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腦班的高大的大鐵門上有一小鐵門,大門永遠鎖著,人員進出必走小鐵門,並有保安員工隨時鎖、開,可謂戒備森嚴。法輪功學員只要進了門,就別想隨便出去。只有符合三種條件的可以出去:1.堅修大法不放棄、不寫「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的被押送去看守所、勞教所的;2.寫「三書」轉化的,變為毒瘤、猶大的可自由進出;3.正念闖出的。
八年的洗腦迫害,臨沂「六一零」認真執行了江澤民頭「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邪惡黑指示,種下了嚴重的惡果。洗腦班邪惡運行中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捏造的虛假事例,欺騙學員放棄信仰
欲辦洗腦班,成員從哪裏來?「六一零」的頭頭和猶大們商定好對像,採取欺騙的手段或突然襲擊的辦法,強行押送法輪功學員進班。「六一零」人員不出面,通知單位、居委、村委送去。學員一旦關進來,邪悟者、猶大們就以車輪戰的形式圍攻學員,用邪悟的謬論攻擊大法,迷惑學員,把學員關在單間房裏,由保安看守,吃、喝、拉、撒都有人監控,用不讓睡覺的辦法「轉化」迫害。
迫使一些人寫完「三書」後,集中送入大會議室,強迫看誣陷大法及師父的錄像,自殺、殺人的錄像和北京、濟南、本地邪悟者們的錄像等,同時結合看邪惡的書面材料,然後強迫寫「觀後感」、「讀後感」等。從「轉化」這天起,就被軍事化管理,強迫早上六點出操,練太極拳等,唯一不准煉法輪功。
對不「轉化」的學員,除長期不准睡覺外,受體罰是經常的,如面壁罰站、向親人罰跪等,還有猶大在學員身上、胳膊上、手上寫謾罵大法、師父的話,在牆上貼攻擊大法和師父的大字報等手段。對堅定不「轉化」者,有的要延長關押時間,辦班一般一個月一期,因不「轉化」者要延長到四十天或四十五天,最後非法送勞教或勞改。在送勞教或勞改前,「六一零」成員出面談次話,內容是偽善的「勸」修煉者「轉化」。最後這次表示堅修大法者,被送去勞教或勞改。當然,也有正念闖出的,或出現「病業」狀態回家的。
學員從被送進洗腦班這天,就強迫戴上「學員證」,「轉化」後的學員摘掉「學員證」,換上「工作證」,協助猶大迫害新來的學員。
二、經濟制裁和名譽扼殺
只要進洗腦班的學員,不管「轉化」、不「轉化」,一律被勒索三千元,後改為八千元、一萬元、兩萬、三萬元不等(中共貪官的胃口越來越大)。被非法勞教或勞改的學員全部開除公職,停發工資。中共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對學員的子女、親屬實行株連法,子女升學、就業、當兵、提幹等,按另類人員扼殺掉。
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概況
(一)「六一零」成員
1.邵某某(主任),他是主要負責人,按規定每人要看五遍《轉法輪》,才能作洗腦班的迫害人員。估計他最少看過一遍,好像懂得一點大法的隻言片語。但為了保住自己的高官厚祿,他頑固站在邪黨的立場上對待學員,已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大罪。此人已退二線。
2.鄭全恩,男,現50多歲,部隊團級轉業,「六一零」頭頭之一,沒看大法書籍,輕信邪黨謊言,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
3.宋偉,男,50歲左右,現為「六一零」副主任,積極迫害學員的黑幹將。
4.蘇偉,男,近40歲,因迫害學員有「功」,提拔為「六一零」中層幹部。
5.朱澤民,男,近40歲,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但卻勞而無功,沒被重用。
6.吳琳(女)、高葉權(女)、高常嬴(女)、崔玟(女)、於海波、李媛(女)、陳軍等一般人員,他們雖然跟著領導搖旗吶喊、濫竽充數,可是也是在幹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
(二)猶大、毒瘤、邪悟者
1.王明光,女,61歲,初期法輪功學員的混入者,後蛻變為十足的猶大毒瘤,為「六一零」出謀劃策,充當奸細,迫害法輪功學員毫不手軟(詳情見專題報導)。
2.段好漁,男,60歲,前幾期洗腦班充當迫害學員的主要打手,後來拉著一幫邪悟者搞甚麼「第十講」、「全法」、「觀音法門」之類的,現在繼續邪悟。
3.盧叢祥,男,76歲;陳鳳梅,女,73歲,這對夫婦過去練過各種氣功,辦洗腦班初期,他(她)夫妻曾為王明光出謀獻策,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後有所醒悟,遠走他鄉,投奔子女去了。
4.高秀芝(女)、李成珍(女)、王玉蘭(女)、孫茂蘭(女)、楊欣(女)、孫現亮、謝愛東(女),這幾位邪悟者還在協助王明光迫害學員,不思悔改至今。
5.李君卿、徐芬、方朝芹、孫運娟、趙軍、趙群、趙付欽(女,已死)、趙付敏(女)、趙付鳳(女)、張素清(女)、李增英(女)、李大勇、蔣培英(女)、鞏鳳英(女),這些邪悟者至今還未省悟,可悲!
(三)市機關工委參與迫害學員的人員
1.王紀山,男,64歲,已退休,原機關工委書記。迫害初期緊跟江澤民,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
2.閆志剛,男,56歲,已離崗。他多年來利用職權(工委副書記)殘酷迫害學員,直至離崗也無悔改之意。
3.王建平,男,50歲,工委副書記,幾年來參與迫害學員,至今不思悔改。
4.趙培軍,男,50多歲,市工委書記,上任以來積極參加迫害法輪功學員不改悔。
(四)公安、「六一零」參與迫害學員的成員
1.市公安局劉振東,男,50多歲,幾年來參與迫害學員,至今全無悔改之意。
2.蘭山公安分局邢永農,多次參與抓捕、虐待法輪功學員,手段殘忍,至今不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