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在法上,邪惡消失遁形
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二年前後,我從看守所回來後,家人看的特別緊,生怕再出甚麼事,婆婆趁我不在家,把《轉法輪》書給撕了,我心痛的大哭,一張一張的補,婆婆還不放過,拿起雞毛撣子打我,打的雞毛撣子都飛了,打死我也不放手。家裏頓時亂了套。鄰居過來拉架,丈夫看不過,拿起水果刀,照自己的胳臂扎了一刀,出了很多血,婆婆這才住手。我打車跟丈夫到醫院,縫合了兩針。第二天,我左側的胳膊、大腿全是紫茄子色,一個月不能洗澡,但沒覺得疼。
這還不算完,婆婆、丈夫三天兩頭兒給我「開庭」(丈夫話),罵大法、罵師父、罵我媽(母親也修煉)。當時我發正念也是帶著怨恨心發,所以不管用,我也不會向內修,不知講真相,只是偷偷摸摸煉功學法。這種情況持續很長時間,我心裏非常著急,不知怎麼辦好,整天生活在陰影中。有一天他倆又給我「開庭」,我不知怎麼的想起師父在經文《也棒喝》中說:「有的家裏人在迫害中被關、被迫害,你們不趕快和大家一起反迫害、制止迫害、減輕家人的被迫害,還在說甚麼在家裏學法,對學員所做的一切還牢騷滿腹。知道你的家人在被關押中減輕了被迫害、停止被迫害,是因為大法弟子頂著邪惡與危險在反迫害中揭露與震懾了邪惡造成的嗎?當他們出來時,你有甚麼臉面對他們?你為他們做了甚麼?」於是我義正詞嚴的大聲對他倆說:「是江××出於妒嫉搞起了這場迫害,弄得千千萬萬個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到那時法輪功被平反,你們有甚麼臉面面對我?有能耐找他們算賬去!」婆婆和丈夫都傻眼了,沒想到我還會、還敢大聲跟他們說上兩句。頃刻他倆又都樂了。從那以後,他們再也不提「開庭」的事了,好像從沒發生過。過後我才悟到:是我在關鍵時刻想起師父的法,是大法解體了他倆背後的邪惡,邪惡消失遁形。
再後來,我和同修配合不斷的從多種不同角度給他倆講真相,丈夫在邪黨黨校工作(可想中毒有多深),婆婆一輩子性格特異,整天罵罵咧咧,和任何人交往都困難,現在他倆都變了一個人似的。有一天,丈夫自己寫了鄭重聲明,悄悄的放在我一眼能看到的地方,簽名時也寫上了婆婆的名字。我還給婆婆念了一遍(她不識字),她高興的點頭同意。我當時真激動了一下,是大法徹底改變了他倆。
從此以後,我家雲開霧散,佛光普照,禮義圓明。再以後,我家也成為萬花叢中的一朵,他倆有時聽法,時常念「法輪大法好」,不好的身體都好了。幾年過去了,大伯哥嫂、二伯哥嫂及其他親屬都做了三退。我悟到:講真相是一把萬能鑰匙,同時自己時刻向內修,心在法上,把救度眾生放在第一位,就能開創好家庭環境。
二零零二年下半年的一天上午,突然來三男一女警察闖到幼兒園,把我們的一名老師(大法弟子)帶走了。我出去和他們理論:她正在帶班,你們不能抓她,把她帶走,這些孩子出事故怎麼辦?警察不管不問,只管往車上推老師,我又問:你們有甚麼證據帶人?一警察從褲兜遮遮藏藏的拿出一張紙,給我亮了一下,急忙拽人上車走了。同修從後車窗做打電話的手勢,我明白了,趕緊通知同修們發正念,將同修手包轉移,又通知她的家屬趕緊把書收起來。這一切做完後,那幾個警察又返回來,向我要被綁架的同修的手包,找她家的鑰匙,警察甚麼也沒得著,就過來抓我,一米八的大漢,邊往外拽我邊說:你不交出包,你跟我們走一趟。這時我一點都不怕,同時想起師父法中講過:「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剛一想,惡警就是拽不動了我,拽著拽著就鬆開了我的胳臂,一邊奇怪的往後退,一邊手指著我說:你別臭美,你還開幼兒園哪?他非常生氣的走了。當時我還追出去,大聲說:「以後別來了,我們不歡迎。」
在同修們配合下,發正念、找家屬營救,當天下午三點,被綁架的同修安全回來了。事情過後,我後怕了好些日子。後來我悟到,不是我當時如何如何不怕,是師父給加持著,正的能量場使警察背後的邪惡害怕、解體了。真是念在法上,邪惡消失遁形。
二、面對面講真相、救眾生
零四年的一天,園裏的煤氣灶要修理,煤氣公司派了兩個青年人來修。修完後,付錢的時候我給他們兩個大法真相護身符。第二天來了四名警察,很準確的直奔屋子裏搜查,我趕緊講真相,問他們為甚麼來搜?警察不說話。這時我丈夫打車回來了(我園的老師打電話給我丈夫),恰恰有個警察認識我丈夫,警察馬上表現溫和些:「這是你們家啊?是有人舉報,我們不得不來。」
警察走後,我和同修馬上找自己,一定是真相沒講透。師父講過這個法理:「哪裏出問題,哪裏就是需要去講真相了。」(《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我們悟到:還得找那兩個修煤氣灶的小伙子,進一步講真相。
於是,同修和我兩人互相配合,發正念,修去怕心,找到那個煤氣公司,當面祥和、慈悲的講了真相。公司的老闆聽明白了真相,還批評了那兩個小伙們,小伙子們也表示以後遇到這個情況再也不這樣幹了。我們為眾生得救而感到高興。
三、帶領小弟子學法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原單位讓我們幾個大法弟子靠邊站,不給分配工作,當然也沒有工資。我就申請自己出去打工,心想:大法弟子在哪都能打出一片天地來(當時就是那個悟性,沒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我們(婆婆、丈夫和上高中的孩子)搬了四次家,在外面租房住,克服了許多困難,先給別人打工,後辦了一個幼兒園,環境很差,下雨時車一過像爛泥塘似的,下不去腳。當時我想,能收幾個孩子,有個活兒幹,能養家糊口就行。真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結果幼兒園越開越好,不斷擴大(知道是師父加持)。周圍的破房子也拆了,鋪上了方磚,栽上了花、樹,搖身一變成了某某花園。這太方便了,可以給孩子們當戶外場地,既安全又美麗,簡直是給我預備的。所以,心裏非常感謝師父,是師父給弟子安排好的一切。
後來同修的孩子送來了,逐漸的,同修說你學法時帶著我們孩子。中午我休息時讀法,小孩在一旁邊玩邊聽,也不知聽沒聽進去,我突然問孩子,我念到哪了?孩子們竟然能複述出剛念完的一句話,一年下來後,我有時念錯時,孩子竟然能糾正我念錯的地方,還時時提醒我,這使我非常吃驚。幾年過去,我們學法的小孩多了起來,孩子一多,秩序不好維持,說話、玩時聲音大,常常吵得我學不好,我有時就跟他們抱怨:我跟師父發的甚麼願,帶你們這幫孩子,鬧死我了。說完我知道我不對,於是找自己,還得擴大容量,在法上提高,小弟子是來同化法的,師父給我開創環境是讓我帶好小弟子,不是來享受的,我有甚麼權利訓斥孩子?孩子坐不住,生理特點所致。我就和藹的跟小孩交流:別影響學法,小點聲,我們是幹啥來了?不是來玩來了。這時小弟子也知道影響別人不對。孩子們也在成長。這次教師節,我們和孩子形成整體,默契配合,孩子們把一些學校的老師姓名、班級問出來,我們把真相信封好,配上一束玫瑰花,由上學的小學生帶給他們老師,祝老師節日快樂!小學生們都願意送。我們的小弟子學法小組在健康成長。
我園老師都明白了真相,我們先給走得近的家長講三退,每個教室安裝音響,天天放天音,教幼兒朗誦《洪吟》中詩句,幼兒畢業上小學時,把平時搞活動的錄像(找春天、六一郊遊、運動會、畢業演出等)配上《雪中蓮》等曲目製成光碟,連神韻光碟一起發給家長,家長看他自己孩子的活動、聽著天音,這個樂啊,反饋說,光碟裏的曲子怎麼那麼好聽啊?是啊!就是好聽,天音嘛!再跟家長講三退,好講,順理成章。
四、形成整體,看到自己的差距
我知道自己啥事不愛出頭,同修找到我,我就配合,沒事我就按部就班的學法煉功講真相(還不太積極,有安逸心),這是非常自私的表現。同修大姐找到我說,咱們這片應形成整體如何如何,我說好啊,形成吧,我同意。怎麼辦?我沒甚麼想法。大家到一起後,大姐說:「我想了幾個問題,拿出來大家討論補充,總結出來就是喚醒、安撫、編組、收集上網。」喚醒就是大家提出名單,自己周圍還有哪些同修還沒走出來?落實誰誰負責找誰,看看同修的心結在哪;安撫就是誰誰負責看望現在還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家屬,摸清楚有哪些困難,咱們幫著解決;編組就是喚醒同修先編進學法小組,不會講真相的誰誰負責帶出來講;收集上網就是當地善惡有報的例子整理上網,另外每人頭腦裏掛上一根弦,隨時收集社區、公檢法人員的電話、家屬、子女情況及時上網便於講真相救人。
我負責家訪兩位在家不出來的學員,我和一同修配合,去了他們家,了解到在家不出來的同修也很著急,盼著大家去看望他們。在去看望他們過程中,表面上好像是我們去幫助他們,其實反過來我看到自己自私安逸的人心,這不正是我在這個家訪過程中找到從而要去的嗎?沒有這個過程我還看不到自己的毛病,還覺的自己不錯呢。師父無量慈悲不落下一位弟子,其中就包括我啊!這是我加入整體的一大收穫。我嘗到了甜頭,盼望下一次與同修切磋。
別的組的同修也帶來了她們訪問的情況,每一位走不出來的同修狀況都不一樣,千差萬別,大家在一起討論,想辦法按法的要求衡量事情應怎麼做,過程中不忘修自己。幾次切磋後,大家進步很快,原來形成整體是每個人都得到提高啊,真是玄妙至極呀!大法真不可思議。
第一個階段過去了,新問題又出現了,同修都編成組,原來的小組裝不下得分開,到新組帶新人,老同修都不願走,新同修又沒經驗,這個問題正在解決中,大家知道每個人又有修的了。
我還參加了發短信小組。開始時沒經驗,不會針對不同身份的人講真相,回短信中經常挨罵,自己向內找,是不慈悲?還是講不到位?兩者都有。好吧,那我就從編短信,像對自己的親人講話一樣發過去,回來的短信中就很少有罵人的了。還有的是檢察官,回短信中不服氣,我就從法律的角度講,要救他,除了慈悲還得有威嚴,大法弟子也不是好欺負的,讓他們知道他犯了罪以後的結果,不僅對他本人不利,對他家人同樣不好。還有個派出所指導員回短信說:「你們真了不起,一定要堅持到底,勝利一定屬於法輪功。」
我還有許多神奇的修煉小故事,篇幅所限,以後再陸續寫出來與大家分享。
感謝師父的慈悲苦度!感謝同修的無私幫助!層次所限,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0/4/20/116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