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最後一次突然失蹤是於2007年3月3日。直到2007年6月上旬(即綁架3個月後),青羊區惡黨法院才電話通知家屬,說抓了黃敏,關在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院下了病危通知。家屬要求看望黃敏,惡警拿出「逮捕通知書」逼家屬簽字,否則不准看望。黃敏的二妹被逼簽字。
家屬見到黃敏時,其被非法關押在一個房門緊閉,面積只有十幾個平方的房間裏,靠近房頂處有一個很窄的窗戶,窗外還有緊密的金屬欄杆。夏天房間裏極悶。房間裏放了三張單人床,兩邊是非法監視黃敏的女囚。
黃敏雙手雙腳被幾十斤重的鐵鐐鎖在中間床上,指甲20-30毫米長,褲子被脫下扔掉(從被綁架之時起,就沒讓黃敏洗過頭髮、洗過澡、剪過指甲、刷過牙),因為太髒,下半身用被單蓋著,被單很臭,污跡斑斑。房間外還有電子監控和7、8個看守人員。
2007年6月中旬,青羊區惡黨法院電話通知家屬,說被關在醫院的黃敏被判勞改六年。沒有任何書面通知家屬,法院也說不出犯罪事實。
據知情者稱,青羊區法院對黃敏的所謂「審理」是在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青羊區人民醫院)非法羈押黃敏的病房裏進行的。當時黃敏已生命垂危,被幾十斤重的鐵鐐鎖在床上……。
8月15日,家屬被電話告知黃敏於當日早晨7:30死亡。家屬見到黃敏的遺體只有50斤左右,表情極度痛苦,雙眼微睜,頭偏到右側,嘴張得很大,上齒完全暴露在外,下齒靠近嘴唇中部少了一顆牙齒,整個口腔、牙齒和嘴角都是不明黃色物質一直蔓延到面部,並且散發很濃的藥味。手指完全扭曲,緊緊地扣抓著,雙手小臂上有幾處像指印的瘀痕。遺體被逼當日火化。
青羊區檢察院、法院對相關責任人的嚴重違法犯罪行為視而不見,卻將善良的守法公民無罪判刑、並最終將其迫害致死。
除已被迫害致死的黃敏外,已知的被青羊區檢察院、法院非法起訴、枉判的大法弟子還有:
羅英傑,退休教師,女,被非法審判時已73歲,並且因已被非法羈押於看守所近一年,當時已被迫害致高血壓;
高永輝,女,時年50歲;
朱學智,男,時年約60多歲,成都市水利設計院退休工程師;
李炳南,女,時年64歲,退休高級工程師。其所謂的「犯罪事實」是郵寄了幾封有關法輪功真相的信件;
李國俊,女,成都鐵路二局幼兒園退休教師;
肖美芝,女,成都製藥一廠的退休職工。
2008年10月,34歲的西安交大研究生、法輪功學員李永弘被成都市青羊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後,2009年3月4日,其所謂的「材料」被退回,「補充偵查」。李永弘現可能面臨青羊區檢察院、法院的構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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