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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女教師遭折磨 監獄拒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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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雲南省昆明市女教師石雲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七年,於二零零八年五月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監獄非法關押,至今已九個月時間。其間倍受折磨,一度生命垂危,但監獄一直不許家人探視,甚至連三歲的兒子見媽媽一面也不許。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石雲的丈夫江玉留帶著三歲的兒子再次來到二監要求探視石雲,監獄門衛打電話到非法關押石雲的監區,被告知要先到派出所開具家屬身份證明及與石雲的關係,家屬按要求開具證明,拿到二監門衛處後,門衛再次打電話給非法關押石雲的監區,該監區惡警稱石雲正被「嚴管」,要家屬再到「六一零」開具證明。至今,家屬一直未見到石雲一面。

石雲,女,生於一九七六年五月九日,雲南省昆明市第二職業中專教師,大法弟子。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石雲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小南門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到五華區看守所。

在五華看守所期間,石雲因不配合背監規,被惡警張麗蓉及牢頭楊麗萍斷絕了所有的生活日用品,包括衛生紙,後又被牢頭誣陷她偷竊衛生紙,石雲以絕食抗議看守所這種違法行為。五華看守所惡警強行給石雲戴上手銬和腳鐐,拉到昆明醫學院附二院(工人醫院)進行強制性胃插管,惡警唆使犯人牢頭在灌食飯中吐口水,並用傳染病人用過的碗、髒水摻和著的冷飯,對石雲進行野蠻灌食。石雲共絕食十九天。惡警將她每天二十四小時雙手反綁,雙腳捆起,不准她再拔掉胃管,在這期間反覆對石雲進行殘酷的胃插管,造成石雲整個鼻腔和胃部嚴重潰爛,十九天後,石雲氣息微弱,生命垂危,惡警這才停止了灌食。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昆明市檢察院非法批捕石雲。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石雲,聲稱石雲在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之間郵寄一千八百封真相信件,當日庭上並未出示一千八百封信件,只有警察拍了幾張信件照片,說是筆跡與石雲的筆跡相同。法庭只許石雲的丈夫江玉留一人旁聽,並不許他為石雲辯護,法庭上的二十多人都是「六一零」人員,他們多次阻撓、威脅石雲的律師為石雲合理辯護。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石雲的丈夫江玉留被告知石雲被非法判刑七年,五月二十二日石雲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監獄非法關押。

石雲的丈夫江玉留也是法輪功學員,昆明市第二職業中學教師,曾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出獄後,學校一直不給他安排工作,當時一家三口全憑著石雲一個人的工資維持生活。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石雲被惡警綁架。她的兒子才兩歲。



以下是石雲的丈夫江玉留給昆明市檢察院的一封公開信。

我叫江玉留,我的妻子石雲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關押進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至今一年多的時間,我與三歲的兒子一次也沒能見到她。

我曾多次帶著兒子去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探視,都被警察以石雲在「嚴管」為由,拒絕我們見面。我甚至提出就讓兒子見一下母親,警察都不允許。警察又說去西山區「六一零」開證明就可以見石雲,我找到西山區「六一零」一董姓人員,他說這是監獄的事,與「六一零」無關,又讓我找監獄。就這樣,我和兒子往返於監獄與「六一零」之間一年多,至今兒子也沒見到媽媽,我也沒有見到妻子。

我的妻子石雲2007年9月30日被昆明市五華分局小南派出所綁架,第二天被送到五華區看守所,2007年 11月1日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5月7日昆明市中級法院判處石雲有期徒刑七年。

作為家屬,我們沒有收到石雲的入監通知書,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裏,也沒有接到石雲的一封信或一個電話,對於石雲的一切情況,我們一無所知。我每月寄給石雲的錢都由一個叫馬敏的警察簽收,石雲本人是否收到錢我們也不知道。基於此,我給你們寫這封信:

一、要求執法監督部門督促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立即安排我和兒子與石雲見面。
二、要求依法追究雲南省第二監獄所有非法剝奪我探視權利的人員的責任。

江玉留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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