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楊貴遠博士自訴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整個人被捆成一個球狀」
楊貴遠,男,一九六四年九月十九日生於內蒙古烏海市,一九九六年八月考取廣州第一軍醫大學病理生理學博士,在校期間接觸到法輪大法。從小體質不好的楊貴遠能夠順利完成繁重的博士學業,如期畢業,可以說是受益於修煉法輪大法。楊貴遠因堅守信仰,被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需大學法人員逼迫復員。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楊貴遠被廣州市白雲區「六一零」入室綁架,綁匪當場製造假證據,後被劫持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勞教迫害。以下為其自訴中關於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的部份。楊貴遠現居日本。
* 被勞教所「嚴管」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八點多,我被叫出監室,與另一人銬在一起,塞給我一張勞教通知書,上寫我因擾亂社會治安,勞教二年,地點是廣州市(花都)第一勞教所,沒有履行任何簽字手續。那天被送去廣州第一勞教所的有四十人,其中三十八人來自戒毒所,就我一人是法輪大法修煉者,一說名字都知道,很快就被送到迫害法輪大法的專管隊(二大隊)。當天晚上就有已洗腦的幫兇及管教陳富民,還有一個姓盧的找我談話。
到二大隊後,處於「嚴管期」,其他勞教人員出工後,我只能在房間中坐在小塑料凳上,去廁所要和走廊上值班的勞教人員講。勞教所警察隨時來,或安排洗腦的幫兇來找我談話,平時不能與其他人講話。記得當時和我同樣處於嚴管期的有申偉、張健、吳強等法輪大法修煉者。
大隊長周建宏對我講:我們不強迫你轉化,我們有的是辦法,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每月加你的期,加到勞教的最長期限三年,再把你送到「法制學校」(實為法西斯洗腦集中營),如果還不轉化,馬上再送回到勞教所,如此往復。
二零零二年五月初,「嚴管」迫害將近一個月,看到沒人能說服我,周建宏提議,同管教畢德軍,副所長周洋波等把我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銬上,開車押送到深圳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讓那裏高學歷的洗腦幫兇跟我談。在車上他們還跟我講:「你轉化了很快就會出去,出去偷著煉誰管你呀?」4、5天後無功而返,不久勞教所就把我送到八大隊做苦工去了。
* 在生產塑料花、玩具等手工藝品的工廠做苦工
到八大隊後,他們安排了二個人夾控我,一個叫黎紹柱,廣東人,因吸毒被勞教,另一個叫黃善鋒,廣西人,盜竊。睡覺和到工廠做工時,他們倆一邊一個,平時確保一個人在我身邊,上廁所也不例外。只允許和他們講話,不能和其他勞教人員講。早晨六點起床、洗臉、吃飯,七點開工直到中午十二點。下午一點開工,夏天最熱時推遲到一點半,五點收工,晚上六點開工,十點半收工,開工期間中間只有五分鐘休息、上廁所。
工廠主要生產塑料花、玩具等手工藝品,有定額,完不成要被訓斥、加班、甚至打罵、扣分,分扣多了就要加期。規定工廠的管教隊長有權最多每個月給勞教人員加期十天。我因為在每月的思想彙報中,不按照他們要求的寫,每月都被加期,短則八天,長則十二天。同時被關押在八大隊的法輪功學員王鏗、陸海雲也是被這樣對待。
長年吃陳米飯,早餐鹹菜,午、晚餐水煮冬瓜,偶爾換成南瓜。每週有二、三次所謂加菜,換成豆腐、豬血或用一點兒肉炒的青菜。全年總共只有七天可以不出工(春節、元旦、十•一、五•一)。長時間繁重的做苦工加上營養不良,包括我在內很多人陰囊劇烈刺癢,一層層脫皮,皮脫掉後露出鮮紅的創面,一碰疼得鑽心,影響到睡眠。有人嘗試用藥,根本不起作用,這樣持續一個夏季。
二零零二年九月初,我口腔嚴重潰瘍,咽喉痛,胃產氣,幾個小時就不得不以嘔吐的方式往出排,吃飯困難,米飯吃到胃中,能明顯感到像沙礫樣的摩擦刺痛。吳管教假惺惺的領我去醫務所,醫生說沒別的辦法,只能給開酵母片,我說:我是搞醫的,知道怎麼回事,酵母片怎麼能起作用?讓我休息、煉功就會好,吳管教卻不同意,只讓我吃所謂的病號飯(清水煮麵條)。醫務所人體秤顯示,我的體重下降到四十公斤。自我感覺走路發飄,腿發軟,持續二十多天,就這樣還讓我照常出工。事後,夾控我的人說:那一段時間看你的臉色好嚇人,我們都擔心你會突然死掉。
* 惡警到北京學習殘忍轉化手段,獎勵邪惡犯人流氓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八大隊突然把樓底層的一間監室的門窗透光的地方都遮起來,聽到其他勞教人員議論說可能要整人,隨後陸海雲就不見了。那間屋子也搞得神神秘秘,走廊上有勞教人員值班,其他人路過時不准停留,甚至不准向那個方向看。不久王鏗也不見了。十一月初的某天剛吃過早餐,他們告訴我說不用出工了,收拾東西換房間,結果把我也關入了那間黑屋子,夾控我的勞教人員也同時搬入。
監室裏面密不透風,陰暗潮濕,晝夜點著燈,牆壁四週貼著諸如「轉化是唯一的出路!」等標語,還有複印的法輪大法創始人的照片,用紅筆打上叉倒貼在牆上。場面陰森恐怖,彷彿一下子又退回到文化大革命時代。吃飯在房間中,上廁所要等到其他勞教人員出工後或收工後休息沒有人的時候。他們拿來一大堆迫害、污衊法輪大法的資料讓我看,我不看,惡警就讓夾控我的被勞教人員念。
五天後,又把我送回法輪大法專管隊二大對,關入所謂「談話室」內。談話室是由一棟三層的小樓底層的大教室改裝成的,用水泥牆分隔成了四、五間小房間,每個房間都安裝了鐵門,並在上面了裝了貓眼(只能從外面看到裏面),牆上的水泥還沒有幹,裏面的布置和迫害手段和八大隊的小黑屋類似,有過而無不及。當時被關在談話室的法輪功學員,我知道的還有陳瑞昌、林天賜等。
事後才得知,這個手法是二零零二年九至十月間勞教所專門派警察到北京學習來的,參加此次學習的警察據說有二大隊管教大隊長周建宏、副大隊長何桂朝、管教畢德軍、黎偉成,因此導致二零零二年十月形勢急劇變化,勞教所所長周洋波,二隊指導員李國明從各個勞教大隊抽調了一批心狠手辣的人,絕大多數都是吸毒慣犯或者是黑社會團夥成員,免去他們的一切勞動任務,再從獎分上給予鼓勵(強行轉化一人,減免二十天),讓他們專職迫害法輪功學員。直接行刑的邪惡之徒有王峰、崔玉才、蔣勇、夏建華等,陸續對那些長期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採取極其殘忍的手段,暴力轉化。
* 整個人被捆成一個球狀
幾天後的一個傍晚,他們說要帶我去見心理醫生,王峰、崔玉才直接把我帶到了較偏僻的禁閉室,夏建華、蔣勇已等在那裏。一進去他們就原形畢露,惡狠狠的說,現在看你還轉不轉化,不由分說的把我按倒在地,用數米長的布條(從軍用棉被的被面上撕下的長布條)把兩個手的手腕勒死,再把腋窩處用布條勒死,這樣胳膊就不流血了,然後把雙手反剪到背後,兩支小臂並排朝上捆綁在一起,手幾乎提到後脖頸處,用布條死死捆緊,感覺極其疼痛;腿也一樣,兩個腳脖子處分別用布條勒死,兩個大腿的根部也分別用布條死死的勒死,兩腿發脹,血液難以流通,然後像打坐盤腿一樣一隻腳和小腿先搬上來壓到另一條腿的大腿上,用布條死死捆住,再把壓在下面那條腿的小腿和腳搬上來壓在盤好的那條腿上,打手用腳踩著我的腿,拉著繩子用力往上搬,盤的非常緊,兩腿的膝蓋幾乎上下重疊,十分疼痛,最後用從腿上留出來的一段布條套住頸部,使頭向腿部彎曲,把身體彎成低頭弓腰駝背狀,整個人被捆成一個球狀,抬不了頭,直不起腰,坐也坐不成,躺也躺不下,呼吸困難。
這樣被綁後極其的痛苦,因為血液不通發脹又麻木,有心力交瘁的感覺,呼吸又十分困難。半小時左右,兩臂、兩腿便處於冰涼狀態,然後惡警又令他們解開布條,解開時更是令人十分痛苦,過一會兒再綁回去……。在動手綁的同時,崔玉才把法輪大法創始人的照片,往我的肛門、陰部等處塞,並不斷說出不堪入耳的話,使我的身心上受到極大的摧殘。就是在這種酷刑折磨下,忍受不住被迫表面屈服而「轉化」了。
* 管教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行惡
一旦屈服後邪惡之徒就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我做不好的事,罵法輪大法創始人,撕扯、燒法輪大法創始人的照片,管教黎偉成這時出面進行拍照,然後連夜讓我寫「三書」。思想麻木,寫不出來,就拿樣本讓我照抄。為「鞏固」轉化「成果」,他們繼續讓我住在「談話室」一個多月,每天不停的抄寫攻擊法輪大法的文章,每晚要交一份思想彙報,從那時起,思想彙報一直寫到解除勞教(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二大隊指導員李國明,副大隊長何桂朝,還有一個姓武的管教,輪番來進行說教。還要求寫所謂「揭批書」,內容全是誣蔑法輪大法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寫完,「揭批書」的篇幅不得少於六千字,內容絕對要「深刻」,否則打回來重寫。在寫完「揭批書」後,管教拿來印泥,要求寫一張「聲明」,內容大致是「本人所寫的材料全部屬實,同意發表。」簽字,按指印,隨後要求參加所謂「揭批會」,要在會上宣讀,由他們錄像,最後製作成VCD。
管教經常組織被「轉化」法輪功學員看「焦點訪談」等造謠、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看完後要寫「感想」或由管教洪遠朋「上課」,無非是造謠、污衊法輪大法,幾乎每天要用半天搞這種「活動」,其餘時間出工。
他們通常會說法輪功學員「轉化」後精神煥發。對你「關心」有加,觀察細緻入微,如果看到有人神情沮喪,馬上找你談話,懷疑你是否「假轉化」或留有「尾巴」,不行就讓你再回「談話室」或指派人渣們再幹一次。為了表示對你健康的「關心」,早餐後必須做操、跑步或軍訓,管教一個個吃得腸肥腦滿,運動一下沒甚麼,而我們早餐只吃稀飯、鹹菜,折騰完肚子就空了;炎熱的夏季出一身汗,化纖的「校服」粘乎乎的貼在身上,非常不舒服。然後要求到教室去唱歌,主要是歌頌共產黨,聲音不大還不行。過年、過節要排練節目,把歌頌孔繁森的歌《公僕讚》改詞,要歌頌甚麼「好幹警」。所以,不知內情的從表面絕對看不出來迫害,其他勞教人員甚至眼紅我們所受到的「優待」,不理解為甚麼法輪功學員不願「轉化」。
* 目睹惡警造成的一幕幕親人反目的悲劇
不法人員甚至還利用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家人來參與他們逼迫「轉化」的罪惡勾當。勞教所規定,各大隊在每週固定的某天中午允許家人來探視,而且要集中在各大隊院外勞教所的探視室進行。有的法輪功學員的親友甚至被邀請來,還可以進到大隊院中。他們真的是出於好心嗎?當然不是。往往法輪功學員的親友一來,他們就極力表現其偽善的一面,趕緊遊說:這裏對法輪功學員怎麼怎麼好,只要認個錯,轉化了,很快就可以出去,該學員卻是如何如何頑固,其後果又是多麼多麼的嚴重,好像是自己賴在這裏不想出去,絕口不提他們把人關在這裏是否合法,更嚴密封鎖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消息。
這時家人明知道法輪功學員沒有錯,勞教所不是人呆的地方,但勞教所是國家權力機關,覺得「胳膊擰不過大腿」,而且勞教所欺騙的指出所謂的「出路」。家人看到這種希望就一把抓住;出於親情,想無論如何儘快結束這場苦難,因此不僅不去指責勞教所非法關押的無理,有的還對他們心存感激,或討好他們,因此而落入惡警設的圈套,反而逼迫自家人,從而在惡警的挑唆下上演了一幕幕鬧劇:哭鬧、甚至下跪哀求者有之;暴跳如雷,大打出手者也有。惡警在背後偷著樂,表面卻作出悲天憫人、無可奈何狀,假惺惺的勸解。
這種鬧劇往往在大庭廣眾下發生,因為要作戲給人看嘛。因此「不轉化」就會背上「自私」、「絕情」、「不孝」等罵名。我在八大隊就親眼看到過這種情況。法輪功學員王鏗的父親來看他,吳管教就在院內廣場上召開全體勞教人員大會,說是讓大家評評理,王鏗的母親在家因心疼兒子而心臟病加重,捎話來說:只要他一「轉化」就會好。這時王鏗要求站起來發言,在吳管教的挑唆下,「群情激奮」,幾個值班的勞教人員上前卡著脖子把王鏗按倒在地,而王鏗的父親卻上前指責王鏗。
法輪功學員王鏗為抗議這種迫害,絕食抗議,卻被銬在窗框上二十多天。過後聽到有人指責王鏗不孝,我反問他:如果你的父母認為是為你好,給你找了一個你不喜歡的妻子,你不同意就以死來相威脅,你能出於孝心而違心順從嗎?他說:不能,因為這涉及我一生的幸福,而且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是違法的。我說:修煉人把修煉看得比婚姻要重得多,而且這事還涉及信仰自由及做好壞人的原則問題,所以不能服從父母的意願,而且,如果父母明白了修煉是甚麼,一定會支持他的。我這樣一講他似乎明白了。
看到、聽到一幕幕惡警親手造成的親人反目、夫妻成仇的悲劇,我只好自己忍受孤寂,在勞教期間沒有給親友打過一次電話,讓他們就當我「失蹤」好了,這就是被他們指責的我的「無情」。
只有人才會有衣食無缺卻覺得活不下去的情況,這就是人和動物最大的不同。俗話講:「人活臉,樹活皮」,因為人是有尊嚴的。因承受不住酷刑完全喪失反抗能力,任其宰割,痛苦無奈的忍受著他們趾高氣揚的胡言亂語,肆意的惡毒攻擊、誹謗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違心的被迫做著同流合污的惡事,自輕自賤,人格、尊嚴喪失殆盡,活著不如一條狗,痛不欲生,這種精神折磨之殘酷和無人性與肉體酷刑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邪惡們做的這些惡事,自以為得計,但他們忘記了一句古話:「千軍可以奪帥,匹夫不可以奪志」,強制改變不了人心。曾經滄海難為水,明白了宇宙真理的人,決不會再被欺世謊言所矇蔽,他們的那套歪理邪說根本就是荒唐可笑,蒼白無力的。(【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一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需大學楊貴遠博士被迫害的經歷)
(五)妻子被迫害死 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黃國華裝「笑」
黃國華,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五井鎮茹家莊村人,曾在中山大學學習。黃國華和妻子羅織湘、父親黃佃青、母親賀光榮都堅定修煉法輪功。迫害開始後,黃國華全家遭受了殘酷迫害,妻子羅織湘懷孕三個多月,被迫害致死。黃國華多次被不法警察抓捕關押,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與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分別兩次被廣州市白雲區「六一零」和海珠區公安分局送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勞教折磨。其間被惡警和勞教犯人肆意毒打、野蠻插管灌食、定「死人床」和慘無人道的精神迫害。尤其令人髮指的是,在得知妻子死訊後,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竟逼黃國華強顏微笑。以下為其自訴中關於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的部份。黃國華現避難他國。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晚,我在廣州市南方醫院的門診大樓一樓發放講清法輪功是如何被「江××政治流氓集團」污衊誹謗、殘酷迫害的事實傳單時,被醫院保衛科非法抓住,並瘋狂的毒打我的臉十幾分鐘,我的臉都被打腫了、打黑了!當晚上我又被關到廣州白雲區同和派出所的鐵籠子裏,雙臂被用手銬倒掛在鐵欄上,直到十月三十日的上午九點多才放下來。
三十日晚十二點多,我又被非法關入了白雲區看守所,關押在A102倉,管倉警察姓楊,男性,當時約三十二歲左右。在此我一直被非法關了一百三十五天,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被送去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勞教兩年。
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我受到的精神迫害遠大於肉體上的迫害,每天被強迫看、寫污衊法輪功與我師父的書籍、文章和錄像片!明明知道法輪功與師父是正的、好的,卻非得逼迫我說是「壞的,邪的」,受盡了良心的譴責,過著生不如死的日子!如不寫污衊材料就無限期關押。還要參加繁重的體力勞動,做摩托車喇叭,吃著有大量老鼠糞與尿的陳爛不熟的米飯。此時我妻羅織湘已懷第一個孩子十個多月了。在勞教所裏還備受吸毒犯們的百般欺辱,這是勞教所二大隊負責人教導員李國明交給吸毒犯的任務:隨便辱罵或打我們煉法輪功的人。
我被非法關押了十四個月,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提前釋放。因煉法輪功的人必須親人來接才放人,我妻子的哥哥羅輯在來接我的路上撞車出了車禍,一輛桑塔納轎車報廢,人也住進了醫院!
在二零零二年的五月份,我歷盡千辛萬苦,終於找到了被四處抓捕而到處流浪的妻子。此時我妻與在一簡陋的衛生所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生下的女兒分手已快一年了。二零零一年八月底,我女兒才剛三個多月,為了逃避「江氏集團」的追殺,我妻羅織湘只好忍痛將年幼的女兒由我母親賀光榮抱回了山東老家,那時我父親黃佃青已被臨朐縣「六一零」匪徒綁架去了洗腦班,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的十一月二十日,我和妻子剛剛團圓了半年,在廣州市海珠區上沖村5巷5號201房內午睡時(中午12:30分左右)被闖進的村治安員非法搜家,不法人員以找到法輪功書籍為由,由海珠區南洲街派出所所長李志忠帶另一個警察,將我與妻子羅織湘綁架到了南洲街派出所非法關押審訊,此時我妻子已有三個月的身孕了。
我們為了抗議綁架與非法關押,開始絕食,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凌晨一點左右,我們被非法關入了海珠區看守所,我被關在A1─20倉,妻被關在B2─8倉。不法人員在十一月二十四日開始強行灌食,在中國海軍177醫院一樓的急救室上午灌我妻子,下午灌我,有一個叫「唐穎」的護士用一個膠皮管從我的鼻孔裏往胃裏插,由兩個犯人和三個警察分別按住我的四肢和頭,插得非常難受,所以五個人都很難按住我,灌完食後,拔出的管子上滿是鮮血!每隔兩天灌一次,我被灌了三次。我還被關進了A─17倉(死刑倉)定在了裏面的「死人床」上成「大」字形,長達十五個小時,後又定一隻腳七天,大小便不能自理。
海珠區法制科副科長騙我說只要我按了指紋,就放我妻子回家,他們帶我妻子檢查後證實懷孕,不能再關押在看守所,說會將我妻交給妻子的哥哥羅輯。為了救妻子,我按了指膜,可是他們欺騙了我,將我妻子交給了「天河區六一零」的匪徒,更可恨的是在十一月二十八日將我妻強行送入了黃埔洗腦班。
由於絕食身體太虛弱,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六一零」將我妻送天河中醫院輸液。當時是在三樓,房間號不詳,病房是套間,進去外間有兩張床,一床我妻子住,另一張由監視人員住,裏面的套間裏有監視器,住有兩個保安員和一個女監視員(是「六一零」系統的人)。在最少三個人看管一個據「六一零」講已病危的人的前提下(還有我妻子病床上有攝像頭監控)竟然從三樓衛生間的窗子裏墜樓而亡。而在此時(十二月一日墜樓,十二月四日死亡)我還以為妻子已平安回家了呢!
在二零零二年的十二月二十九日我被再次勞教兩年,又送回了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當時是二大隊副大隊長畢德軍接收的我,由於我不配合他們,也不蹲下,就被騙到了一個專門殘害法輪功弟子的小黑屋子裏,由三個勞教犯王峰、崔玉才、王延奎三個人一起上來瘋狂的拳打腳踢,把我按在地上,用腳使勁的踩我的頭,折我的手腕,幾乎折斷了,用肘搗我的腰,腳踢我的大腿。打的我都記不起當時的情景了,整個人像木頭一樣了,也不記得自己是誰?這是在哪裏?也不知打了多長時間,他們打累了就停手了。
此後我才知道這是折磨法輪功學員的專用房,共有5個小黑房,大約有十平方左右,滿牆上貼滿了污衊我師父和法輪功的畫和標語。在以後的六個月裏,我都是在這小黑屋裏度過的,少的時候有兩個人二十四小時看管,多的時候由五個人看管,只准坐一個小塑料凳上,不准自行隨便站立、行走、說話,每天強迫看污衊大法與師父的書籍、錄像片!由於我承受不了酷刑折磨,違心的寫了「決裂書」,每天還被迫寫一篇罵法輪功與師父的所謂「感想」,違心的謊言、良心的譴責時刻折磨著我,當時真想一死了之,真正體會到了「生不如死」的感受。那時我天天在盼有個甚麼因素能使我立即死掉啊!可是法輪功禁止殺生,所以不能自殺。
到了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天河區「六一零」突然找到我,宣布我妻子死亡的消息,聽後我幾乎昏過去,天天盼著妻子平安,盼著快點見到我的孩子,卻無法想到已是天各一方了!妻已遇害四個多月了,當他們拉我去見妻最後一面時,我已無法認出朝思暮想的妻子了!「六一零」還誘騙我在「火化」書上簽字,被我當場拒絕!並提出要見到我的親屬協商。他們只好同意在四月三日上午約十點鐘,警察押我去接見室,見到了妻子的哥哥羅輯和姐羅織芬,由於我母親是法輪功學員,就因此「六一零」不讓我們相見。
「六一零」對害死妻子和孩子不承擔一點責任,也不給任何賠償,還說是「自殺」!如我再不簽字同意「火化」,「六一零」就強行「火化」,還要威脅我哥「羅輯」,因他是交通警察,也威脅我,如不簽就不給減期,還要加期,為了不使我哥羅輯受「六一零」的再次迫害,我無奈的簽了字。四月五日妻子遺體火化後,可憐的母親一手抱著我女兒,一手提著兒媳婦的骨灰回了山東老家,可是回來後,我的父親黃佃青早已被臨朐縣「六一零」匪徒再一次抓進了洗腦班迫害去了。
從那後,不法人員就加到了五個人二十四小時看著我,就連上廁所也有三個人跟著,兩邊架著我。在那苦難的日子裏我不知是如何過來的,只要我臉上一沒有笑容,警察就找上來「談話」,實際上是在威脅,我在遭他們隨意迫害,妻子、孩子都被他們害死了,每天還得讓我「笑」!天啊,他們這些警察是「人」嗎?
我的一舉一動被監控我的人都記下來,連晚上睡覺翻身次數多了都會引來麻煩,不法人員們說這是思想不穩定!後來我還要被他們奴役著做苦工,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再次被釋放。(【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妻子被迫害致死,黃國華逃亡泰國呼籲緊急營救(圖))
(六)一法輪功學員自訴被廣州市第一勞教所長期吊銬
我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被綁架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後,每天被迫幹活一般在十五至十六個小時。勞教所對於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與家人通信接見、購買生活用品等的一切規定權利全被剝奪,每天有兩個隨身夾控的人員二十四小時跟著,不許法輪功學員之間談話。有一次,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中旬,法輪功學員周敏桐剛從五大隊調來二大隊,路過我所在的房間與我講了幾句話,負責夾控的一個勞教叫夏建華聽到後說我違反規定要把我殺了,還動手打人,這都是大隊幹部暗中指使有意操縱的,因為此人剛從一大隊打架,不但不處分還要調到這裏來專門對付法輪功學員,他本人曾於一九七三年在這裏坐過監,經常說自己是廣州的十惡分子(八三年廣州第一批送往新疆服刑的犯人),大隊幹部表面說不允許打人,實質暗中予以減期獎勵。
對不改變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特別是見幹警必須要蹲下身打報告,否則就被雙手吊銬起來,我在二零零一年最後那十四天就因此被銬,至二零零二年元旦,即新年即將來的晚上過了十二點才解銬。當時被銬還不止我一人,如法輪功學員廖曉雄、羅小文、李鶴衝、廖抗援、鐘穎璋等分別被銬在二大隊操場的籃球架和幾棵大樹上曝曬。法輪功學員程浩被銬在二樓幹警辦公室走廊上,我被銬於曬衣場的鐵門上,每天只准去廁所三次,從早上六時雙手被銬至晚上十二時才移上二樓窗台改銬一隻手吊著。坐在凳子上過夜,此外學員鐘穎航、鐘樹敏、嚴勇等及以上所列的學員以絕食來抗議,分別在四、五天或六、七天不相同的時間內生命出現垂危時才解銬送去打吊針,由於我沒有絕食,因此被銬了十四天才解銬。
這也只是個開始,此後很多法輪功學員分別被調離二大隊分散到各個大隊去,像這樣被吊銬在操場的籃球架上曝曬的事各大隊亦時有發生,例如,我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調到五大隊(此大隊全是吸毒人員),記得初到五大隊的十多天時間裏,雙手被銬在幹警室外的空調排氣扇下的鐵架上,身體半蹲,不能坐又站不起來,每天只能去三次廁所,吃飯、去廁所的時間只有十多分鐘,一天要銬十七個多小時,晚上睡覺時兩個夾控人員把我夾在中間,其中一個受幹警暗中指使用腳有意踢我的頭,一晚醒七、八次不能入睡。
十多天來我要求寫封信向上反映一下情況,五大隊陳指導員每天都兇狠地威脅說電棍在二樓已充滿電隨時可使用,目的是讓我屈服。在一個晚上睡前我寫了幾行字的報告交給負責管教工作的陳大隊長(以下簡稱陳),內容是:既然陳指導天天對我說要電棍侍候,看來這種威脅迫害是不可迴避的,我說已準備好了讓他拿電棍來吧。也好當作日後向民眾曝光提供被迫害的素材,陳指導見電棍嚇不了,在我雙手被銬時出奇不意地從後面拿出辣椒水來反覆噴我雙眼,以致雙眼在四至五小時不能睜開。
後來我經常聽那些吸毒勞教講,這個陳指導經常和一個姓旦的管教用膠棍打人,被打的人在沖涼時背部發黑的痕跡時有看到,有些在解教時累計被打達一萬棍以上。再細看這陳暴徒,身材不高理個平頭,面曬得黑黑的,眼呈三角,露出兇光,據說在部隊時是當偵察兵出身,走路時腳步特別輕,時常靜靜地帶有一點陰森突然地出現在幹活的工場上,工場上原來的談話聲即時就靜下來,與其工作的同事都有點怕他。那時我經常雙手被銬於籃球架上曝曬、淋雨,冬天寒風刺骨,就是讓吹冷風。有一次,一個學員因為一點小事被拉出來,十多個幹警圍著觀看,其中的陳歹徒用穿著皮鞋的腳不斷地踢那個學員的頭部,我即時想到警察法規中有一條是:不准警察打人,便高聲制止不許打人,陳歹徒知法犯法又走過來用辣椒水噴我雙眼,有時還故意把我銬在堆滿垃圾的大樹下讓我領受蚊子、蒼蠅的叮咬,還有垃圾惡臭的滋味,而這時外面各大報及本所辦的報紙卻到處張貼,說勞教所的幹警經常犧牲節假日休息,日以繼夜地付出為法輪功學員創造一個寬鬆的、豐富娛樂學習生活的環境,還附有大量的照片,這照片上講的我從未領受過一次,相反卻是此種境況,這報紙講得不比唱的還好聽嗎?在每月發到大隊部的要求法輪功學員填寫思想活動彙報那一欄,我就把此情況寫進去,可他們不敢往上送卻私下處理了。
再有我看到幹活的工場門口掛著兩個信箱,一個是檢舉箱,另一個是甚麼法律援助中心信箱,我就用一紙條寫幾行字要求見紀檢科負責人並將其投進檢舉箱裏,從二零零二年三月中旬,等到二零零三年四月下旬才開檢舉箱發現了紙條,為此紀檢科吳科長拿著紙來找我談話,當時我見到門口外十多個幹警很不高興地圍著議論,不解為何在兩個夾控人員二十四小時跟著,還有那麼多值班人員,一天吊銬十七個多小時,卻有機會讓我把紙條塞進信箱,後經反覆排查確定,只有上午7時下樓點名前十多分鐘去廁所、洗面時幹的。我確是在此時投進去的,從第二天開始馬上連早上那十多分鐘也不給我,只要一下樓就要銬起來,而我總是在樓上把這個時間磨去,使這事不了了之。見了紀檢吳科長當面反映其迫害的行為和嚴重違反自己所部定下的條例,但以後吳科長本人未見過,也沒有任何回覆。
我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到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被解除吊銬的四個多月中,除了春節,五一放假幾天,以及迴避上級單位來檢查那幾天外,其餘大部份時間是被銬著度過的。在這過程中,惡警常不允許我洗澡,我多次要求,但打報告時我絕不蹲下,我沒有做錯甚麼,我不是犯人,我只是一個堂堂正正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難道做好人有錯嗎?不能讓我改變信仰,放棄真理認罪屈從而換取這一點「恩惠」(洗澡),因此我堅持不蹲下,好幾次陳歹徒無奈勉強准許了,熱天經常缺水,喝水也不能保證,等到小便時去喝些自來水,夾控人員傳幹警的話,自來水是從河上抽來的未消毒的,為「安全」不讓喝,借故刁難,有次銬手時被用力有意銬緊,我在疼痛五個多小時後出了許多汗,其實這事也有幹警暗中指使的,如有次我被煙頭燙、火機燒時開始絕食抗議,三天後怕事情搞大了,幹警強令夾控必須說服我放棄絕食,否則對其加期三個月處理,夾控人員又只得把實情說出並非他本意要這樣做。由於一時人情的執著就沒有堅持原來做法。
類似事件如六大隊劫持的法輪功學員包殿生被用煙頭燙、火機燒身體留下二十多處痕跡,為了掩蓋匆忙把其送洗腦班二十多天後調到二大隊,我後來調回二大隊,見到了更多被迫害的情況就不再述說了。我在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解除吊銬前將調回二大隊時,廣州市勞教局教育處的朱處長找過我談話,我將我們法輪功學員如何遭迫害的事實向其反映,但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
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前中共「十六」大召開前二十多天,各大隊把所有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關禁閉室;在二大隊也專門建了七、八間禁閉室,強迫看錄像洗腦,幾天不讓睡覺,只能站立,不准坐,每天去三次廁所,最後被帶到一個密室,幾個夾控人員用床單反手捆綁法輪功學員的手、頭、腿,將身體紮成一團越紮越緊,一個小時後鬆一分鐘如此反覆折磨,經常在半夜動此「手術」,這些事它們都不讓其他勞教知道,在大會上宣布,其他人員只要和法輪功學員說一句話被發現最輕作加期十天處罰。(【明慧網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被長期吊銬的遭遇)
(七)一法輪功學員自述遭廣州市第三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七年,我給同事送大法真相資料,被中共邪黨人員綁架到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非法勞教。
一、挑選「包夾」作打手
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是專門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大隊,三大隊專職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主要參與者有:畢德軍(教導員)、李文斌(副大隊長)、甘彪(惡警)。
我被綁架到勞教所後,就被關進所謂的夾控室,勞教所指使幾個勞教人員對我進行二十四小時貼身的監視、夾控。這幾個「包夾」都是「幾進宮」的吸毒犯,他們人生的大部份時間都在勞教所、勞改場這些地方度過的,其中有一個,蹲過少管所,上過新疆勞改場,進過兩次勞教所。用他們自己的話說,勞教所、勞改場才是他們真正的家,在外面的自由時間,只是在度假。為了能嚇唬人,他們自稱為「人渣」,沒有甚麼道德規範,對人心狠手毒。而這些惡性,正合惡警的心願,他們因此被惡警信賴和賞識,被專門挑選出來迫害法輪功修煉者。
「包夾」聽從惡警唆使,對法輪功修煉者愈狠,惡警們對他們就愈加「賞識」,並且用提前解除勞教作為獎勵。每頓吃完飯,惡警們剩下一些殘羹冷炙,就特別關照這些「包夾」,讓「包夾」們拿下去「享用」,「包夾」們因此受寵若驚。那些「包夾」本來就凶殘,現在又受到勞教所惡警的賞識、唆使、慫恿,為了眼前的那點小利,他們對法輪功修煉者就更加窮凶極惡,喪失人性。
二、挖空心思的折磨
勞教所的惡警和受惡警唆使的「包夾」,每天都挖空心思的折磨法輪功修煉者。
一進夾控室,「包夾」就強迫我整天坐在一個小塑料凳上,不讓動,左、右各唆使一個「包夾」來夾控我。塑料凳高不到三十釐米,坐的時間一長,就開始難受,長期這樣坐著,雙腳都發腫了,屁股也坐爛了。
這還不算,為了讓我更難受,「包夾」們有意給我找來一張破的塑料凳坐,一坐上去凳就陷下去了,更難受;吃完飯「包夾」們也不讓我站起來去洗碗,說是不用我幹活,就強迫我整天坐著,以增加我的痛苦。
惡警還規定不能讓兩個法輪功學員碰面。如果我要去上廁所,「包夾」就強制我先打報告,無論廁所有沒有人,「包夾」都會藉口說廁所有其他法輪功學員,要我等上一段時間,有時上一次廁所要等很長時間才能去。
為了讓你煩心,兩個「包夾」整天刻意在耳邊談一些男盜女娼的事,有意談的興高采烈的,讓你煩。
「包夾」們還隨心所欲的規定:坐姿要規範,雙腿要並攏,雙手平放在雙腿上,腰要挺直,讓你更難堅持。
經過法輪功學員不斷的揭露邪惡,勞教所的惡警在一些場合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行惡,他們就這樣挖空心思陰毒的折磨法輪功學員。邪黨教導員畢德軍對他們這套陰毒的做法很得意,他卑鄙的叫囂:我不打你,又不要你勞動,就這樣養著你,對你們夠好吧。
三、殘酷的摧殘
挖空心思的折磨之後,惡人們見我不屈服,就繼續摧殘。不過,為了掩蓋他們的罪惡,他們總要自欺欺人的找點荒唐的藉口。
「包夾」們每天很晚才讓我睡覺,每天我睡不夠兩小時,但「包夾」不許我打盹。我不睡覺時,兩個「包夾」就在旁邊緊緊的盯著我,防止我打盹,只要我一打盹,有時根本沒打盹,他們都以我打盹為藉口,對我大打出手。有次,一個人渣強說我在打盹,隨手就用凳子砸在我背上。
入秋天氣轉涼之後,「包夾」就用更惡毒的手段。往往是在深夜,「包夾」們以我打盹為藉口(經常是憑空的),用冷水澆在我身上。有次半夜三更時,一個「包夾」將整桶水從上到下澆在我身上,而且不讓我換衣服,同時有意把電風扇開到最大檔,對著我吹。我被凍得直發抖,而那幫「包夾」則站在門外面(在房內他們怕冷)奸笑。
後來,有個「包夾」更刻毒,把兩根縫衣針綁在一根棍子的頂端,以防止我打盹為藉口,經常用針扎在我身上。
「包夾」們是輪班來夾控我的。據「包夾」自己說,每班他們都有任務,那就是必須想點辦法來摧殘我,否則,他們就沒完成任務。而這個任務就是惡警背地給他們下達的。我曾經向惡警控告那幫「包夾」的惡行,專職迫害法輪功的副大隊長李文斌陰陰冷冷地對我說「小題大做」而不作理睬。
四、強制洗腦
在勞教所,法輪功學員除了遭受身體摧殘之外,還要遭受邪惡的強制洗腦。
惡警唆使「包夾」,強制我每天必須寫一篇所謂的「感想」,交給惡警查看,惡警企圖掌握我的思想。我不配合,「包夾」就想出各種詭計來折磨我,惡警李文斌、甘彪還用延長勞教期限來加重對我的迫害。
惡警又唆使「包夾」,強迫我每天去看誹謗大法、誹謗大法創始人的各種光碟,對我強制洗腦,我不看,惡警指使一個特別歹毒的「包夾」守在我旁邊,毒打我,這個「包夾」,心狠手毒,邪黨教導員畢德軍因此對他格外看重、賞識。
惡警畢德軍、李文斌等人,滿腦子是邪黨的一套假、惡、暴,還經常裝模作樣、來找我「談心」,企圖給我灌輸共產邪黨的那些邪惡理論。每次開會,惡警還要挾法輪功修煉者唱邪黨歌曲。(【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五日】廣州市第三勞教所的罪惡)
三、惡人榜
十年來,被勞教所劫持、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善待眾生,從生活上用善心對待周圍的人。如鐵路系統職員單錦成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法輪功學員,主動幫助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天氣很冷時,見到外地的一名犯人衣服單薄,他主動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給他穿;把家裏人來看望時帶來的食品分給同修和周圍的犯人吃……。許許多多這樣的事蹟,都在讓勞教所裏的人認識到「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修大法的人都是無辜地受到江氏流氓集團的迫害。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有的犯人還說:「等我出去,我也修煉法輪功。」
然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共當局和勞教所的惡警惡人卻罔顧事實、良心和天理,為一時的蠅頭小利而寧願做中共的殉葬品,積極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布公告,公布了首批被「追查國際」發出追查通告的中共官員,其中包括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的如下責任人員:周洋波(副所長),何桂潮(前二大隊大隊長),李國民(二大隊教導員),黎偉成(二大隊管教教員),陳桂添(五中隊教導員),梁永開(六大隊指導員),易明(六大隊管教),張宇東(所長、黨委書記),吳姓紀委書記,鄭偉文(一大隊大隊長),張傑榮(一大隊教導員),盧為民(二大隊),馮姓幹事(二大隊),畢德軍,周建雄,黃姓管教大隊長(六大隊),梁姓管教,楊姓教導員(九中隊)及警號為4416282的黃姓幹警。
1、 (一)部份惡警和責任人
2、 張宇東,男,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所長兼黨委書記,是該勞教所迫害法輪功罪行的首要責任人。張宇東為了撈取政治資本,曾將張孟業、馮炳昆等定為其的「轉化」對像,直接出面「幫教」。
3、 周洋波,男,四十四、五歲左右,身高1.70米以上,曾當過兵。一九九二年,周洋波從部隊退伍後,轉業到廣州司法行政系統。二零零二年二月前,周洋波任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九大隊教導員,曾親自迫害法輪功學員鐘穎航。因其賣命地迫害法輪功學員,被邪惡中共「賞識」,二零零二年二月,升任廣州第一勞教所副所長(接替謝永康),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在其任副所長不長時間,該所即大肆推行強行暴力轉化與血腥酷刑。
4、 吳某,男,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紀委書記。以上三人與各大隊的教導員是該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策劃者與直接參與者,負有重大責任。
5、 陳耀光,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政委、黨委副書記。負有一定責任
6、 謝永康,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從廣州市勞教局管理處副處長調任廣州市第一勞教管教副所長,二零零二年一、二月調任廣州市少年勞教所所長,其位置由周洋波接任。
7、 李國明,男,四十多歲,廣東省清遠市人,警號:4416044.曾當過兵,八十年代初退役。他身高大概1.7-1.75米左右,大腹便便、滿臉橫肉,說話的氣燄極其囂張,聲蠻面惡,為人虛偽而陰險毒辣。在一九九九年大陸惡黨迫害大法開始時,任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法輪功專管大隊)教導員兼該大隊邪黨黨支部書記。他經常利用集合、點名的機會跳出來公開造謠、污衊大法師父和法輪功學員,矇騙不明真相的勞教人員,煽動仇恨,同時暗中策劃迫害。普通的勞教人員背地裏談起他,都是憎惡有加。這些年來,廣州第一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從打手的配置,迫害手段的選擇,迫害過程、時間與細節要求等,李國明與黎偉成、何桂潮、畢德軍、武新河、周建宏等負有直接的責任。在他負責的二大隊裏,惡毒的迫害手段表現得最為充份,因此,被中共邪黨委任為廣州第一勞教所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大隊負責人。在二零零二年底,由於該大隊對法輪功學員施行強力酷刑轉化而被中共邪黨授予「集體三等功」和「表揚獎勵」,並發獎金。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初,受廣州市海珠區何貴榮夫人福利院九樓洗腦班的負責頭目李瑞民的邀請,李國明夥同黎偉成,親自動手捆綁法輪功學員,示範、施行「紮粽」酷刑犯罪經驗。二零零五年四月底,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劫持的法輪功學員被轉押到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位於花都區赤坭鎮,又稱花都赤坭鎮水泥廠)繼續迫害,李國明也同時調任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大隊長兼任該大隊邪黨黨支部書記,二零零七年上半年李國明調任廣州市第二勞教所(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副所長。為了「指導」迫害,有時回來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
8、 何新江,此人二零零零年曾用電棍毆打因煉功而被銬「抱樹」的周敏桐,二零零一年六月前任二大隊管教副大隊長;二零零一年六至九月任重組後的二大隊大隊長、黨支部副書記;二零零一年九月後調任廣州市勞教局幹部處副處長。
9、 楊永成,男,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所謂的教育幹事,是李國明的得力手下,與李國明狼狽為奸,迫害法輪功學員。由於迫害「有方」,二零零一年三、四月楊永成被調去組建所謂的「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洗腦班)。楊被調去後,由黎偉成接任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教育幹事職務。楊經常與一所的惡警交流犯罪手法,在二零零二年的八、九月份黎偉成、畢德軍、何桂潮、周建宏等到北京學習邪惡的酷刑、洗腦整人經驗回來後,楊永成也迅速把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的酷刑犯罪經驗,並應用到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例如,二零零五年,楊永成夥同惡警賴鑑鋒指揮幾個保安在「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李建忠等施行「上繩」酷刑迫害。
10、 黎偉成,男,四十歲上下,身高1.56-1.60米,廣東省從化市人,前額稍突,頭的前半部份光禿,說話聲音沉悶,當兵退役後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零零一年三月從該所五大隊調任二大隊的教育幹事。調任前,此人出手打人甚重,被「幾進宮」(多次被勞教)的人稱為該所四大殺手之一。面對有學位的法輪功學員,經常大放厥詞:「碩士博士又怎樣?還不是像豬狗一樣被圈在這裏?!」調任二大隊後,積極參與迫害,尤其到北京團河勞教所學習邪惡的酷刑、洗腦整人經驗後,直接安排打手進行酷刑折磨的手法以及監督執行,對酷刑迫害負直接責任。黎偉成是迫害黃德華學員致精神失常的邪惡主謀。
11、 何桂潮,男,三十八歲上下,身高1.65-1.7米,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曾當過兵。二零零一年六月之前任二大隊的管理幹事,二零零一年六至十一月調任六大隊管理幹事,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七、八月調任二大隊的專管副大隊長。此人虛偽暴虐,背後指使犯人用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自己則在學員面前裝出一副只「講道理」惺惺作態的虛偽面孔。在二零零二年的八、九月份和黎偉成、畢德軍等到北京學習邪惡的酷刑、洗腦整人經驗。回來後立刻施行暴力轉化,直接安排打手進行酷刑折磨的手法以及監督執行,對酷刑迫害負直接責任。後因與李國明爭功勞,在二零零三年7、八月被李國明排擠到八大隊任普通警察,由惡警畢德軍接任專管副大隊長。
12、 畢德軍:男,四十歲左右,身高1.7米多,湖北省荊州人,曾當過兵,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說話聲嗡且惡。二零零二年五月初,在廣州第一勞教所二大隊任教員(專管幹事),後因為中共邪黨積極賣命,迫害「有功」而被提拔為副大隊長。在二零零二年的八、九月份和當時的專管副大隊長何桂潮、黎偉成等到北京學習邪惡的酷刑、洗腦整人經驗。此人與黎偉成一起,以下手毒辣而著稱,例如: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畢德軍指使打手王峰、王延奎等把剛被送進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黃國華暴打,直至黃國華昏迷、失去了知覺。因此備受李國明「賞識」、「重用」。二零零五年四月底(大概是二十六日),隨著廣州市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的轉移,畢德軍調任廣州市第三勞教所(又稱花都赤坭鎮水泥廠)三大隊(專管迫害大隊)的副大隊長,繼續指使與操控犯人打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二零零七年上半年李國明調任廣州市第二勞教所副所長後,畢德軍接任李國明的位置,繼續犯罪,現為廣州市第三勞教所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迫害之初,法輪功學員一進勞教所就被畢德軍等惡警捆綁或吊銬起來,現在則改變了方式,法輪功學員一進來則被「夾控」,強迫法輪功學員看誹謗大法、誣蔑師父的各類書刊及光盤。畢德軍還經常假惺惺的說:「我們這裏從來不打罵人」等無恥謊言。畢德軍性格暴躁、心胸狹小、蠻橫無理,根本就聽不進法輪功學員對它的勸告。
13、 武新河:男,三十五、六歲,廣東省韶關市人,身高1.78米,瘦而乾癟,瓦刀臉,戴一副近視眼鏡,經常眼露兇光。畢業於廣州市司法學校,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專管大隊)的教員(專管幹事),人稱「武教」。執行酷刑迫害與攻擊大法和法輪功學員不遺餘力。在強制洗腦方面,在找學員「個別談話」方面、在對學員「思想摸底」與威脅恐嚇方面,在直接指使打手迫害方面,此人的陰險不在李國明之下,狠毒不輸於黎偉成、畢德軍。在與學員個別談話時,其人往往先用惺惺作態的語言說某某學員的堅定表現令他覺得如何真了不起,然後誇誇其談他所謂的對大法法理的理解,然後問「你修這麼多年了,法理怎樣的怎麼那麼糊塗的」之類的等等鬼話,如果學員無意識的顯露出自己的思想狀態或者稍稍表現不符合邪惡認為的標準要求,接下來便是一輪誣蔑辱罵與血腥迫害。學員家屬到勞教所探視被關押的學員,武新河也「不失時機」的造謠、威脅與恐嚇,這一點武新河比李國明、畢德軍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中共邪惡很看中他,二零零五年四月底,隨著廣州市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的轉移,武新河任廣州市第三勞教所(又稱花都赤坭鎮水泥廠)三大隊(專管迫害大隊)的專管教員,繼續犯罪。
14、 周建宏,男,四十來歲,湖南省汨羅市人,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一米七五左右,體形粗壯,說話聲音尖輕、有點異性化,曾當過兵。原任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三大隊大隊長,二零零二年初調任二大隊(專管大隊)大隊長,兼任二大隊警察黨支部副書記。周建宏在二零零二年的八、九月份和當時的專管副大隊長何桂潮、教員黎偉成等到北京學習邪惡的酷刑、洗腦整人經驗。此人有「笑面虎」的外號,說話的表面上像是和氣,背後指使打手迫害,狡猾陰毒得很。有個遭受酷刑折磨的學員即將離開勞教所之前,周建宏幾次要學員做一個書面說明,說明在被勞教期間,警察沒打過、沒罵過,並要學員口頭保證以後不將在勞教所發生的事傳出去,否則,就繼續勞教等等。
15、 陳富民,男,三十六、七歲左右,身高大概1.75米,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執行與協同迫害。二零零五年四月底,廣州市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地點不得不從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轉到廣州市第三勞教所後,陳富民調任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洗腦班,位於廣州市白雲區石井鎮槎頭西洲北路56號)繼續犯罪。
16、 楊建新,河南省人,曾經當過兵,退役後來到位於廣州市花都區赤坭鎮的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當警察,先後當過八大隊、九大隊的教導員,它是所長兼書記張宇東的表弟。楊建新為人兇狠卻很偽善,對待被關押的人員,喜歡打人、用手銬吊銬、關禁閉和剝奪睡眠等手段來整人,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期間,使出了很多招數迫害了許多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唆使犯人毆打法輪功學員,並長期禁閉。有一法輪功學員被打得脊椎骨受挫傷。還要表現出「春風化雨」來迷惑其他人和他們的親屬,對待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又曾經在集會上公開污衊法輪功,其罪行罄竹難書。楊建新現為廣州市少年勞教所的副所長。
17、 張傑榮,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一大隊教導員
18、 鄭偉文,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一大隊大隊長
19、 洪遠朋,男,四十五歲左右,潮汕人,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的教育幹事。此人專管「上課」洗腦迫害及日常管理。
20、 盧為民:男,四十歲左右,身高大概1.70米,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惡警,二大隊(專管大隊)的教員,執行與協同迫害。
21、 陳敏華,女,三十多歲,江西省人,身高約1.56米,戴近視眼鏡,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教育科副科長,協同迫害。此外,教育科還有科長李某、幹事吳興等也負有一定責任。
22、 吳某,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機關黨總支書記;謝某,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管理科科長;程立,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管理科副科長,王(或黃)某,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管理科副科長。以上數人負有一定責任。
23、 范某,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三大隊教導員
24、 鄒某,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三大隊大隊長
25、 李某,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三大隊教員
26、 張某,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三大隊教員
27、 陳桂添,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五大隊警察。其當兵出身,在廣州第一勞教所裏以暴戾著稱。他把一個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吊銬在曬衣場(腳尖幾乎離地)長達四個月之久,每天十幾個小時任由蚊叮蟲咬,飽受日曬雨淋之苦。他還唆使其他犯人辱罵、虐待法輪功學員。
28、 梁永開,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六大隊教導員
29、 黃某,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六大隊大隊長
30、 易明,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六大隊教員
31、 曾某,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七大隊教導員、黨支部書記
32、 劉某,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七大隊,管教副大隊長
33、 李文斌,男,四十歲左右,中等身材,略顯胖,原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中隊長,李國明調任廣州市第二勞教所副所長後李文斌任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大隊長。李文彬對法輪功一竅不通,根本就不懂法輪功學員的心理。「說不服」時往往就漲的滿臉通紅、像瘋狗一樣狂叫。李文彬與畢德軍一樣,表面上對中共邪黨畢恭畢敬,內心裏卻是恨之入骨,常常說漏了嘴,認為其「腐敗透頂」。還經常上明慧網,看有沒有登載曝光其罪惡的文章。
34、 甘彪。廣州市第三勞教所執行迫害政策的最主要惡警是畢德軍、李文彬、甘彪三人。
35、 潘姓惡警,男,三十多歲,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惡警,協同迫害。
36、 鄧姓惡警,男,三十多歲,廣州市第三勞教所三大隊惡警,協同迫害。
(二)直接被利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勞教人員
經李國明、何桂潮、畢德軍等惡警精心挑選,安排一批心狠手辣的、絕大多數都是「幾進宮」(多次被勞教)的吸毒慣犯或者是黑社會團夥成員的勞教犯人,免去他們的一切勞動任務,再從獎分上給予鼓勵(強行轉化一人,減免二十天),讓他們成為專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夾控」兼打手。這些打手直接聽命於惡警,對惡警很會察言觀色,很能明白惡警的「意思」,而對法輪功學員,則心狠手毒。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身邊的「夾控」人員配置,貼身監控的細節要求、迫害手段、酷刑種類的選擇,迫害過程與時間要求等等全部由惡警操控。
直接行酷刑的邪惡之徒:王峰、王延奎、崔玉財、蔣勇、夏建華、董志遠、崔永浩、張良、何鏗、劉錫多、孟××、x邵棠等等(依照五個小黑屋,每個小黑屋配置四至五名打手(二十四小時輪班)算,從二零零二年至今,估計這些專職打手先後至少有幾十名,這裏列出的只是部份而已)。
(三)迫害「真、善、忍」信仰者的惡警和勞教人員,都是些甚麼樣的人?
勞教所裏都是一些甚麼樣的人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本文不做過多評論,請看如下兩則新聞。
其一。二零零四年,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指導員李國明和幹警畢某,在花都的一些娛樂場所跟一些從勞教所解教出來的偷搶毒犯人鬼混玩樂,後來還去了芙蓉度假村嫖妓。那些解教的犯人,包括崔玉財、董志遠、崔永浩等,這些人原來都是由於偷搶和販毒被勞教的。他們在勞教所期間,被李國明看中,作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工具,以「幫教」為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折磨和迫害,這些人是李國明的得力打手,他們也因此而獲得很多減期並很快解教。這些人解教後並沒有反省自己所幹的壞事,反而認為自己在勞教所裏有靠山,不怕被勞教,於是又糾合在一起,重操舊業幹起了不法的勾當。這些人搞到錢後就請李國明等惡警吃喝玩樂,給惡警們進貢,目的是日後一旦被抓就有後台照應。十足的「警匪一家」。這些人曾多次跟其他人吹噓,說他們在外面和裏面都有靠山,在外面他們可以每個月搞到數萬元,單是進貢給警察每月就要一萬多元。(【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廣州花都第一勞教所惡警與偷搶毒犯人勾結危害社會)
其二。據中共喉舌新華網廣州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電:廣州市勞教第一勞教所七十一名幹警因為沒有學歷,為了在競聘上崗中勝出,竟然花錢到同一所學校購買了七十一張文憑。使惡名遠揚的廣州第一勞教所更添臭名。現在曝光的七十多名購買假文憑的幹警(佔全所幹警三分之一)有許多都是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惡人。
結語:比死亡更痛苦的精神死亡與重生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張孟業適逢被劫持進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兩週年,絕食中有所感懷,寫了一副對聯。對聯上聯曰:正氣浩然動天地,下聯曰:丹心壯烈泣鬼神,橫批曰:維護大法。這副對聯正是無數為堅持信仰、為講清法輪功真相、還老百姓與知情權的法輪功弟子,面對著中共的最惡毒、最卑劣也是最泯滅人性的迫害時的真實寫照。
在殘酷的迫害中有的法輪功學員走了彎路。一位法輪功學員為了早日獲得自由,為了逃避殘酷的酷刑折磨,曾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違心的向邪惡「轉化」了。經過長時間的痛苦、深入的思考,在宇宙真理與真我本性的作用下,他又勇敢的、堅定的走上了重生之路。
這位法輪功學員在明慧網撰文講述了自己的心路歷程,這段泣血經歷和這些從生命深處流淌出的文字,或許能啟發我們的靈性,走進現實,為自己生命的未來選擇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以下為該文部份內容。
大家可能還記得楊貴遠所講述的酷刑折磨吧。當時我和他同在一個大隊,我眼見著他們一個個被關進黑房折磨,但是卻不敢站出來反抗。酷刑是對任何犯人都是非法的啊,何況我們並沒有犯法、是無辜的被迫害?我眼見著,惡警表面用偽善欺騙法輪功學員與社會大眾,作出「春風化雨」的假相,暗地裏是腥風血雨的折磨迫害,我卻還參與勞教所春節晚會所謂的「幹警頌」的演出,為邪惡塗脂抹粉,這不是在幫助他們掩蓋他們的罪惡嗎?!任何一個有正義感的人都會覺得這是錯的,甚至是不齒的!然而在那樣的邪惡的環境,你要站出來反抗,面對的就是更恐怖的酷刑;你要不按照幹警所說的去歌頌他們,去「揭批」大法,你就是「轉化不徹底」,還有「尾巴」,同樣等著你的是酷刑折磨。於是乎,一旦選擇了轉化,就等於是在精神與肉體之間選擇了精神的死亡。因為你已經不會再按照世間道義去行事,出於恐懼你會違心的做著儘管你不願意但卻是助紂為虐的事了。而這種助紂為虐的事卻是戕害眾生的。
儘管對「真、善、忍」的正信是人本性中心底最純真的嚮往,但是在出來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面對殘酷的迫害,我卻變得在生活中越來越隨波逐流,因為在當今江澤民統治下的中國,色情、暴力、賭博、造假、販假、唯利是圖,等等等等,一切社會敗壞現象都已經是再「正常」不過了,親近這些東西不會給你帶來甚麼迫害;而親近法輪功,煉也好、同情也好,就算是說句真話,面對的也是整個國家機器的迫害。這在過去的我是不可想像的,一個有著「真、善、忍」心法約束的人,根本就不會受這些骯髒思想的污染。儘管我知道它們不好,但是我已經不像以前修煉法輪大法時那樣有著堅定的「真、善、忍」的嚮往與信念,能夠堂堂正正做個正人君子。這些不好的思想雖然不會導致我遭受甚麼酷刑折磨,但是它們卻是實實在在的使我墮落,把我往地獄裏拉!這也正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把修煉者精神消滅的邪惡目的。
我為有著越來越多這些不好的思想而睡不安穩。我不想墮落,我希望做個好人,有著純潔思想的好人,我也知道法輪大法能夠使我改變到這一點。但是在江氏集團肆虐的當今中國,你要墮落沒人管,你要修煉「真、善、忍」卻會招致滅絕人性的迫害!每當我想重新振作起來,堂堂正正做個敢於說真話、善良而又純潔的人時,這些肆虐在我腦海中的壞思想就說,看看你自己吧:說過假話、看過黃色的東西、屈服過邪惡的迫害,你已經墮落,你怎麼還能回歸那至真至善的心靈?聽到這種聲音,我又感到失去了希望。我徘徊著、思考著……
人的生命中怎麼能沒有「真、善、忍」?中國不需要嗎?中國需要!世界不需要嗎?世界需要?生活在同一天空下的你,儘管不修煉法輪功,不需要嗎?你也需要!行惡者想不到,他會折磨甚至奪去法輪功學員的生命,而真、善、忍的種子已經溶入法輪功學員的靈魂;它會摧毀一些修煉者的精神,但大法可以為其再造。所以儘管江氏集團鎮壓迫害法輪功用盡了手段,動用了國家四分之一的財力,五年過去了,法輪功依然屹立著。經歷了殘酷的迫害,經歷了恐懼,我在邪惡迫害面前屈服了、墮落了,但是依然無法改變我對真、善、忍的嚮往,那是每個人心靈最深處的呼喚。也許我曾經是弱者,但是一棵參天大樹──法輪大法,依然在呵護著我們,為我們撐開了一片至真、至善的天空,那是回家的路。我終於鼓起勇氣,重新走上修煉「真、善、忍」的路。
讓我們一同來揭露江氏集團的迫害吧,那是在拯救善良;讓我們一同來認識江氏集團的迫害吧,那是對我們自身的拯救!(【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比死亡更痛苦的精神死亡)
附錄:部份遭廣州市第一、第三勞教所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1、饒卓元(廣州市衛生防疫站食品監督員,二零零二年八月初被勞教所迫害致死)
2、王忠誠(男,五十多歲,原廣州市芳村區文化局辦公室主任,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二年)
3、傅衛波(華南師範大學畢業,教師,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
4、黃德華(中山大學學生,被折磨得精神失常)
5、沈旻(廣東外國語學院在校學生)
6、高單荻
7、蔡敏
8、周敏桐(廣州海珠區學員)
9、李國軍
10、葉天來
11、陳錦良
12、劉新生
13、范永德
14、談偉昌(廣州東山區學員,中山大學畢業,原寶潔公司職員,三年)
15、張創洪
16、朱永強
17、凌翔
18、李周生
19、易韜輝
20、李曾平
21、夏躍明
22、張孟業(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已含冤離世)
23、何國成
24、黃偉堂
25、葉勇
26、鐘穎航(廣州黃埔區學員,原廣州地鐵公司職員)
27、方偉鵬
28、田漢欽
29、佘輝
30、張超
31、楊智華
32、張賢洲
33、李亮
34、汪和
35、林慶
36、熊文晉
37、黃德勝
38、潘錦球
39、黃江
40、馬楚濤
41、范昭賦
42、利錦泉
43、郭志敏
44、羅景新
45、鄭文炎
46、劉其順(廣東省人民醫院放射科醫師)
47、李偉國
48、馮炳坤
49、張文學(珠海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至二零零三年六月被劫持)
50、羅頌文
51、何國煜
52、陳紹佳
53、蔡旭成
54、鐘煒濤
55、陸海雲
56、余明德
57、黃綺恆
58、朱廣城
59、黎毅峰
60、雷輝平
61、鮑殿生(東北學員)
62、嚴勇
63、陳茂華
64、陳垣格
65、張鴻喜
66、張亞明
67、梁耀榮
68、羅曉(廣州學員,中山大學畢業)
69、洪宇
70、倪宏政
71、王恆壯
72、朱永恆
73、張國良
74、潘淑勇
75、梁光亮
76、李鐘雄
77、洗正剛
78、單錦成(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一年四月)
79、朱建朋(原廣州番禺永大集團公司總務科職工,殘疾人,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八年兩遭非法勞教)
80、段茂璇(電機工程師,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非法勞教二年)
81、張蔚陽
82、許佐偉
83、劉偉軍
84、周卉予
85、駱智軍
86、朱海旋
87、李鶴翀
88、龍德豪
89、林東慶
90、鄭偉思
91、蔡日均
92、聶飛躍
93、何建弘
94、鄭錦倫
95、吳少衝
96、張健
97、王德華
98、施雷
99、孫暢
100、吳志平(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劫入)
101、賴伯銳
102、孫僑
103、鐘儉軍
104、陳瑞昌
105、楊貴遠(原解放軍軍需大學教師,博士)
106、鐘穎璋
107、曾廣順
108、李遊
109、秦海波
110、何凱強
111、楊成
112、呂平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綁架,三年)
113、程浩
114、李建忠(廣東省公路勘察規劃設計院工程師)
115、吳強
116、王炎培
117、李振銳
118、廖祝明
119、廖曉洪
120、顏希洪
121、蘇小明
122、羅小文(原清遠市交警大隊交警)
123、王鏗(廣州芳村區學員,廣州市芳村區東漖中學教師)
124、梁曉文
125、趙敬安(廣州白雲區學員)
126、湯志衡(二零零三年一月從廣州市第一勞教所釋放)
127、鐘毓強
128、龍志華
129、黃子澱
130、黃國華(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與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分別兩次被非法勞教,各二年)
131、歐宏輝
132、金躍霖
133、謝若愚
134、吳少衝
135、楊子仁(二零零一年一月被綁架,非法勞教一年)
136、彭洪燦
137、陳海鵬
138、劉聯國
139、申偉
140、林天賜(國家審計署駐廣州辦事處原科長,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非法勞教二年)
141、雷厚新
142、張攀
143、賴永林
144、宋永寬
145、賴繁榮(廣東梅州法輪功學員)
146、廖抗援(廣州東山區法輪功學員)
147、廖曉雄
148、歐宏暉
149、鐘素敏(鐘樹敏?)(廣東河源法輪功學員,湛江海洋大學農學院學生,被非法勞教二年)
150、莫炎燊
151、李曉東
152、林炎光
153、庾力克
154、雷安詳
155、劉欽明
156、丁煒
157、李國君
158、李蓮義(廣州花都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二月被綁架,二年)
159、朱任成(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遭綁架)
160、喬光清(原花都區殘聯辦公室副主任,二零零四年九月底遭綁架,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
161、林志勇
162、朱宇飆(律師,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遭綁架)
163、汪宏發(二零零七年七月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之前曾被非法勞教一年)
164、黃輝(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遭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
165、江少鋒(廣州公路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綁架,二年)
166、葉偉雄(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遭綁架,三年)
167、謝偉德(二零零九年九月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
168、劉宏殿(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被綁架,二年)
169、李少輝(二零零九年十月初被綁架,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