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益興和妻子張月芹 |
一、便衣警察架雲梯破窗入室綁架
2008 年7月10日上午,在市「610」和市公安局的授意下,路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釣魚台派出所的十來個警察身著便衣,由大隊長陳紅帶隊,無端闖到何益興、張月芹家。他們用口香糖封住門上的貓眼,強行撬門,後來又叫來兩輛消防車,架升降雲梯到六樓,砸碎何家南北兩面玻璃窗,強行入室,綁架了兩位老人。
當日上午,路北公安分局還派人到唐山新區熱電廠和唐鋼動力能源部熱電車間分別綁架了正在上班的何益興的二女兒何豔和二女婿孫鋒利。
二、惡警搶走現金六十多萬,劫持汽車兩輛。
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沒有家屬在場的情況下,路北國保人員非法抄家,搞得滿屋狼藉、連床都被掀翻,搶走家中所有貴重物品,搶走何家大女兒何丹借來的生意款六十多萬元 、搶走何丹用於進貨的麵包車一輛,同時也將二女婿孫鋒利停在廠內的轎車一輛搶走。 由於錢款被劫,何丹的生意受到很大影響,擴展店面的計劃泡湯,債主追著要債。她找公安局多次交涉,但路北國保東拉西扯拒不歸還。一會聲稱懷疑是海外資金,一會又說懷疑是非法集資,國保隊長陳紅乾脆說「錢不給你們了」。
被抄家後滿目狼藉 |
2008年7月29日,路北國保副隊長許來生竟將何丹騙到路北分局,把她強行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三、路北法院欲開庭,律師家屬罷庭抗議
由於證據不足,路北公安分局遞交的何益興、張月芹的案卷幾次被路北檢察院退回。按照法律規定,這種情況下路北公安分局就不能再進行遞卷。然而他們上下串通,強行把案卷遞到了路北檢察院,並與路北檢察院勾結,給兩位老人和他們的女婿安了一個「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進行了非法起訴。
一家人分別請了北京律師,而在六名辯護律師多次去唐山第一看守所正常會見當事人何益興、張月芹、孫鋒利時,均遭無理拒絕。而唐山路北法院要在2008年12月10日、19日非法開庭審理此案。
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早晨,唐山路北法院門口聚集了孫鋒利的家屬以及很多的訪民,孫鋒利的母親等家屬在法院大門口被阻攔進入法庭旁聽,家屬們大聲抗議不讓見是非法的。許多訪民得知後紛紛為他們抱不平,並指責警察的非法行為:「 「法輪功,支持你們」。孫鋒利的工友說:「那可是我們的好班長,為甚麼抓人?」 法院門口幾十人群情激奮,路北法院主審法官張雪峰來回踱步,不斷的打電話請示。九點多鐘張雪峰出來說:「開庭日期推遲,具體日期等候通知。」
12月19日,何益興、張月芹的四位辯護律師同樣罷庭抗議唐山第一看守所、路北法院的違法行為。
孫鋒利的辯護律師江天勇稱:「當我們的請求再次遭到拒絕後,我跟法官張雪峰非常嚴正地說了,現在雖說是看守所非法剝奪了我們的會見權,也進而剝奪了當事人孫鋒利的辯護權,但實際上我們對這種違法的行為我們正在投訴,還在尋求解決,而你現在就這麼急著開庭,你其實是配合看守所的違法行為,使得我們即便獲得解決也沒有機會再參加庭審的辯護,其實你是配合他們犯罪,你這樣做下去,你張雪峰法官就是共謀,你跟他們一樣是在違法犯罪。我們不會去充當你們違法程式中的一個道具。」
張月芹的辯護律師李蘇濱介紹了當時法庭上的情況,他說:「我們去的時候看到我們的二位當事人穿著囚服,手被反銬起來,法庭很小、很簡陋,大概只有十幾平方米,我們看到了主審法官張雪峰之外,還有10名左右的警察在法庭裏面,可能是法警和公安部門的警察,把這個法庭搞得擁擠不堪,當時我們見到二位當事人正在據理力爭,他們說對他們的逮捕、關押,包括這種審判都是非法的,正在義正辭嚴地斥責他們。我們就跟法官講了我們不能出庭的原因,由於司法機關不能保證我們為當事人辯護的權力,我們無法做辯護。這樣的話,當事人家屬就向我們提出來,不能這樣做辯護,接受他們這樣一個污辱,即對律師的污辱、對當事人的污辱、對國家法律的污辱,我們應該放棄這樣的辯護,因此我們也是接受當事人這樣一個請求,隨後我們就離開了法庭。」
何益興的辯護律師韓志廣表示:「我們認為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的做法是違法的。這個看守所是我們律師從業多年最牛、也是最不講理、不講法的看守所,我們認為他連最起碼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都沒有,他以領導指使為藉口,嚴重的妨礙我們律師行使我們自己的權利,如果這種事情在社會上公開,那麼對我們中國民主法制制度是一個極大的嘲諷。」
與此同時,孫鋒利的母親多次到唐山市人大信訪辦公室投訴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剝奪辯護律師會見當事人的權利,但工作人員稱找律師沒用,法輪功是特殊案子。
孫鋒利的母親說:「他告訴我找律師沒用,我就說為甚麼找律師沒用呢?他說這是特案,特殊的案子,特殊的規定。後來我們又找到市人大信訪辦公室,信訪辦公室也跟我們說了。說是法輪功顛覆中國共產黨。當時我們就跟他講,你們不要搞特殊情況,你們要按照法律辦事,中國信訪條例當中沒有特殊情況,特殊案子,特殊對待,沒有這一句話。」
在大陸,國人用納稅人的血汗錢餵養著龐大的公檢法,可是他們不但不為民伸張正義,而且肆意踐踏司法程序,這才是特殊的黑暗。
在律師、家屬的強烈抗議和多方投訴中,在海內外的正義之士的大力聲援下,一家人爭取到了律師會見權利,而且唐山路北分局把搶劫走的六十多萬元現金及兩部私家車歸還原主。
這是一次正義和良知的勝利。
四、六律師無罪辯護,一審、二審法官枉法誣判
12月4日,再次對孫鋒利的庭審。江天勇、唐吉田兩辯護律師明確指出信仰法輪功合法並理據充份的做了無罪辯護,公訴人理屈詞窮。
5日在何益興、張月芹夫婦的庭審中,李和平、韓志廣、李蘇濱、王雅軍四位律師更是義正詞嚴的例數公、檢、法辦案中的種種執法犯法行為,使庭審儼然成為對法官的審判,路北區法院被迫休庭四次。
辯護律師亦提出因主審法官張雪峰無視律師提出的延期開庭請求,強行原定日期開庭已成為種種違法行為的幫兇與共謀,鑑於公正審理無從談起要求法官張雪峰迴避。法官張雪峰十分尷尬,去找院長請示,休庭一個多小時,法院沒有作出答覆。
6位律師在庭審中明確指出,目前為止公安部門認定的邪教組織共有14種,其中沒有法輪功。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信仰法輪功是合法的。
江天勇律師特別指出:「中國沒有法律規定說法輪功是邪教,因此適用刑事法第300條是完全錯誤的,我們在當庭上要求拿出法輪功是邪教的法律規定,他們完全說不上來,根本沒有。」
律師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的立法依據。凡是與它相抵觸的法律都會因違憲而失效。信仰法輪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律師並且從刑法犯罪構成理論上剖析法輪功修煉者的動機和行為,指出其主觀上根本不具備任何危害社會和他人的犯罪動機,與社會危害性更是風馬牛不相及;客觀上也沒有對國家法律的實施造成妨害,同樣不具備構成犯罪的客觀要件。
面對律師鏗鏘有力的正義之辭,公訴人及法官自始至終都無言以對。
可路北區法院無視辯護律師要求,在短短的4天後迅速宣布判決結果,當事人分別被非法判7 年、5年、3年。當事人及其家屬不服判決繼續上訴唐山中級法院。
歷經半年多時間後,2009年5月唐山中級法院仍做出維持原判的錯誤裁決。張月芹的鄰居們聽到這種毫無人性的判決後說:「共產黨瘋了吧,公檢法的人都該殺!」在這期間張月芹一家人的家屬、律師多次找到唐山市公安局、市人大信訪辦、路北分局、路北檢察院、市檢察院、路北法院、市中級法院等部門,多次講清一家人的遭遇,其中有很多人不同程度的表示同情和理解,但最終還是在無奈中執行著「上面的旨意」。
在唐山新任市委書記趙勇任職的兩年多來,以保奧運為名,唐山地區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又以莫須有的罪名對四十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還有六十八人被非法勞教。
五、二女兒何豔被勞教迫害致吐血、便血
何家二女兒何豔2008年8月被非法勞教兩年,關在唐山開平勞教所。原本身心健康的青年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得了心臟病併出現吐血、便血現象,已危及生命。在這種情況下,勞教所違法接收,且惡警陸海存對其施以毒打,致使何豔兩個月後仍覺胸悶,胳膊抬不起來,家屬多次申請保外就醫未果。惡警陸海存、楊海鳳等還態度蠻橫的阻撓家屬會見,並且不許代理律師會見何豔。現任的中隊長叫閆紅麗。
據知情者透露:唐山開平勞教所經常採用長時間罰站體罰、不許睡覺、甚至暴力毆打等手段殘酷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前些年這裏經常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的消息傳出。
結語:
「讓真、善、忍體現出的真理光芒指引我們前行的路,讓正義重現,」透過公安局、檢察院到法院;從看守所到勞教所這一路執法犯法,這一路黑夜漫漫,這一家人體現出的是一種無畏、一種堅忍。是向我們每個人發出的一種召喚:善良並不是懦弱,也不是逆來順受,更不是對橫行肆虐的邪惡無動於衷。善良是對無辜受害者的無私援助,是將美好帶入現實,讓正義重現;是將希望留給未來,讓真理永存。
美國著名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有一句膾炙人口的名言:「前路漫漫,但終究歸於正義」(The arc of the moral universe is long but it bends toward justice)。然而,他也深知道路並不會自然通向正義。它之所以通向正義,是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伸出我們的手,不斷地向正義的方向拓展這條道路。它之所以通向正義,是因為有成千上萬的我和你廣傳《九評》,力勸三退,埋葬黑暗,拓展光明。它之所以通向正義,是因為千千萬萬個我和你,彼此心連心,共同為我們的後代開創一個美好的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