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吃夠用」不是絕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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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一天我去一個做生意的同修那裏,同修說生意不好,我安慰同修說「夠吃夠用就行了」,同修馬上說:「你說的不對呀,我以前也是這麼想的,被同修糾正了。」那同修糾正道:「要是我們大法弟子都有錢,買個衛星發上去,天天對著老百姓播放,你看誰還相信它的謊言,它敢迫害我們嗎?」同修又說到:「我最近看了兩遍《在大紀元會議上講法》,師父說不怕我們發大財。我們為甚麼說『夠吃夠用』就行了,真的行了嗎?」同修的一席話一下子提醒了我,我的問題就出在這兒:沒有把更多更好的救度世人放在首位。

從勞教所回來以後去外地打工,有一年多的時間沒修煉,這一年多的時間幹甚麼都是不順的,最後我又開始學法,知道了修煉的珍貴,我馬上放棄了服裝廠加班加點的工作,回來找工作。從那時就一直在說一句話「夠吃夠用就行了」,就用這個標準找工作,說是找工作,其實是在找自己認為好的修煉環境,找到了一個環境,遇到矛盾也不向內找,矛盾大了過不去了,就認為這個環境不好,就再找。再找一個還是這樣,就再找,就是嫌常人的工作麻煩,在家裏嫌家裏家務活多,等等。本來可以自己做生意,多賺一點錢,還是怕做生意耽誤修煉。一句話就是說:怕麻煩,求清閒。求這個東西,師父能給嗎?只有舊勢力能給,直到求來了流離失所,用不著管別人的事了,一個人了「沒麻煩」了。

以後還沒悟到,還在用「夠吃夠用」這個標準找工作,第一個工作除了租房子、吃飯、坐車外,沒有剩餘的錢,工作還很累。我又在想要是能有再多一點時間學法,有一些零用錢就可以了。不久就求來了,由於第一個工作也是同修,同修兩個攤位,另一個攤位是他姐姐與另一個同修幹的,講真相不理智倆同修被綁架。我被迫不能在那幹了,同修幫找了個煤場做飯的工作,就做4、5個人的飯,有很多的學法時間,給五百元錢。住的條件非常艱苦,住的是塑鋼活動板房,很冷,除我之外其餘都是男生,換件衣服得找好幾個地方。那時想發短信,就買了個手機450元,又買了個卡,五百元就沒有了。心想這點錢不夠用,再多點就好了。

不久,同修看我太艱難了,就幫我找了現在的工作,保姆,八百元,找工作的時候跟那家阿姨說,錢少點沒關係,你得給我時間出去講真相,阿姨答應了,時間上方便了,別人問我保姆給多少錢,我都不敢說。因為保姆沒有那麼少工資的。其實八百元還是不夠,有時兜裏就剩一塊錢了,也沒覺的苦,還覺的自己挺了不起的,全身心的付出。我姐姐從國外回來拿錢叫我做生意,我說:「不做,夠吃夠用就行了。」弄得我姐姐很不理解。還沒悟到「夠吃夠用」,「有時間修煉就行」這個觀念有問題。

直到我去一個做生意同修的那裏,安慰同修說:「夠吃夠用就行了」。同修馬上說:「你說的不對呀,我以前也是這麼想的,被同修糾正了」。同修的一席話一下子提醒了我。正好看到一篇文章《去除「修煉影響工作,工作影響修煉」的觀念》,順著這個思路我找了下去,我的問題就出在「夠吃夠用」這兒。

回頭一看好像是在修煉,為了修煉放棄了名利,其實是不理解大法修煉的形式,就想找一個自己認為能修煉的環境,而不是把工作的環境當作修煉的好場所 ,把每個環境中遇到的麻煩,當作是提高的好機會,就想避開麻煩,避開矛盾,就想沒有麻煩的修煉,沒有把工作場合當作修煉的場所,老是在找環境修煉,老是向外求。

看起來好像是全身心的付出,其實根本沒有達到證實法的目地。本來我姐姐對大法的印象很好,我叫她學她說:「法輪功是好,煉法輪功還得進監獄,還不能賺大錢,我可做不到,我不學。」我丈夫以前學過,我叫他再學,他說:「都像你那樣,家誰管哪?」因為工作大部份是同修提供的,老拿著修煉當藉口,工作也沒好好幹,弄的同修也不好說甚麼。

無意之中破壞了法,給自己也帶了來了很多麻煩,有些即使認識到了也無法彌補。寫出來希望和我有類似狀態同修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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