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要將「最可恥公司」的帽子給羅氏公司戴上?它只是針對器官移植的患者進行藥物研究,那不是在做有益於人類的好事嗎?怎麼會和「可恥」連上了呢?事情不能這樣表面理解。他們所研究的那些患者用的是誰的器官?那些被摘除器官者是自願的嗎?如果不是,大家想想,靠殺掉一個人去為另一個人做手術的行為是不是犯罪?人類就不應該關注一下那些被強制摘取器官的人嗎?為甚麼還要讓這種褻瀆人類尊嚴和違背人類道德的暴行繼續下去?
中國的器官移植在世界上歷來都是備受指責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器官來源的不透明。在世界各地強烈的指責聲中,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二零零八年十月,以90%的移植器官來自於死刑犯的藉口來搪塞。可是世界上關於死刑犯器官的移植問題,世界器官移植學會已有明確的警告:「由於在監獄環境中自由受到限制,不太可能讓囚犯真正自由的作出獨立的決定,從而無法獲取自主的、知情的捐贈同意。」也就是說,中共給出的答案是受到世界醫學界的批評和指責的。
「伯爾尼宣言」和「瑞士綠色和平組織」明確指出,羅氏公司正在中國數百名腎臟和肝臟移植患者身上測試其研製的新藥──驍悉膠囊的有效性,而這些患者的器官「非常可能」來自死刑犯。伯爾尼宣言進一步說,該獎項是為了「提醒全球經濟玩家,影響人們與環境的破壞性商業行為是會有後果的──在羅氏這個例子中,那就是損害公司的形像。」
從這件事情的本身來看,羅氏公司得到這個獎項確實是「實至名歸」了。在完全不清楚移植器官來源的情況下去驗證自己的藥效,就肯定存在著一個職業道德的問題。那麼它獲得這樣的所謂「獎項」也就是應該的。
然而我們要問:對器官移植的患者進行藥物研究就被評為最可恥的公司,那些直接指使醫生強制活體摘取人體器官的政黨不更應該是最可恥的嗎?沒有中國非法的器官移植做前提,羅氏公司的可恥也無從談起。其實,我們看到,羅氏公司在被授予「最可恥公司」的同時,也揭開了這個「最可恥政黨」的面紗。這個「最可恥的政黨」就是中共!
當然,關於霍夫曼羅氏公司獲得「最可恥公司」的消息在中國是不可能被報導的。一家外國的製藥公司因為在中國針對移植器官的患者作藥物研究,就受到舉世的指責,那暗中進行活體摘取器官罪行的政黨就更應該受到譴責了。這個「最可恥公司」能在它統治的國度裏冠冕堂皇地搞科研,並受到它的多方關照和歡迎,其可恥程度要遠超羅氏公司數倍。
還需說明的是,羅氏公司是在受到對患者的研究有可能涉及死囚器官指責的情況下獲此惡名的,還並未觸及到中國的器官移植絕大多數都是中共從活著的法輪功學員身體上摘取的事實。且不說羅氏公司的「恥」有應得,直接摘取人體器官的罪惡能是用一個「可恥」來衡量的嗎?這樣的罪惡決不能用可恥來表示,那是對整個人類尊嚴的褻瀆,是對所有人人性的挑釁!
關於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以牟暴利的消息早已報導於世,加拿大人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所著的《血腥的器官摘取》更是全面的揭開了中國器官移植的重重黑幕,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的證據還在不斷的由中國境內傳出。在鐵的事實和世界各地正義的指責聲中,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看不到絲毫停止的跡象。這樣的政黨僅僅是可恥嗎?它不是最惡毒的政黨嗎?它還配與人類為伍嗎?
令人感歎的是,外國人對這種涉及到違反基本道德和倫理的公司的懲處是讓它背負「可恥」的名聲,這既是對「可恥」者的制約,也是對有可能效尤者的警誡。那麼,我們要問,這個最惡毒的政黨應當受到甚麼懲處?那些明知這個惡黨的殘暴而為了經濟利益去獻媚的組織或國家,他們離可恥的距離還有多遠?
當然,由於中共對信息的封鎖,和它對中國人的強制灌輸和對世界的妖言迷惑,世人對它的罪惡可能還認識不太清楚。可是當事實擺在人們面前的時候,我們還能夠迴避嗎?
其實,中國人對中共邪惡本質的認識正在加深之中,那逼近六千八百萬的三退(退出中共黨團隊)數字就是明證!其實,世界人民也對中共的認識越來越清,這評選「最可恥公司」的前提就足以證明。讓我們在記住「最可恥公司」的時候,也千萬不要忘記那個最惡毒的政黨。同時也真心的希望羅氏公司能正視自己的過錯,拒絕和中共的所有合作,讓這個毒害全人類的最惡毒的政黨在世界人民的唾棄聲中徹底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