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大約在晚八時左右,清河區「六一零」警察王建淮、許鳳來到淮海路派出所。王建淮拿著一張紙條(三退名單)給侍鋒老人看,說這是你寫的吧?侍鋒老人隨即將紙條放入口中吃了。王建淮舉起右手狠狠地甩向老人的左臉,「啪!啪!」兩個嘴巴,隨後將老人拖到院內辦公室。
侍鋒老人堅決不配合,雙腿盤坐在長木椅上,一直喊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王建淮將老人從椅子上拽下,推倒在地,然後拳打腳踢,特別狠的一腳是用腳踩,並狠狠地擰著老人雙盤的左腿彎處,使老人痛得失去了知覺。
當老人清醒過來時,大約有三、四個人,分別拽胳膊提腿地將老人拎至微機房的地上。隨同來的警察許鳳用雙手強行掰老人的拳頭,要取老人手紋,老人堅決不配合。就這樣,持續了很長時間,強行用墨滾塗墨取手紋,一直這樣折磨到凌晨二時,將老人強行非法關押拘留所十五天。
在拘留所的第二天,老人的左膝蓋腫得和大腿一樣粗,小腿根本不能打彎,路都不能走。三、四天後,從膝蓋向下部位,整個小腿連骨處黑、青、紫,都出來了。
此事已經過了一年半之久,由警察王建淮、許鳳的惡行所致老人的傷處仍沒完全恢復。侍鋒老人左腿彎內側時常隱痛,左腿走路還瘸瘸拐拐,不能負重,左胳膊也時有疼痛感。
這件事後,警察許鳳還時常跟蹤老人,有二次被老人發現。一次,老人去時代超市,見警察許鳳鬼鬼祟祟地在天橋西邊橋墩處,被老人發現。老人發正念,隨後其溜走了。另一次,老人坐車到批發菜場,又發現許鳳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