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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桂蘭被迫害致殘、流離失所 家人被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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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農村法輪功學員宋桂蘭被迫害致殘後,不堪中共人員的騷擾與恐嚇,被迫流離失所,其家人被騷擾與恐嚇。下面是宋桂蘭女士訴說她與家人這二年多來遭受的迫害,並誠心告誡不明真相的警察要善待法輪功學員。

我是一名農村法輪功學員,在以前沒修煉的時候疾病滿身,苦不堪言,生不如死;而且我又是一個爭強好勝的人。一九九七年我有幸得了法輪大法,才煉法輪功幾個月的時間,全身疾病不翼而飛,從此我們全家又有了歡聲笑語。

一、在地裏幹活被綁架迫害致殘

可是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份,我正在地裏幹活,突然來了四、五個警察。帶頭的是新華公安局的李勇、呂長江等,還有我們當地管治保的魏榮春。他們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煉」。他們就像土匪一樣,強行把我拖上警車、綁架到新華農場總局寶泉嶺看守所。綁架之前,他們先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和資料,家裏翻得亂七八糟,還強迫我丈夫簽字,沒有任何法律程序。

由於我是在地裏幹活被綁架的,身上只穿的單衣服,在看守所裏提審時,他們強迫我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兩天兩夜不讓我閉眼睛,不讓上廁所,不給飯吃。把我扣在鐵柵欄上。在提審時,他們拽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撞得腦袋嗡嗡作響、眼前發黑、天旋地轉的,頭上都是大包,我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昏過去了。二十多天一口飯沒吃。這時他們找來一個女大夫來檢查,女大夫一摸我腦袋都是包,我說是警察拽我頭髮往牆上撞的,女大夫嚇的沒敢說話。

就這樣,他們看我活不成了,才通知我的家人把我弄到醫院去檢查。六一零怕擔責任嚇跑了,醫院大夫一看人這樣了,趕緊打針,然後警察又逼我弟弟簽字才讓我回家。當時我的腿已經沒有知覺、癱瘓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可他們還是不放過我,李勇帶著警察一次又一次來我家騷擾。有一天,李勇又帶領寶泉嶺警察來我家,他們用鑰匙使勁劃我腳心,確實一點知覺沒有、這才離開,至今我的腿落下殘疾,不能正常行走。

我的親戚知道了此事,把我接去調養,可是李勇又帶警察去我家逼我丈夫把我交出去,並勒索我家1000元錢,把我女兒(常人)綁架到新華農場做人質。又逼我弟弟、弟媳要人。由於驚嚇,弟媳住院花了4000多元。我弟弟、弟媳及家人每天都在精神極度恐慌和驚嚇中度過,逼得我女兒精神都要崩潰了,尋死上吊的,害得我丈夫常常發呆。(弟弟、弟媳、丈夫、女兒未修煉法輪功)。

二、被迫流離失所、家人遭騷擾

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我和湯原縣法輪功學員去吉祥鎮守望村發真相資料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綁架到吉祥派出所,把我們的包和手機都搶去了,我包裏有大法資料、電子書和護身符,還有我丈夫的工資卡和一千三百元錢(準備買煤用的),包裏還有一個小包,裏面有一百零兩元錢和手機(小包裏面的錢和手機是在湯原看守所搜出去的)。在吉祥派出所,警察惡狠狠的把我們的東西搶去之後強行把資料倒在地上,有兩名同修給他們講真相,被他們打了好幾個大嘴巴子,然後把我們強行拖到湯原縣公安局的警車上,劫持到湯原縣公安局,有個姓宋的惡警問我們的住址、姓名、並給我們抽血、按手印,不配合就打,然後姓宋的又說把倆人扣在一起拘留一個星期,就這樣把我們十名法輪功學員當天晚上八點多鐘劫持到湯原縣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惡警逼迫我們穿號服,我們不配合他們,惡警就連打帶罵特別兇狠。約第四天,姓宋的又拿來一摞紙讓我們簽字,我們全都不配合,他惡狠狠的說:告訴你們,你們不簽字也強行拘留一個月,可至今沒有放人,我為了反迫害,不吃不喝、絕食抗議十八天、生命垂危他們才通知家人來接人,抬出來的時候已經奄奄一息。就這樣還逼我女兒簽字,女兒不簽,政法委的官員周京哲說:我對燈發誓,從此以後不再找你媽的麻煩了。就這樣,天真的女兒輕信了他的謊言,說謝謝。第二天我女兒到湯原縣公安局找周京哲說我媽的包沒拿回去,周說找姓宋的,當女兒說出包裏有一千三百元錢等東西。周馬上變了臉,說那我得去調查調查,女兒說:那是我爸的工資錢和工資卡,周又說錢不在我這,在吉祥派出所,那得下午。女兒說那我就等下午,周很不耐煩,到下午費了好大勁找到了周,周說本來這錢我想都給你,可還不行,上邊有文件,不能都給你,先給你拿回三百元,剩下的結了案再給你。我女兒說周叔叔你簽個字吧,他說不用。就這樣一千三百元錢只拿回三百,其他的東西也沒拿回來。

作為一名警察,就應該保護人民,然而他們欺騙人民、害人民,這就是惡黨的警察,連天真的孩子他們都欺騙。我這個農村的老太太沒有工資、不掙錢,一身病治不起,煉功後無病一身輕,卻被中共多次迫害致殘,中共不讓中國人做好人,中共的警察專抓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貪污腐敗吃喝嫖賭它不管。如今的世道好人都不好當!世人啊!趕快清醒吧,別被中共的謊言欺騙了。

我們一同去的十名法輪功學員,至今還有李豔榮、李秀芹等八人仍被非法關押在湯原看守所。中共六一零人員操控法院在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對八人非法開庭,開庭前湯原縣檢察院給我女兒來電話說:讓我回去聽候審,逼迫我姑娘把我交出來。我女兒說:我媽媽是被抬出來的,至今不能走路,女兒說她去。惡警說不行,必須把你媽交出來,因為當時是你簽的字,不交出來你就得負法律責任。

我被迫害成就這樣的身體,他們還不放過,不斷地騷擾,至今有家不能回,流離在外。

雖然這些不明真相的警察們對我這樣,但我不恨他們,因為他們是被江澤民一夥編造的謊言矇蔽的生命,不明真相。中共江澤民一夥搞甚麼天安門自焚、殺人等等偽案,企圖煽動群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毒害了許多中國人。真心希望參與迫害的警察們能早日明白真相,善待法輪功學員,贖回自己的未來,等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別給江澤民當替罪羊;為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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