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日旭 |
當天沒有宣布結果,但是法院判決人員明顯是受到大連司法局,「上級」(政法委)等的壓力,企圖在幕後在私底下決定審判結果。這在當今中國非法審判大法弟子的法庭上屢見不鮮。據筆者了解,對很多大法弟子的所謂庭審,都沒有當庭宣判,在所謂的「合議」藉口下,過後得到的結果是三年、五年、七年等。
2009年1月13日,叢日旭在大連香周路附近被便衣跟蹤,被大連市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便衣中隊116室幾個便衣劫持,三個惡警(趙嘉獎、金中、劉文波)在香周路(春柳派出所門口)當街強行施暴,隨後把他劫持到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刑訊逼供。當晚叢日旭被送到大連市看守所二樓5-2監室進行迫害。
惡警多次對叢日旭刑訊逼供。叢日旭說:「刑偵大隊有一個40多歲沒穿警服的人動手打過我,開始打了我兩個耳光,後來在我左胸狠狠的打了一拳。使我留有內傷,肺部疼痛,呼吸困難,後來他又用掌打我的額頭,大概有四五下。第二次是2009年3月2日四個警察帶我外出提審的時候,他們把我帶到大連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116室,他們讓我按手印,照相,我拒絕,有個好像是中隊長(好像是姓鄒)名字記不清了,他先朝我腰上踹我一腳,然後又打了我很多耳光,又用我的頭撞牆,撞了有四五下,又將我踢倒,用腳朝我身上、頭、胸、腰踹了很多下,當時我鼻子和嘴都出血了,右額角和右頭後側都腫了,下嘴唇也腫了,也破了,之後,四個警察強行架起我,強迫我錄指紋。」(那四個惡警是:趙嘉獎、金中、苗健、鄒某)
五月份,叢日旭的案子被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惡警移送甘井子檢察院後,檢察院兩次聲稱證據不足,兩次退回甘井子分局,但是甘井子分局沒有立即放人,甘井子分局惡警急功近利想以此作為自己升遷得利的機會不斷湊黑材料,再次遞交檢察院以圖羅織罪名。叢日旭被非法關押大連市看守所將近半年,他於五月末收到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檢察院五月十九日起草的起訴書,檢察院的檢察員是張鑫釗和楊濤。
中共利用公檢法製造了一樁樁血腥的屠殺,犯下了不可饒恕的滔天大罪,人神共憤,這幫公檢法的打手們的下場必將很慘,包括參與此案的任何組織和個人。蒼天有眼,注視著人的一舉一動,總有一天參與迫害的邪惡之人將被繩之以法,一切的一切也都將成為呈堂供證。
辦案人員:趙嘉獎、金中(趙嘉獎警號:206215;車號:遼BA8024)辦公電話:0411-86600395
檢察員:張鑫釗、楊濤,起訴科電話:0411-86574192
同意立案人:叢貴江(甘井子分局副局長)
經辦人:王國江、周震廷(好像是國保610的人)
假證人:劉文波(男54歲,初中文化,住址:甘井子區營城子鎮營城子村聯繫電話:15940805466這個小老頭,就是對大法弟子最惡的那個身材矮小、面容猥瑣的惡警,參與非法抓捕大法弟子。)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7/13/109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