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林建華開始煉法輪功。修煉後,身體健康了,脾氣變好了,做事處處為別人著想,家庭和睦了。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民政部和公安部發出通告,誣陷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林建華則深深體會到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能提高人的道德水平。於是,她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六日,去了北京,要為法輪功、要為李洪志師父說一句公道話。兩天後,她輾轉來到國家信訪局,信訪局拒不接待,林建華被當地公安局非法拘留,之後,由蔡甸派出所帶回,關押一星期。
一、被「六一零」綁架到洗腦班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中旬,由於林建華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蔡甸區「六一零」(設在蔡甸文昌街一個家屬樓的一樓,兩個小房間,門前無牌無號無名)綁架到蔡甸區黨校洗腦班。
「六一零」人員強制法輪功學員寫「決裂書」,林建華堅決不寫。「六一零」就找她的娘家人、婆家人勸說。林建華對親戚說:「你們都知道,我那麼嚴重的婦科病,煉法輪功都煉好了,我按真善忍做人又不妨礙任何人,今後還要教兒子做個道德高尚的人,我不能昧著良心說假話啊!」「六一零」又以她丈夫的工作、孩子上學相威脅,林建華深知共產黨整人株連九族,不得已寫下了離婚協議書,同時聲明:「法輪功是高德大法,要我與之決裂辦不到,修煉法輪功和進京上訪是個人行為,與他人無關,不應牽連無辜……。」「六一零」很無奈。從此,林建華就成了蔡甸區「六一零」 監視迫害的重點對像之一。
二、被「六一零」綁架到武漢東市東西湖婦教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一日早晨,林建華等幾名同修在電影院前街心花園煉功,被蔡甸區 「六一零」綁架,送往武漢東市東西湖婦教所所迫害十五天。
同年二月二十八日,林建華與另三名同修一起學法,遭蔡甸區「六一零」以「非法集會」的罪名綁架。
同年三月上旬,蔡甸區「六一零」及蔡甸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林建華非法判刑一年,送武漢何灣勞教所迫害。
零一年上半年,林建華回家,因林建華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在以後的日子裏,每遇「七一」、 「十一」或者北京開黨會等等所謂「敏感日」,林建華又多次被「六一零」上門騷擾甚至抄家,辦學習班,或送到東西湖婦教所迫害。
三、再次被「六一零」綁架到蔡甸黨校洗腦班
二零零三年七月,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同時向人們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林建華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蔡甸區「六一零」 強行綁架到蔡甸黨校洗腦班。這次參與迫害的有武漢市「六一零」和武漢市邪悟人員龔良漢等,親自來蔡甸參與迫害。
在蔡甸黨校洗腦班,有一次,吃飯後,林建華、毛翠蘭(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元月二十二日含冤去世)等人,感覺嘴唇麻木,繼而胃部不適,神志不清,全身寒顫。
四、遭多次轉押酷刑迫害 管教致使水中放不明藥物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林建華因張貼不乾膠、發真相資料和光盤,被蔡甸區「六一零」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並抄家。他們將林建華綁架到蔡甸黨校洗腦班,問不出個所以然,又把她轉到武漢市東西湖第一看守所。在此,她遭到殘酷毒打逼供,也沒有妥協,最後又將她吊幾天幾夜,她仍不配合,就又被綁架到武漢何灣勞教所迫害一年。
蔡甸區「六一零」及國保科將林建華非法押送到何灣勞教所時,警察李新強對何灣勞教所的管教說:「林建華是個頑固分子,你們要好好對付她。」在這裏,林建華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手段之卑劣,使她身體和精神受到嚴重摧殘。
在行經期,管教罰她站七天,不准走動,血流到腳上、地上,身上發臭,不讓洗,腳腫的不能行走。管教還唆使人在她喝的水裏放不明藥物,喝水後,感到舌頭口裏發麻(這是林建華回家後講她的經歷說的,她說可能是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無色無味的)。林建華曾以絕食進行反迫害,卻受到殘酷的折磨。
大約是二零零四年十月,勞教所要求家屬帶營養品去探視,家屬看到:林建華的脖子以下全是嚇人的紅疹子,身體虛弱,精神極差。
五、非法關押迫害 造成嚴重摧殘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下旬,林建華回家了,見到人都說她與以前判若兩人。在以後的兩年裏,身體每況愈下,精神極度萎靡不振。總感口渴,喝冷水、冰水。到零七年,全身消瘦,頭髮脫落,掉牙齒,還經常發燒。零八年二月,林建華雙目失明,人極度虛弱,整個人只剩骨架子。
家人把她抬到蔡甸區十三醫院,蔡甸區「六一零」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趕到醫院,不讓醫院給她檢查。家人把她送到武漢市內大醫院,「六一零」及國保大隊又追到那裏不讓治,這時林建華跟醫生講:「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是他們把我迫害成這樣的,電視報紙上說的『天安門自焚』全是栽贓陷害的……」。好心的醫生才把她留下了。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四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林建華含冤去世了。
直接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
武漢市蔡甸區政法委書記:柴樹彬
武漢市蔡甸區「六一零」頭目:柴樹彬、 萬維林 、宋楚和(前任)
武漢市蔡甸公安分局國保科:毛國凱、詹明權、楊榮國、魯山、李新強、楊國橋
姚忠樹、朱玉橋 (到目前其中有些人已調離)
武漢市蔡甸街派出所:張明亮
武漢市邪悟人員猶大:龔良漢
武漢市何灣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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