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成都市科分院某商家被成都市國保人員和跳傘塔派出所警察闖入,鋪裏的貨物、貨款全部被洗劫一空。留宿於此的谷懷兵等五名修煉法輪功的員工全部被綁架。九月十四日和二十一日,曾在該公司工作過的兩名法輪功學員李小豔和王建國夫婦,先後在溫江被綁架。至今,這七名法輪功學員已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半。期間家屬到相關部門了解情況,常常被武侯區的公、檢、法像踢皮球一樣相互推諉。但最近有消息說,這個「案子」在經過多次的「退補」、以及從公安到法院、又從法院到公安的回合後,最近又到了法院。
律師表示,該「案」程序嚴重違法,而且對當事人早已是超期羈押,依據《刑訴法》74條、75條等相關法律,武侯區法院應對谷懷兵等當事人變更或解除強制措施,予以釋放。
谷懷兵遭刑訊迫害 律師會見受阻
今年35歲的谷懷兵是郫縣新民場鎮人,為人誠實忠厚,工作踏實認真。據去年七月二十一日晚與谷懷兵住在一起、並被一同劫持到跳傘塔派出所的谷懷兵的兒子介紹,警察以「查暫住證」的名義敲開房門後一擁而入,並將谷懷兵捆綁在地。谷懷兵等被綁架後,次月,即八月的五日和六日,兩名代理律師要求依法會見谷懷兵,被武侯國保大隊大隊長公然拒絕。兩位律師於是就此向成都市檢察院等機構對武侯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提出投訴。
谷懷兵一家三口 |
後,該案進入所謂「審查起訴」階段後,律師得以單獨會見谷懷兵時,谷懷兵才告訴律師,他於八月四日和廖建甫一起,被劫持到簇橋一個沒有掛牌的地點遭到野蠻的刑訊折磨。在那裏,第一天,谷懷兵被銬在鐵窗上,所謂「偵查人員」不許其睡覺,睡覺就潑水、用棍子搗;第二天,惡警又將谷銬在鐵窗上,並打其胸口,說讓其嘗嘗國家專政機關的滋味。所謂「提外訊」(即酷刑逼供)的時間一共是四天,即八月四日至七日。其中兩天,八月五日和六日,就是律師要求會見谷懷兵遭拒絕的時間。
數十親友聯名要求釋放谷懷兵
谷懷兵被綁架後,親友們極為憂心,尤其是考慮到谷懷兵的善良樸實,以及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他們聯名致信社會各界,要求當局立即釋放谷懷兵。
他們在公開信中寫道:「通過向律師諮詢,我們才知道,谷懷兵完完全全就是冤枉的。拘留通知書上給谷懷兵定的罪名是「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可律師說,把這條罪名加在谷懷兵── 一名法輪功學員身上是完全錯誤、極其荒唐的;律師說,因為中國的現行法律,沒有一條將法輪功定為×教;因為,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更沒有破壞任何一條法律的實施。
「與谷懷兵接觸過的人都知道,谷懷兵真的是難得的好人啊!他說他要按「真、善、忍」來要求自己的言行,他也確實是這樣做的。工作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平時和人相處,特別讓得人,特別愛幫忙,對誰都那麼好。……」參與聯名呼籲的親友至少六十人。
谷懷兵十一歲的兒子在作業本上寫下的「爸爸,我想你……」 |
和谷懷兵的親友一樣,其他六人的家人也都風塵僕僕趕到成都,在酷暑的天氣裏輾轉奔走於看守所、武侯區公安分局等各個相關部門,呼籲求救。四處求救的親人中,有老實巴交的莊稼漢父親,也有七十多歲,白髮蒼蒼的母親……
為湊「證據」反覆「退補」 嚴重超期羈押
谷懷兵等七人的「案子」在檢察院階段因「證據不足」被兩次「退補」,之後,於今年三月到了武侯區法院。但家人到法院了解情況時卻被告知又退回了檢察院,找到檢察院又被推給公安。如是這般至少兩個來回。
律師表示,從已經了解的情況看,當局指控谷懷兵等人的罪名是根本不成立的,是明顯的適用法律錯誤,在證據上更是存在嚴重問題,前後至少四次的退回補充偵查也充份說明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對谷懷兵等已長達近一年半的關押嚴重超期,已嚴重危害了他們的人身自由權。根據《刑訴法》第七十四條、七十五條之規定,武侯區法院應變更或解除強制措施,立即釋放谷懷兵等。
據悉,其中幾位當事人的律師曾在今年十月向武侯區法院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但似乎法院方面沒有回應,至今谷懷兵等仍在被非法關押中。
承辦谷懷兵七人「案」的武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武侯區檢察院、武侯區法院曾對鐘芳瓊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濫用酷刑、炮製偽證、羅織罪名,於零八年對他們分別枉判三至七年重刑。來自北京及當地的八位律師為這十一名法輪功學員的正義無罪辯護在海內外引起廣泛影響和震撼。而過程中,武侯區法院等的肆意踐踏法律,違反司法公正,也凸顯其對法輪功學員司法迫害的實質。美國國會中國委員會去年發表的二零零九年年度報告中指出「在過去一年中,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繼續顯示程序不正常或直接違背司法程序的行為,同時司法局採取行動顛覆正常的法律保護。」並特別提到「二零零八年十月,四川省省會成都武侯區人民法院,判處十一名法輪功學員三至七年徒刑。據報導,法院禁止家人旁聽,禁止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發言。」
在對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的十一年中,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在監獄裏受到令人髮指的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殘、致死。而對法輪功學員判刑的「罪名」或所謂「依據」都是《刑法》300條及兩高司法解釋。但眾多法律工作者指出,將《刑法》300條用於法輪功學員是完全錯誤而且荒謬的,他們從《刑法》300條本身的違憲、兩高司法解釋的越權無效、犯罪構成等各個方面,以嚴密的邏輯推理和無可辯駁的事實指出:用《刑法》》300條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是百分之百錯誤的!他們表示,法輪功學員信仰法輪功合法、講清法輪功真相合法!
谷懷兵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情況簡介:
谷懷兵,35歲,郫縣新民場鎮法輪功學員。為人憨厚老實,工作兢兢業業。孝敬老人,是遠近出了名的好人。他的父親是聾啞殘人,兒子11歲,馬上上初中,妻子沒有工作。全家僅靠谷懷兵在外打工掙錢養家糊口。
趙海平,38歲,江油青蓮鎮西屏鄉大隊。2000年1月份左右到北京上訪,回來後被非法拘留半月。出來後到廣州打工。趙海平從廣州打工回來,江油不法人員綁 架了趙海平,非法勞教兩年。在新華勞教所被迫害期間,勞教所把趙海平迫害得患上肺結核,後被放回家監視。快到兩年時又被送到勞教所一個月左右。趙海平從勞 教所回來後,一直在外流離失所,不能回家。趙海平的父親趙永有去要回兒子時,被江油三合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趙海平家鄉的江油青蓮鎮派出所、西屏鄉大 隊、江油公安局國保大隊、「六一零」常以修房子為誘餌,妄圖騙趙海平回家。趙海平的哥哥趙萬江曾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新華勞教所遭受過迫害。
王洪波,39歲,家住四川省成都邛崍市寶林鄉三一村二細組,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在家孝敬老人,外出打工不管在哪裏都兢兢業業、踏踏實實的完成好自己的工作。
1999年11月28日,法輪功學員王洪波去北京上訪,在北京天安門被惡警抓押在北京辦事處,因王洪波不配合邪惡、堅持煉功,被北京辦事處惡警打得遍體鱗傷。王洪波被邛崍東郊派出所惡警帶回當地派出所後,被兩個惡警狠狠地毒打了一頓,打得他身上沒有一塊好地方。惡警將他毒打了一頓後送進當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15天,在拘留所非法拘留的15天裏,他被拘留所的惡警指使犯人天天進行毒打,直到被放出的那一天。那些邪惡之徒在拘留王洪波的同時,還對王洪波罰款2000元。
2000年5月,邛崍東郊派出所惡警和邛崍寶林鄉政府的邪惡之徒又跑到王洪波家,說是叫王洪波和其父親(其父王廷剛,法輪功學員)父子倆到鄉政府去。因王洪波父子倆抵制邪惡,不隨同他們去,那些邪惡之徒就強迫拖上車,拉到派出所毒打一頓後,又被押送到邛崍市看守所拘留15天。在拘留所非法拘留的15天裏,他們同樣被拘留所的惡警指使犯人天天進行毒打。
王洪波父子倆被非法拘留15天後又直接送到邛崍寶林鄉政府洗腦班,逼他們寫「悔過書」等。一直又持續了15天至20多天,還是不肯放人,還要他們每人交幾百元錢作為保證金。有一天他們不服從鄉政府惡徒的安排,寫了一份「要堅修大法和還師父清白及法輪大法如何教我們做好人」的體會,目的是讓他們知道大法好。可是鄉政府的惡人看了後氣得發瘋似的。這樣又驚動了派出所的惡警們,整個市也都驚動了。王洪波父子倆等四人堅持修煉大法,在鄉政府被毒打一頓後,又被押到派出所繼續往死裏打。最後王洪波父子倆等四人被送到市看守所又非法刑拘了30天。之後,他們又被關進鄉政府持續了20多天,逼迫放棄修煉。釋放後鄉政府不法人員要求他們天天到鄉政府報到,不准外出打工。外出必須跟他們報到、請假;不請假、不報到,邪惡的鄉政府說就是犯法。
廖建甫,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五十多歲,於2008年12月8日在德陽監獄受盡8年殘酷迫害回家。剛剛在成都電腦公司打工僅兩天又被綁架。
周亞平,39歲,工作兢兢業業,在雙流植物油廠工作時年年被評為先進。他常說,我得對得起我的工資。94年植物油廠倒閉後,被迫四處打工。因工作勤勉出色,每到一處,都受到老闆重用。
2005年12月28日,周亞平發資料時被雙流、東升派出所綁架,30日被送雙流看守所被關押了九個月後,10月中旬被非法判刑3年被送往樂山市五馬坪監獄迫害。在五馬坪監獄,惡警用大鐵夾把周亞平腰部皮膚夾住懸空(吊起來),皮被活活扯掉,惡警把周亞平吊高突然放下,周摔在地上,額頭也被摔傷。惡警用電警棍電耳朵,兩個耳朵根被電爛,流黃水。2008年12月28日回家,通過學法煉功一個月左右,耳朵才好。
2008年5月6日,在四川崇州上班期間,周亞平散真相資料救人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誣告,被崇州道明派出所綁架,身份證被非法扣押。周亞平被關押在崇州看守所15天後,5月21日被送往新津洗腦班,後正念走出。周亞平因為沒有身份證,找工作很難。
2009年7月13日周亞平到成都某電腦公司打工,21日晚即被綁架。
周亞平的母親現已70多歲,由於周亞平被綁架關押,現孤身一人在家,無人照料。
李小豔,四川資陽市雁江區人,2009年9月14日下午,在溫江區新華苑的一間出租房裏,被成都市國保人員和溫江區柳城派出所的惡警綁架,關押在溫江看守 所,遭酷刑迫害,幾天後被轉入郫縣看守所迫害,十月底又被秘密轉入成都市金花洗腦班迫害。親屬去郫縣看守所探視,警察不告知其下落。十二月份,李小豔又被 轉回郫縣看守所迫害。
王建國,四川資陽市雁江區人,9月21日左右回溫江新華苑,被蹲坑的跳傘塔派出所惡人綁架,被非法關在郫縣看守所迫害至今。
相關責任人:
武侯區法院:所謂「承辦法官」:刑庭 黃奕
武侯檢察院所謂「承辦人」(公訴科)李燕萍:
直接迫害責任人: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王鵬飛(大隊長)、萬里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一科(國保大隊)
地址:成都武侯區高升橋東路8號 郵編:610041
電話:028-86406628
大隊長:姚霞林 朱振川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
地址:成都武侯區高升橋東路8號 郵編:610041
總值班室電話 85079567 85070486
楊崇友(局長) 85091188(辦) 87350825(宅) 13808007318(手機)
跳傘塔派出所 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成科路6號,電話:028-85222200
所謂「辦案人員」:謝紅慶、葉學彬 所長:薛剛
武侯區政法委:李治平 符小林 羅義祥 呂敬東 85558685
成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610小組
成都市政法委(610) 李昆學 毛善貴 賀要嚴
成都市國安局 局長:唐元忠
地址:成都市西二環路55號 郵編:610041
四川省國安廳 廳長:孫繼昌
地址:成都清江東路85號 郵編: 610072
四川省公安廳 廳長:曾省權
地址:成都市金盾路9號 郵編: 610041
查號台028─86301114 警務督察處電話028─86301537
指揮中心028─86124846 8630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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