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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主持人和妻子多年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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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五日】(明慧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寧河縣廣播電視局新聞節目主持人李振軍和妻子王會娟、寧河縣蘆台第一小學教師,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以來多次被非法關押、勞教甚至判刑,在被非法審問和監禁期間,夫婦二人多次遭到毒打和其它酷刑折磨。家中年幼女兒和老人,備受精神摧殘。以下是夫婦二人多年來所遭受的迫害。

李振軍受迫害的經歷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深夜一點,寧河縣公安王德友等無端將李振軍綁架到寧河縣蘆台鎮派出所,後被寧河縣廣播電視局工作人員挾持回單位進行洗腦,他們逼迫李振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在廣播電視局監禁的十二天裏,警察王立新、李德成每天與當時的廣播電視局副局長王希彥(現為廣電寧河網絡公司經理)、辦公室主任曾凡林、薄連柱等多人不斷逼迫李振軍放棄修煉。

同年十月二十八日,李振軍在北京上訪期間被當局抓捕,後被帶回當地並關押在寧河縣公安局刑警四大隊,警察寧克明將李振軍用手銬銬在暖氣片上,夜裏不許他睡覺,隨後將李振軍非法勞教三年。在對李振軍非法審訊期間,寧河縣電視台有意將李振軍戴手銬的畫面錄下來,以新聞的形式向社會播放。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至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李振軍被關押在天津市雙口勞教所,期間受到非人虐待和折磨,被迫參加超強體力、超長時間的勞動。家屬被人稱為「甄爺」的警察甄潤仲勒索人民幣六千元。

李振軍勞教回家後,回到原工作單位上班,但以局長楊素娟為首的寧河縣廣播電視局卻只發給李振軍每月四百元生活費,並在私下裏對人說:「他掙那麼一點錢,整天還樂呵呵的!」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晚八點,李振軍被以劉彥章為首的一夥警察再次抓捕到寧河縣國保支隊,天津市公安局的惡警石合剛剛喝過酒,不分青紅皂白,上前抽李振軍嘴巴。夜裏,劉彥章等警察不許李振軍睡覺,折磨並侮辱他。後來李振軍走脫,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李振軍在流離失所中再次被寧河公安綁架。在被綁回寧河縣的路上,惡警們先是用電話線,後來改用麻繩,將李振軍五花大綁,並且用防寒服將李振軍頭部捂得嚴嚴實實,而且一個姓朱的胖惡警還時不時的用力勒勒繩子,藉口說別綁的太緊。

在寧河縣蘆台鎮派出所,李振軍被惡警強行戴上手銬和腳鐐。警察運沛剛、趙子有等人輪番上陣,不許他睡覺,威脅恐嚇。兩天後,李振軍又被關入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與很多的死刑犯、重刑犯關在一起二十天。後來李振軍再次被關押在寧河縣看守所一年的時間。期間,有惡警示意一個吸毒販毒的犯人、綽號「小老大」的劉立新,在監號裏整治李振軍。看守所惡警李立群指示另一個流氓犯闞鵬欺辱李振軍。

二零零三年八月,李振軍被寧河縣中共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四年。當時的審判長叫於瑞森,審判員單新華,書記員李志軍。寧河縣檢察院公訴人牛會明。同時,寧河縣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張雲成等人與寧河縣監察局,授意寧河縣廣播電視局將李振軍開除公職。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李振軍被非法關入天津市第六監獄(港北監獄)五監區強制服刑,每天被迫參加洗腦,讀誣蔑大法的虛假材料,每週被強制寫一份所謂的心得體會,同時被迫參加超長時間的勞動。當時參與迫害的有:五監區長楊中水、副監區長張士林、祁書海,惡警隊長宋學森 祖黎明、邢成東等等。

妻子王會娟受迫害的經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王會娟被天津市寧河縣蘆台鎮小學總校長董明祥和蘆台一小校長劉宗明等人綁架到蘆台第一小學,強迫洗腦十幾天。

同年十月二十四日,王會娟依法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二十八日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便衣警察綁架到豐台體育館,晚上被北京警察轉移到昌平收容所,在那裏被關押了七天。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初,王會娟被蘆台鎮小學總校長董明祥和教育局人事科長楊樹江及寧河縣公安局惡警董靜綁架到寧河縣蘆台鎮看守所。期間曾被關在天津公安九處第一看守所十幾天。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王會娟被校方綁架到蘆台一小,由學校老師輪番監視,不許煉功,不許看書,不讓見孩子,不讓見家人,強制洗腦一個多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王會娟被蘆台公安局非法拘禁在看守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王會娟被蘆台鎮總校長董明祥和蘆台一小校長劉宗明關在蘆台一小強迫洗腦。

二零零零年元旦至二零零一年過年期間,王會娟被校方非法關押在蘆台第一小學校洗腦半年左右,過年期間不讓回家,在學校不許看大法的書籍不許煉功。

二零零一年六月王會娟被蘆台公安局綁架到蘆台看守所監禁十四天。

二零零一年八月,因王會娟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寧河縣教育局將王會娟調離蘆台一小。

二零零一年冬蘆台第三小學校長李春喜、蘆台鎮總校長董明祥與惡警到王會娟家搜查,使家人在精神上受到極大傷害。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這三年間,王會娟每天都在學校老師和惡警的監視下生活。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王會娟和丈夫李振軍被蘆台公安局警察趙子有等人綁架到蘆台派出所非法審問,並遭地毯式抄家,家裏一片狼藉,在王會娟家補習功課的幾個小學生都沒躲過這場災難,每個孩子的書包都被搜了一遍,幾個孩子被惡警們嚇的全身打顫。當警察把李振軍綁走時,他的孩子抱著媽媽王會娟的腿痛哭、喊著爸爸,孩子撕心裂肺的哭聲震動整個樓道。 第二天,王會娟被綁架到蘆台一小學校,五月十五日王會娟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王會娟在流離失所期間,在承德市平泉縣火車站被十幾名警察綁架到平泉縣看守所,在被非法審問的過程中,惡警們在大庭廣眾之下毒打王會娟。在平泉縣公安局,惡警們幾次對王會娟非法審問,每一次都對王會娟進行毒打,惡警王中軍等人用鐵尺抽打王會娟,揪住頭髮往牆上撞,把王會娟打得鼻子、嘴角鮮血直流,耳膜被打得穿孔,以至現在變得聽力很差,惡警們的毒打令王會娟痛不欲生,幾次欲尋短見。在平泉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王會娟絕食抗議,惡警們強制給王慧娟灌食五次,使她的身體受到很大傷害。九月十二日,王會娟被寧河縣公安局警察許振和、於文春等人關入天津市寧河縣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年底,天津公安局一個姓王的女惡警和幾個男警非法審訊王會娟,審訊中惡警運沛剛不斷用語言侮辱她,還不許睡覺,並用王會娟女兒的人身安全來進行威脅。

二零零三年三月份,王會娟抗議對自己的迫害,絕食一百多天,期間被強制灌食七次,每次都使身體受到極大的傷害。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三日,王會娟被寧河縣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審判長於瑞森,審判員單新華,書記員李志軍,寧河縣檢察院公訴人牛會明。八月十四日,王會娟被關入天津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每天被強制參加勞動。九月十七日,王會娟被轉到天津市女子監獄。在那裏,惡警不許王會娟與別人說話,每天二十四小時有二名刑事犯不離左右,嚴密監視王會娟的言行,強迫王會娟學習誣蔑大法的材料,欲圖使王會娟轉化。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因不放棄信仰,王會娟從三監區被轉到五監區繼續進行迫害。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王會娟被五監區雜役組(所謂雜役,就是家裏花錢托了關係的,或是家裏經濟條件好、肯花錢的,或是有點文化的犯人)全體犯人毒打,這些犯人分別是:陳莉、李路、朱彤、王麗梅、回穎、宋世傑、范程程、劉旭等十幾人,她們在惡警杜豔的示意下,對王會娟輪番毒打三個小時,當夜,王會娟一夜不能閤眼!第二天中午,陳莉、李路、范程程等人用床單把王會娟的頭蒙住,再次對王會娟毒打一小時。

從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開始一個多月的時間,惡警杜豔不讓王會娟去廁所,不許洗澡,只許在宿舍裏大小便。每天晚上點名後,杜豔命令王會娟不許上床休息,必須站在地上,同時命令王會娟同宿舍的其他人陪王會娟站到晚上十一點多。同宿舍幾個年歲大、身體本來就虛弱的犯人堅持不住這樣長期的迫害,都病倒了。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日至四月七日,王會娟被惡警張娜、王晶晶、師淑花把雙手銬在床上,犯人摁住王會娟的雙腳,不許王會娟活動。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惡警劉旻(音:min民)、殷楠故意體罰王會娟,強迫王會娟站了整整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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