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連芝,54歲,女,家住河北唐山灤南縣電廠路156號,原在灤南縣奔城鎮街道辦事處工作。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灤南縣政法委和縣「610」、公安局、政保科聯合辦洗腦班強制對她進行洗腦三次兩個多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張連芝進京上訪,被灤南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靳淑敏帶人從北京帶回,直接送入看守所進行迫害。
張連芝曾先後被非法關進拘留所兩次,時間長達一個半月;非法關入灤南縣看守所四次共十五個月。
二零零一年大年三十,張連芝被灤南縣政保科科長靳淑敏、賀希洪等人非法押送到唐山開平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凌晨三點,靳淑敏帶領公安惡警強行敲開張連芝家門,到處亂翻並非法抄家,搶走她的私人財物:電腦、打印機、複印機、錄音機各一部,大法書籍等等,並將張連芝劫持關入本縣看守所迫害七個月。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張連芝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關在河北保定監獄、石家莊鹿泉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在看守所的七個月裏,張連芝遭受酷刑折磨。惡警用浸泡過的新麻繩捆綁她,造成她呼吸困難,暈死過去;上大刑,戴死刑犯用的鐐銬,將手腳連在一起,腰彎成90度,不能直立,生活不能自理,晝夜戴著,一直戴了一個多月,造成她的手腕、腳腕腫脹的厲害,大鐐上的鐵刺扎進肉裏,往出淌血;戴手銬長達八個小時,手腫的不能拿東西;無辜被罰站幾個小時;被強行野蠻灌食、長期插肺管,造成張連芝胃出血等等。
在一審過程中,惡警及惡黨法院違法操作,法官禁止被告和家屬的辯護,不許家人講話;政保科科長靳淑敏在法庭當場出具偽證。
張連芝本人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至唐山中級法院。但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中級法院不顧張連芝的申訴事實,與下級法院和有關惡警沆瀣一氣,維持原判。
張連芝被非法判刑後的第二個月(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她所在的單位就迫不及待的將她開除公職。
2007年6月22日,張連芝結束了冤獄生活,回到家中曾多次找過「縣610」和街道辦給安排工作,左右推諉一直沒有答覆。現臨時在居委會打掃衛生,每月 350元的收入。生活困難。
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
1、灤南縣法院一庭:庭長 張洪波 手機號碼 13933352595
開庭時間 2004年9月 一審
2、唐山中級法院 二審迫害: 2004年11月維持原判 判刑四年。
3、灤南縣檢察院:公訴科 科長 塗春軍 手機號碼 15176698598,參與起訴迫害。
(仍在現職工作且在繼續迫害大法弟子)
4、灤南縣公安局:政保科 科長 靳淑敏(現仍居原職,且在繼續迫害大法弟子。)
靳淑敏從99年開始一直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至今。
5、灤南縣政法委:副書記 周作福(現已退休)
6、灤南縣縣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王勝喜主抓迫害法輪功,主抓「610」、公
檢法。在其任職期間對灤南縣大法弟子大面積迫害,十幾人被勞教,幾十人被送洗
腦班。幾十人被非法關押看守所,拘留所,對絕食的大法弟子惡性灌食,送唐山戒
毒所打毒針進行藥物迫害。還大面積對上訪大法弟子酷刑逼供。
2005年調任唐山市檢察院副院長。
7、灤南縣「610」(又名防範辦):辦公室主任 陳瑞山 手機號碼 13603157505
2008年年底調任灤南縣老幹部局局長,此前一直迫害法輪功。
8、灤南縣看守所:所長 葉國勤 2005年調到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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