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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九台市法輪功學員王豔芹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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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九台市法輪功學員王豔芹被冤判四年,被惡警強行注射不明藥物,於2010年12月5日含冤離世。

王豔芹,女,60歲,1996年身患癌症,成為一個將死之人,家人背著她到長春求醫。在長春期間,王豔芹了解到了法輪大法的神奇並走入修煉,回家時她已經能自己走了,通過堅持學法煉功,病症消失得無影無蹤,證實了法輪大法的神奇。

之後,王豔芹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在家鄉營城煤礦及周邊鄉鎮洪揚法輪大法,許多認識王豔芹的人被大法的神奇所震撼,這樣一傳十,十傳百,許多人都走入了大法修煉。1999年共產邪黨迫害法輪功之前,僅營城煤礦一地就有上千人修煉法輪大法。

1999年7月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王豔芹又投入證實大法中,2003年11月28日,王豔芹和幾名同修去附近農村發放真相材料時被惡警綁架,毆打,由於坐老虎凳又遭惡警毆打,腹部胸部疼痛難忍,不能進食。2003年12月12日,九台市看守所將王豔芹送往長春市公安醫院。

王豔芹被冤判四年。在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女子監獄期間,王豔芹被惡警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導致時常有不清醒狀態,身體也每況愈下。王豔芹回家後只能靠家人照顧,最終於2010年12月5日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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