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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佳木斯市李雲霞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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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李雲霞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因修煉而獲身心健康,卻因為法輪功說句真心話,而長年遭受中共當局的非法抓捕、關押、搜家和騷擾,不得不流離失所,家人也因為我所遭受的迫害在精神痛苦中煎熬著。

李雲霞在修煉前有嚴重的胃病,身體非常虛弱,被病痛折磨得非常痛苦,修煉法輪功後,只有幾天時間,多年的嚴重胃病不翼而飛了。她感到法輪功太好了,太神奇了,內心充滿了對師父的無限感激。

在中共邪黨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李雲霞與所有的法輪功學員一樣,遭受了種種的迫害。下面是李雲霞自述遭受的迫害:

為尋公道 上訪被關押

因為學法輪功傳播的太快太廣,學煉的人太多,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妒嫉之心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了史無前例的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污衊我們師父,誹謗法輪功,還發出密令,對待法輪功學員要「名譽上搞臭,經濟搞垮,肉體上消滅」。

很多法輪功學員決定逐級到政府部門上訪,說明情況。但是政府不允許任何法輪功學員上訪,不許人說話。二零零零年五月我決定到國家的最高政府部門上訪,在北京天安門被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又被劫持到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三天。在駐京辦事處我身上所有的錢都被搜去,我們共有七、八名男女法輪功學員被關在一間屋內,屋內只有一張單人床,一把椅子,晚上睡覺還有擠在地上的,即使這樣的條件,我們還被逼迫交每天六十元的住宿費。後來佳木斯市的幾名法輪功學員被幾名警察和居委會主任曹鳳雲非法押回佳木斯市,警察還威脅說要給我們戴手銬。從北京到達佳木斯後把我們非法押到佳木斯市永紅分局,永紅分局警察馬迪對我非法審問,並讓我在拘留單上的「擾亂社會秩序」一欄上簽字,我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拘留十五天。

在佳木斯市看守所拘留期間,我絕食抗議對我的關押迫害。家人來看我,我向家人們揭露我在這裏遭受的迫害,告訴他們我正在絕食反迫害。在我回監號的途中,一名不知姓名的惡警(身高一米八十左右,白臉)命令我像犯人一樣抱頭蹲下,我拒絕了,惡警就對我拳打腳踢,回到監舍後我看到自己身上有很多處被打的瘀青。在絕食期間,惡警就指使三四個犯人按著我強行對我插管灌食,當時我的血壓已經測不出來了,他們又強行給我注射了不明藥物。回到監號後,我開始高燒,全身疼痛,痛苦不堪。在師父的呵護下,拘留所非法關押我十二天後,無條件放我回家。

被迫按手印 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晚上七點左右,我正在自家的食雜店中,突然闖進七、八個不明身份的人,問我誰是李雲霞,並問我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他們就拿出了一張卡片,晃了一下,說是搜查證,我還沒有看清,他們就開始抄家,強行搶走了一本《轉法輪》和一張師父法像。

當他們強行拽我走時,我十三歲的女兒擋住他們說,不許對我媽那樣,讓我媽進屋,穿上外衣!過了幾分鐘,他們看我沒出來,破門而入,不管我當時還沒有穿外衣、外褲和鞋,四個人強行把我拖走,扔到了警車上,把我拉到了佳市長虹派出所。

在派出所裏,派出所的警察逼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並威脅我說,要將我銬在鐵椅子上,在手上釘千子。這些警察中有一個被叫作曹科長的,其它警察的名字我都不知道。後來他們強行拉我在家人替寫的保證書上按了手印,才讓我回家。

因為惡徒還經常到我家騷擾,搞得家裏的人都不得安寧。無奈之下,我和丈夫被迫流離失所。

邪黨的迫害使家人承受痛苦

這些年我多次被迫害的經歷,使我的家人在精神上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婆家的人由於不堪承受邪惡對我家的多次迫害,幾次逼我丈夫離婚。我和丈夫原本都有穩定的收入,被迫害後,我們不得不放棄工作,到很遠的地方去打工。

我的女兒親歷了惡警綁架我的過程,幼小的心靈受到很大的傷害,驚嚇和擔心造成孩子不敢提起以前的事情。女兒原來學習成績很好,是班級的三好學生,孩子到外地後,無法安心學習,只好輟學。

丈夫在長期恐慌和驚嚇的心態下患了憂鬱症,在北京天壇醫院診斷為狂想性精神病,疾病把他折磨得痛苦不堪。因為丈夫相信大法好,明白我們家的遭遇都是中共的邪惡本性造成的,他的身體也向好的方面發展了,是大法給了他第二次生命。

* * *

李雲霞所遭受的迫害,在廣大的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只是冰山一角。自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堅持不懈的告訴老百姓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就是不願看到不明真相的人們將來後悔莫及,如今,已有越來越多的大陸民眾看清了中共的真實面目,在滾滾退黨大潮中選擇了唾棄它,不與它為伍,也為自己的生命選擇了美好的未來。真心的希望人們都能夠明白真相,做出好的選擇,給自己的生命選擇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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