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九九年七二零大法受中共迫害以來,我多次受騷擾,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拘留、勞教,遭到殘酷折磨和毒打。
第一次被非法抄家是在二零零一年八月的一天夜裏十一點多鐘,岣嶁鄉派出所長彭增明、副所長蔡勇國等四人直逼我家,企圖綁架我,在打探我家的住址時,被好心人通知了我,讓我得以走脫,脫離了虎口,他們來到我家翻箱倒櫃,把我的大法書籍、講法錄音帶煉功帶等全抄走。
第二次是二零零二年三月份,那時我們這裏還沒有自制資料,我就用紅漆在電線桿上寫大法標語,幾天後鄉派出所長王純良把我綁架到縣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我沒有做操,一次被牢頭拳打腳踢,後送湖南省株洲白馬壟非法勞教一年,因為我拒絕轉化,在那裏受盡了折磨,吃了不少苦。
第三次是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我到集兵灘趕集,在街上給人講真相,被人舉報,集兵派出所把我拽到所裏,用手銬銬了我幾個小時,我使勁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後來我走脫。
第四次是二零零四年六月份(農曆五月十二日),我與其他同修共九人,在同修家切磋,正準備中午發正念,不料被惡人舉報,九人落入魔掌,除兩人家裏用錢贖出外,七人被送看守所。第二天早晨放風期間,當時的看守所副所長張偉從外面衝進監室,說是我把他上了惡人榜,不由分說對我一頓拳打腳踢,大打出手,我倒在水泥地上,眼睛冒著火花,頭上、身上多處腫得像烏桃一樣,旁邊的犯人都說:「太慘了,太慘了。」當時痛得我在地上躺了半天還爬不起來。(數月前我被一車拖拉機水泥壓在身上,脊椎骨及全身多處骨折骨傷還未痊癒。)
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在勞教所裏,只要堅持信仰真善忍,不「轉化」,就遭到百般刁難、折磨。零四年八月,聽說羅幹到過湖南,勞教所就更是肆無忌憚的,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當時我全身的骨頭還未痊癒,加上不服勞教申請覆議,在覆議書裏闡述了自己出車禍的全過程:沒有上醫院,未吃一分錢藥,修煉法輪功奇蹟顯。警察說我故意以身體的變化在講真相,立即把我調進嚴管隊迫害,派三個吸毒犯夾控我,逼我坐小板凳,晝夜不讓睡覺,並且要求長期保持筆挺姿勢坐立。由於我的脊椎骨受傷,實在很吃力難受極了。一次口裏鮮血直流,他們也不放過,小小的房間門被緊緊關閉,連窗戶都用布遮擋著。
第五次是零七年八月十七日上午十時許,由村婦女主任戴小菊帶路、縣六一零主任瘐仲春、鄉派出所長蔡勇國等十來人來抄我家,把家中的櫃箱來個底朝天,像土匪一樣把大法書及資料全部抄走,他們其中四人把我抬上車,塞進車子的尾箱,我說我沒有觸犯甚麼國家法律,你們把我抬走,我今天還要下田治蟲呢(因家人都去外地打工)。他們全然不顧。我被非法送到拘留所拘留了半個月。
第六次是零七年九月十二日趕集,我順便去集兵中學講真相,被學區主任何陽生舉報,集兵派出所長劉向東等幾個人又非法把我綁架,並抄了我的家,再次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害得家裏油茶失收,兩次造成的經濟損失幾千元,這次我人還在拘留所,鄉政法委書記蔡旭輝,村長張朝芳等三人,又到我家抄家,把師父法像和煉功帶等燒毀。
第七次是零八年五月十二日我與另一個同修去本縣樟木鄉講真相,送資料被惡人舉報,並被樟木鄉派出所長歐迪軍、副所長李俊榮、肖芳林等人綁架關押縣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已經把我送去勞教了,在農曆六月十八日,又開了兩輛車的人到我家非法抄家,又把師父像和大法書全部抄走,同時家中二千九百元錢失蹤,家中只有八十多歲的婆婆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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