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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鳳城法院開庭,律師斥司法機關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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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九點三十分,遼寧省鳳城市法院對四名法輪功學員梁運成、曲山林、吳娟、孫忠琴非法開庭。來自北京的四位維權律師到庭為法輪功學員做了長達四個小時的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指出:依據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原則,修煉法輪功、宣傳法輪功完全合法。法輪功學員沒有觸犯任何刑律,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和刑罰是違憲的。

庭外群眾旁聽受阻,庭內上下布滿公安

從早上八點左右,鳳城法院的審判庭內外便布滿了警察,法院門前、法院附近的公路、大橋上、新華書店裏四處可見著裝警察和便衣警察的身影來回晃動,他們神情緊張,如臨大敵,時刻窺視著路上行人的一舉一動。

八點三十分左右,法輪功學員家屬及社會群眾要求進法庭旁聽,除法院限定的幾位家屬經過「探測器」上下掃描後被放行外,其餘人全部被阻擋在門外。從法院大門口到法庭小門內,共設四道關卡,每道關卡由兩名警察把守,走廊兩側分立兩排警察。法庭整個旁聽席坐的幾十人全是政法委「六一零」、公安、社區等內部人員,前面有攝像機全場監控錄像。有群眾問:「不是公開庭審嗎?為甚麼不能旁聽?」警察回答:「上面的命令。」

法院對待搶劫、殺人犯的審判都沒擺出這陣勢,可以隨意出入旁聽的,為甚麼對四個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庭審如此興師動眾,戒備森嚴?到底法院有甚麼不可告人的秘密?他們害怕老百姓知道甚麼?法院為甚麼不敢獨立審理此案而要聽「上級」指示?

其實公檢法司人員心裏很清楚,所有對法輪功學員審判的案件無一不是非法的,「庭審」只是走過場,為「非法」披上一層「合法」的外衣,以欺騙外界。實際上公檢法幕後的黑手是中共政法委和「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整個辦案過程、庭審以及最後的所謂量刑也都是被中共「六一零」一手操控的。

法輪功學員家屬從北京找律師當庭辯護,對地方法院觸動很大,因為律師不僅能在中共限定的法律框架內得出法輪功學員無罪的結論,且從法律角度作出專業闡述──證明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非法,甚至還進一步論證法輪功學員的言行對社會的安定以及道德回升方面的巨大促進作用。這些也是令中共當局最為害怕的,因為中共最害怕人們講出真話、聽到真相、用良知面對事實。

律師辯護有理有據,法官無語理屈詞窮

律師指出:起訴書以「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起訴四位法輪功學員,但翻遍目前中國所有的法律,沒有一條法律條文明文規定「法輪功是×教」,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法輪功學員是如何破壞了法律實施以及破壞了國家哪部法律的實施。

四位律師在法庭上慷慨陳詞,從刑法學理論的角度闡明法輪功學員不具備犯罪的主客觀要素,公訴方指控的所謂罪名不能成立,而司法機關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打壓,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後律師誠請法官尊重公民的憲法權利,承擔起應有的歷史責任,敢於直面現實和自己的良知,實踐法治精神,判梁運成、曲山林、吳娟、孫忠琴無罪,予以釋放。

庭審從九點三十分進行到十三點三十分,面對四位律師有理有據的正義辯護,法官和公訴人理屈詞窮,無言以對,最後審判長徐宏仁宣布休庭,由合議庭評議後另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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