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河,男,五十九歲,家住涿鹿縣下太府村。以前曾在部隊開汽車十多年,退役後滿身的病,沒人過問,甚麼福利也沒有,拖著病弱的身體過著艱難的生活。於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受益匪淺,身心健康。生活的很幸福。
二零零零年三月,因不放棄對「真、善、忍」大法的信仰被關押在涿鹿縣看守所,公安向家人勒索一萬元,四十天後才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又遭縣「610」李志明、趙瑄、班志勇夥同村民李慶義、謝正華綁架,在涿鹿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個月,後秘密判刑二年送往唐山南鋪冀東監獄繼續迫害,直到生命垂危。
監獄叫涿鹿公安局「610」接人保外,「610」拒接,獄方為了推卸責任,直接把人送回家。
奄奄一息的李河回家後也不得安寧,當地「610」派人監視、施壓,給他精神造成很大壓力,回家後不久,於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含冤離世。
直接責任人:
董飛 涿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 7985062(辦)6525952(宅)13932382700(手機)
趙瑄 涿鹿縣六一零辦主任 6521076 (辦) 6534298 (宅)13833358536 (手機)
李志明 涿鹿縣六一零人員 6521076(辦) 6533928(宅) 13932390856
班智勇 涿鹿縣六一零人員 6521076 (辦) 1365313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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