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最嚴重的是,在二零零九年中旬,所部在食堂進行了一次不記名測試,有不少法輪功學員都寫了堅定信師信法的真話,大隊長張君、張環、張卓慧及本隊隊長對法輪功學員又進行了一次面對面的核實。到十月二十六日,所部抽調到三大隊七男二女惡警,加上本大隊,辦了洗腦班,進行了殘酷迫害,氣氛十分恐怖,連打帶嚇,強迫彎腰低頭、打嘴巴、上大刑。
最沒有人性的,是用男性惡警劈女學員雙腿,直到承受不住違心地寫了「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還要當著本分隊學員的面念。看到法輪功學員痛不欲生地念,而惡警在一邊獰笑著,還要聽的學員鼓掌,真是沒有人性。
有的法輪功學員不寫,惡警就把法輪功學員雙手用手銬扣上,把惡警先寫好的「三書」強行按手印。如:包慶英(62歲)、張桂平等,錦州五十八歲的李錦秋,因不放棄信仰,在2009年11月的一天,上午一次、下午二次被強制劈腿,並上去惡警踩腿,腿被踩得青紫沒有幾塊好地方,至今致殘。惡警還叫人扶著上下樓出工,由於不能掃雪,惡警張君叫她在一邊凍著。
法輪功學員倪翠霞因不放棄信仰,所部潘某等把她兩臂一字拉開,越拉越緊,用幾根電棍電得滿地打滾,惡警還用腳踢她逼她寫「如果將來反悔,天打五雷轟」等惡毒語言。她被迫害得幾天不能大喘氣,吃飯都嚥不下去。
法輪功學員楊青被強制上大吊,雙手吊起腳不著地,放下來時手都不過血。有的學員白天承受不住,違心地說了假話,到晚上做夢喊:「法輪大法好!李洪志是我師父!」然後就大哭不止,這樣的例子很多。
勞教所惡警不定期地強制填表,如有填相信法輪功就迫害。他們就這樣失去人性地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善良人。
惡警榜:周某某(所部專迫害法輪功)、潘某(所部)、張君、張卓慧、張環、方葉紅、張磊、董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