出生,漢族,家住前郭縣蓮花泡農場。(已被迫害致死)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董鳳山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審判長:董小紅
代理審判員:胡方權
代理審判員:李 中
書 記 員:顧 丹
被迫害時間2008年7月29日
法輪功學員董鳳山上訴到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董鳳山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8年10月17日

二、被迫害人:張秀蘭,女,1965年12月19日出生,漢族,家住吉林省樺甸市。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張秀蘭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審 判 長:董小紅
代理審判員:胡方權
代理審判員:李 中
書 記 員:顧 丹
被迫害時間2008年7月29日
法輪功學員張秀蘭上訴到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張秀蘭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8年10月17日

三、被迫害人:楊梅,女,1967年9月16日出生,漢族,家住吉林省樺甸市。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楊梅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審 判 長:董小紅
代理審判員:胡方權
代理審判員:李 中
書 記 員:顧 丹
被迫害時間2008年7月29日
法輪功學員楊梅上訴到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楊梅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8年10月17日

四、被迫害人:徐彥剛,男,1979年1 月3 日出生,漢族,家住前郭縣紅星牧場。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徐彥剛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審 判 長:董小紅
代理審判員:胡方權
代理審判員:李 中
書 記 員:顧 丹
被迫害時間2008年7月29日
法輪功學員徐彥剛上訴到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徐彥剛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8年10月17日

五、被迫害人:徐鳳琴,女,1972年1月7日出生,漢族,家住松原市寧江區石化街。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徐鳳琴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審 判 長:董小紅
代理審判員:胡方權
代理審判員:李 中
書 記 員:顧 丹
被迫害時間2008年7月29日
法輪功學員徐鳳琴上訴到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徐鳳琴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8年10月17日

六、被迫害人:李生,男,1978年4月10日出生,漢族,家住松原市寧江區繁榮街。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李生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七年。
審 判 長:董小紅
代理審判員:胡方權
代理審判員:李 中
書 記 員:顧 丹
被迫害時間2008年7月29日
法輪功學員李生上訴到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李生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8年10月17日

七、被迫害人:馬士傑,女,1961年1月4日出生,漢族,家住扶余縣永平川村。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馬士傑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審 判 長:董小紅
代理審判員:胡方權
代理審判員:李 中
書 記 員:顧 丹
被迫害時間2008年7月29日
法輪功學員馬士傑上訴到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馬士傑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8年10月17日

八、被迫害人:許鵬,男,1968年9月3日出生,漢族,大專學歷,家往松原市寧江區建設街。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許鵬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十二年。
前郭縣檢察院、法院惡人:石祥。
法輪功學員許鵬等六人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許鵬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9年4月8

九、被迫害人:滕獻茹,女,1958年5月26日出生,漢族,高中文化,家往寧江區民主街。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滕獻茹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十一年。
前郭縣檢察院、法院惡人:石祥。
法輪功學員滕獻茹等六人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滕獻茹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9年4月8

十、被迫害人:邵長普,男,1960年5月10日出生,漢族,高中文化,家住扶余縣三岔河鎮道西街五委。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邵長普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十年。
前郭縣檢察院、法院惡人:石祥。
法輪功學員邵長普等六人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邵長普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9年4月8

十一、被迫害人:付立紅,女,1970年5月13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家住扶余縣三岔河鎮士英街。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付立紅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前郭縣檢察院、法院惡人:石祥。
法輪功學員付立紅等六人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付立紅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9年4月8

十二、被迫害人:姜羽庭,男,1960年5月2日出生,漢族,中專學歷,家住松原市寧江區和平街街。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姜羽庭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3、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八年。
前郭縣檢察院、法院惡人:石祥。
法輪功學員姜羽庭等六人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姜羽庭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9年4月8

十三、被迫害人:劉寶琴,女,1964年4月2日出生,高中文化,家住寧江區和平街。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劉寶琴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八年。
前郭縣檢察院、法院惡人:石祥。
法輪功學員劉寶琴等六人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劉寶琴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7、松原市中級檢察院檢察員吳迪出庭公訴(迫害的)。
被迫害時間:2009年4月8

十四、被迫害人:周連生,男,1961年3月5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家住松原寧江區,油田家屬小區。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周連生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寧江區檢察院公訴迫害的,人員不詳。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惡警王江、張英會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被松原市寧江區法院,非法冤判五年零六個月。
審判長:張潤鋒。其他人員不詳。時間是2001年12月。
法輪功學員周連生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中級法院審判長等人員不詳。
被迫害時間:約2002年8月15日。

十五、被迫害人:石友霞,女,家住松原市寧江區錦江小區。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石友霞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寧江區檢察院公訴迫害的,人員不詳。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惡警王江、張英會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被松原市寧江區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審判長:張潤鋒。其他人員不詳。時間是2001年12月。
法輪功學員石友霞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中級法院審判長等人員不詳。
被迫害時間:約2002年8月15日。

十六、被迫害人:莊豔芝,女,家住松原市寧江區錦江小區。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莊豔芝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寧江區檢察院公訴迫害的,人員不詳。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惡警王江、張英會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被松原市寧江區法院,非法冤判四年零六個月。
審判長:張潤鋒。其他人員不詳。時間是2001年12月。
法輪功學員莊豔芝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中級法院審判長等人員不詳。
被迫害時間:約2002年8月15日。

十七、被迫害人:謝麗榮,女,40多歲,漢族,家住松原市寧江區錦江小區。原單位:吉林油田新木採油廠職工。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謝麗榮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松原市國保大隊警察:高帥,李軍,馬洪哲。
2、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六年。
被迫害時間:2008年9月17日。

十八、被迫害人:徐克錄,男,68歲,漢族,山東五連縣人,住寧江區石化街。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徐克錄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寧江區人民檢察院起訴迫害的。
檢察院王利出庭支持(公訴)迫害的。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徐克錄的法院惡人如下:
審 判 長:程景輝
代理審判員:王寶忠
代理審判員:關英偉
書 記 員:路 平
被迫害時間:2002年7月3日

十九、被迫害人:王曉光(男)於2007年8月被吉林省公安廳、國安局、四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惡警綁架,遭酷刑逼供。2007年9月底,王曉光被非法判刑十年,目前被吉林監獄劫持。

二十、被迫害人:張立波,女,40多歲。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張立波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1、被戶口所在地的片警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審 判 長:董小紅
代理審判員:胡方權
代理審判員:李 中
書 記 員:顧 丹
被迫害時間2008年7月29日
法輪功學員張立波上訴到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張立波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8年11月

二十一、被迫害人:張豔春,女,40多歲。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張豔春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1、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綁架和迫害的。
2、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3、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審 判 長:董小紅
代理審判員:胡方權
代理審判員:李 中
書 記 員:顧 丹
被迫害時間2008年7月29日
法輪功學員張豔春上訴到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4、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張豔春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二十二、被迫害人:柳麗坤,女

1、被原松原市寧江區法院,非法冤判八年。
2、被迫害時間2008年11月。

二十三、被迫害人:陳平,男

1、被原松原市寧江區法院,非法冤判七年。
2、被迫害時間2008年11月。

二十四、被迫害人:榮恩成

被迫害時間2005年5月。

吉林省大安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二十五、被迫害人:周維良,男,1948年11月7日出生,漢族,大安市罐頭廠工人,家住大安市慧陽街9委9組。

參與迫害周維良的單位及人員如下:
被大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迫害的。大安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員王德林出庭支持公訴(迫害的)。
被大安市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三年。
參與的惡人如下:
審判長:靳 軍
審判員:甘洪強
審判員:夏豔娣
書記員:周欣立
被迫害時間:2002年9月5日

二十六、被迫害人:成秀華,女,1946年3月2日出生,漢族,山東省周平縣人,家住大安市兩家子鎮紅崗油田家屬區。

參與迫害成秀華的單位及人員如下:
被大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迫害的。大安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員王德林出庭支持公訴(迫害的)。
被大安市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三年。
參與的惡人如下:
審判長:靳 軍
審判員:甘洪強
審判員:夏豔娣
書記員:周欣立
被迫害時間:2002年9月5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