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春華,男,四十三歲左右,原首鋼礦業公司燒結廠工人。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八日凌晨,在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救人時,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舉報,被綁架到了遷安市公安局,在那裏惡警們對他毒打,拳打腳踢,打嘴巴,還用電棍在身體上亂電。
凌晨五點多鐘,惡警們把趙春華戴上手銬,到他家抄家。惡警們像土匪一樣,把電腦、錄音機、VCD、手機等私人物品一起拿走,還有一千多元人民幣也被搶走,一群惡警把屋裏翻了個底朝天,其中一個惡警竟然連過年放的鞭炮都想搶走。他們從趙春華家搶走的東西裝滿了兩個警車,也不開清單,直接全部帶到了公安局。早上九點多鐘,惡警們再次洗劫了趙春華的家,衣服扔得滿地都是,又拿走許多私人物品。
趙春華家人向不法警察們打聽趙春華被關押在甚麼地方,想去看望,惡警們說:坐我們的車,不用打車了,也就花個油錢。從公安局到看守所也就是四、五里路,打車也就是十元錢,惡警們把車開到加油站,加了一百元的汽油,要趙春華家人付錢。
中共警察們對趙春華進行了各種折磨,幾天後,非法勞教他一年,送到了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在那裏,惡警們設立了所謂的「攻堅組」,強行進行暴力洗腦,逼迫趙春華放棄信仰,同時逼寫五書,罰站,不讓睡覺。趙春華在那裏每天被強迫做奴工十多個小時,如果幹不完定額的活,幹到半夜也得幹。來領導檢查時,惡警卻硬說一天只幹六小時的活。那些因打架、搶劫、偷摸的真正的刑事犯人,卻成了看管法輪功學員的「官」,監督法輪功學員們,不讓說話,不管到哪裏都有他們尾隨,甚至上廁所也不例外,平時不讓出屋;而那些真正的犯人可以自由活動。在勞教所,吃飯時僅有二個小饅頭,頓頓吃不飽,時間一長,大法弟子們被餓得面黃肌瘦。
勞教所把趙春華迫害的腰直不起來,可是每天仍強迫幹奴工。一年的勞教期滿後,回到了家,原單位首鋼礦業公司燒結廠把他開除了。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趙春華再次被惡警綁架,之後被非法勞教二年,綁架至石家莊某勞教所。
勞教所電話:0311-87754007;地址:石家莊市泰華街486號501中隊,郵編 0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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