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告訴我們,我們的修煉溶合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的常人生活只是為我們提供的這樣一個修煉環境。在這個過程中,每一個修煉的人都必須時刻告訴自己是一個大法弟子,普普通通的常人的事對於我們將是要修去一顆甚麼執著心的機會。
由於剛走進大法時,自己各方面的心都非常強,尤其在利益心上,自己曾經是一個非常愛慕虛榮的人,修去這顆心,自己曾走過很多彎路,吃了很多苦,終於覺的自己對利益的心放下的差不多了,而事實上卻一直掩蓋在一些現象之下。在工程上遇到別人跟我要回扣,我沒有猶豫過,給就給吧,反正我掙的是我該拿到的就好。而我給別人介紹活時,不需要多說甚麼,對方會視活的大小給我「好處」。我一直都沒有覺的甚麼不對。
然而,今天同修的文章有如當頭「棒喝」,在「回扣」的轉來轉去過程中,總有一方因此而受到損失了,而我做了甚麼,幫助另一方拿到利益就會促使某一方受損,我豈不是間接傷害遭受損失的那一方了嗎?在這個過程中,我知道內心有個正念曾經問過我:「這樣做對嗎?」然而對利益的執著追求讓我忽略了這個問題的答案,走進大法六年,做了六年這樣不堪的事,現在想來痛心疾首。
由此,我又想到了一個問題。作為一個修煉人,我們應該處處做一個好人,我們今天走過的修煉道路將留給將來的修煉人,所以一思一念必須從法上衡量。這一個問題誤了這麼久,是我們修煉的最嚴重的損失,在正法修煉的最後,我們的大量時間修自己心性的同時,更要做好救人的事,所以,在名、利、情這三方面,我想必須時時刻刻檢驗自己,讓自己儘早修出「神」的狀態,才能真正做好「三件事」。
以上是自己的一點粗淺的認識,請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