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多來,該監獄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對法輪功學員採用各種毫無人性的殘酷手段進行迫害。
女二監在集訓監區專門設了一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隊,隊長楊歡(四十歲左右),原先的隊長姓馬(三十歲左右),現已調至監獄所謂的教育科擔任副科長,副隊長鄭頻,孫某某,另外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還有謝玲、景絨、周某某、梁某某等十多個二十多歲的女警察;另外監獄在四監區專門設了一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組,監管警察吳旭、余某某,監管領導李冬冬,現已調到監獄教育科任副科長。
對劫持到女二監的法輪功學員,首先進行強制「轉化」,如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到長時間的酷刑折磨,它們採取的手段有,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關禁閉、坐小凳子、睡死人床、電擊、棍棒拳腳相加毆打、長時間不准用水、不准洗澡、不准與人接觸講話、不准寫信、不准探視等等,在其毫無人性的精神和肉體折磨下,現已知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死亡;多名法輪功學員導致了精神失常、致殘。以下揭露的是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種手段。
一、酷刑折磨
對於堅持不「轉化」、不服從獄警無理要求、抵制獄警指使的犯人監管,堅持煉功的法輪功學員,監獄惡警就實施酷刑折磨,常見的手段有:長時間跑步、罰站(夏天在太陽下、冬天穿著單衣一站就是幾小時)、拳打腳踢、打耳光、電擊(電擊陰部、腋下、口腔、面部等)、膠木棍毒打、用手銬長時間銬在鐵欄杆上、用繩索紮雙腳、用膠帶紙封嘴、用高跟皮鞋的鞋跟踏手指、睡「死人床」(人仰躺在木板床上,將四肢、頭固定起來不能動彈)等等。
雲南個舊雞街冶煉廠法輪功學員萬秀英,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女二監遭受到非人折磨,她被惡警長期罰站、關禁閉、綁「死人床」、注射不明藥物,被迫害的不能說話、走路,神志不清,奄奄一息。回家後至今仍未清醒,失去記憶,只能躺在床上,生命垂危。
一個曾經遭受酷刑的法輪功學員自述:
我拒絕寫「三書」,第二次被關入禁閉室。監獄專管隊隊長曾某、惡警謝玲、馬麗霞把我雙手吊在窗子上,用電棍擊,致使我昏迷了7-8小時,他們惡狠狠的叫喊:寫不寫「三書」?我說:「不寫!」他們就加倍的電我全身,直到昏迷。這些酷刑折磨,給我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致使在監獄的幾年裏時常頭腦昏沉,記憶下降,血壓升高、心慌心跳心悸。
因為我堅持每天煉功,監獄惡警把我第三次關禁閉室,進行殘酷的迫害。集訓監區的惡警夏昆麗(監區長)、湯玉芳、楊歡、萬雪梅,他們不准我睡覺,不准坐,罰站導致我的兩腿腫大得發亮;不准洗臉、洗腳造成腳丫嚴重霉爛,發臭流水。
監獄為了達到邪惡的目地,一監區惡警又把我關進禁閉室,他們用手銬反銬我的雙手,用透明膠帶把窩的兩隻腳綁在一起,用透明膠帶把嘴封住。惡警莫瑞、湯敏、陳雷指使死緩刑犯向彥榮、胡會珍對我毒打、拳打腳踢,扯頭髮,打得全身青一塊、紫一塊,氣息奄奄,血壓升高、心律不齊,他們這才把我送進醫院,醫生楊曉平、楊瑞英拿了一些藥,我拒絕吃,他們把藥放到菜、飯、湯裏,我就絕食。
二、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進行摧殘
對堅持不「轉化」的學員,惡警就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進行迫害,有的是直接強行注射;有的是叫監管的犯人偷偷在食物、水裏投放。致使法輪功學員中樞神經受到嚴重損害,變得精神萎靡不振、意識淡漠、反映遲鈍、記憶力下降、鬱抑、呆癡木訥,甚至有的神志不清,導致全身衰竭死亡。
雲南個舊雞街冶煉廠法輪功學員萬秀英,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女二監遭受到非人折磨,她被惡警長期罰站、關禁閉、綁「死人床」、注射不明藥物,被迫害的不能說話、走路,神志不清,奄奄一息。回家後至今仍未清醒,失去記憶,只能躺在床上,生命垂危。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王蓮芝,七十二歲,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公安綁架,二零零八年十月中旬被送到女二監。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電話告知其兒子,王蓮芝得了精神病,可以保外就醫。其兒子說:「十幾天前母親還好好的。」警方告知由市精神病院所鑑定,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裏。」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甚麼藥?」警方不敢回答,當家人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接回家中,不久王蓮芝就含冤離世。
三、無人性的「禁閉」
監獄裏關禁閉,是對刑事犯人出現脫逃、打架鬥毆等有嚴重違規行為時才採用的一種懲罰手段。監獄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後,禁閉室基本上就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了。在女二監無論老小,凡是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一入監就被關「禁閉」。狹小的禁閉室只放置一張木板床,還有叫「橡皮房」的禁閉室,即四週牆上都貼著海綿、橡皮,設有監視器。俗話說:監獄是人間地獄,而禁閉室又是地獄中的地獄。一般犯人關禁閉可以在室內自由活動,而法輪功學員則每天從早上6:30至晚上11,:00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不准動,不准講話,雙手必須放在膝蓋上,若有移動,輕則辱罵,重則拳腳相加,或者電棍擊等;不准洗臉和刷牙,不准衛生用水、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每天只允許上四次廁所,更不人道的是在月經期也不准用衛生紙,有連續四個月不讓換洗血跡、污漬內褲的,全身腥臭得抬起碗來都吃不下飯;每天只給一點食物,不能吃飽,每人每天一瓶水,冬天只能穿兩件單衣、單褲,不准穿襪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內衣,只能穿一件外衣。除有電視監控外,還有兩個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時看守,再加上犯人牢頭的看守和禁閉室警察的巡視。
按監獄規定,一般犯人關禁閉七至十五天。但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關禁閉最少都是四個月,或逼迫寫了「三書」後才放出,有的法輪功學員不寫「三書」被關押一年多或直到出獄,最長的達三年多時間。
由於長期被關在黑暗、潮濕的小屋裏,精神壓力大,生活環境惡劣又不讓搞個人衛生,不得運動,致使被關的法輪功學員發生臀部褥瘡、潰爛,會陰部糜爛,有的出現腎水腫,造成血壓升高、心臟受累、雙下肢浮腫,關節酸痛,四肢癱軟無力等症狀。
雲南工藝美術學校教師繆青,四十多歲,二零零二年九月被綁架後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期間多次被關進禁閉室一直到出獄那天,受盡了折磨,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四、「嚴管」(坐小凳子,精神和肉體的折磨)
自二零零五年以後,邪惡「610」組織監獄到臭名昭著的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學習如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經驗」後,女二監使用了這一滅絕人性的邪惡方法:凡是被關禁閉後還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她們就強行叫你每天坐在一個約三十公分的小木方凳上,從早上6:30起床就開始坐到晚上11:00,這種殺人不見血的精神和肉體的折磨,更是一種變相的酷刑,別說是七¬、八十歲的老人,就是一個健康人都很難以承受。而且晚上睡覺不准掛蚊帳,一間十七、八個人的監舍,就是不讓這個法輪功學員掛蚊帳,叫蚊蟲叮咬讓你睡不好覺,被叮後,皮膚又癢又疼,甚至潰爛。不放棄信仰就一直這樣坐下去,有的法輪功學員一直坐到出獄,臀部坐爛了、褲子也坐爛了,有的血壓升高、四肢浮腫,有的甚至全身浮腫,身心備受摧殘。
雲南林業培訓中心職工楊明清,五十七歲,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被昆明盤龍610和國保大隊從單位綁架後判刑三年,送女二監的當天就被直接關進禁閉室近四個月後,又在監房被「嚴管」坐小凳子直到出獄,被迫害的血壓增高達200/120mmHG,雙下肢一直浮腫、臀部潰爛流血、耳朵聽力明顯下降、全身體質衰弱。
五、強迫做苦役
監獄所有監區都強迫法輪功學員每天長時間幹奴工十四個小時,每天早上7:30分到晚上22,:30分,冬季要到晚上23:00,其間兩餐飯時間1小時,如果是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還規定在做奴工時不准離開凳子,不得起來活動。由於長時間超負荷勞動,久坐,生活伙食又差,許多法輪功學員、特別是年歲大的人出現各種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及「疲勞綜合症」等。
六、強制洗腦
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關進集訓監區強制洗腦,從早到晚,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聽誹謗法輪功的錄音,近距離放大音量逼你看、逼你聽,連看守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都受不了遠遠的站在一邊。在這期間若不按照要求做,獄警就親自或者指使「包夾」打人,還不准向外講。
七、限制基本人權
凡是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監獄規定不准與周圍人員講話,不准隨意走動,不准煉功,不准看電視,不准參加任何娛樂活動,除監獄所強迫洗腦看的誹謗法輪功的書外,不准看其它書、報,不准與家人通信,不准親人探視等等。專門安排兩名「包夾」二十四小時進行監控,並流水賬樣詳細記錄被監控法輪功學員整天的一言一行,若有違反所謂規定,就要受到嚴厲處罰。有許多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與別人接觸或者煉功,就遭酷刑折磨。
監獄違背基本人權,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採取不讓寫家信、不准親人探視的非人性做法,致使有的法輪功學員家中老人因牽掛、思念獄中親人鬱抑、悲傷過度而去世;同時監獄還配合地方邪黨「610」對其家屬進行威逼恐嚇,使法輪功學員家中親人無人照顧、或受經濟壓力(凡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均被開除工職或者截扣退休金)和精神刺激,導致身心每況愈下、貧病交加,甚至不等親人出獄就離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