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情人透露,這次綁架事件與吳碧琳四月三十日陪同法輪功學員李市紅的母親宋文繡到江岸區法院為李市紅冤案遞交控告信一事有關,而非法抄家則是當局上次對吳碧琳迫害未達到目的從而繼續迫害的延續。
今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宋文繡、吳碧琳、孫靜屏、黃靜四位婆婆到江岸區法院找到刑庭的法官吳珊榕和葉麗,申訴宋文繡女兒李市紅的冤情,宋文繡帶去了一封控告狀。
此前江岸區法院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非法庭審李市紅案子。公安部門對李市紅起訴抓捕中存在多點違法事實:江岸區公安分局是將宋文繡綁架後並從她口袋裏搶走其家大門鑰匙,在既沒有辦理搜查證,也沒有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抓人;起訴書中有多點不符合事實之處,公安偽造所謂證據,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丹水池派出所的余繼明、萬保珠(女)等在違法抄家過程中致使家中一千二百元現金丟失,家人到派出所多次報案,至今丹水池派出所不立案。四位婆婆去法院就是希望當面澄清這些事實。
法官吳珊榕出來,讓幾個婆婆進去。隨後吳珊榕找來江岸區「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江岸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人來,並讓後湖派出所警察把宋文繡、吳碧琳、孫靜屏、黃靜四名法輪功學員強行抓走,送到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關押。宋文繡、吳碧琳、黃靜三人堅決抑制迫害,並在關押二十多天身體狀況出現危險時,當局怕擔責任釋放。目前孫靜屏仍被非法關押在諶家磯洗腦班。
直接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武漢市委610
鄧斌 武漢市610主任
胡?斌 江岸區政法委副書記、610主任
李英傑 武漢市610處長
江岸區法院
審判長 吳珊榕
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一處)
徐中荃,武漢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處處長
陸新華武漢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處副處長
邱漢華武漢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處大隊長
蔡恆 中隊長
薛濤 中隊長
劉華
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國保大隊
羅林 大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