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農曆七月十七日下午六時許,遂寧市一群警察闖到大法弟子張玉華家,翻牆入室,非法抄家,並綁架張玉華。張玉華不配合,一惡警將她打倒在地,兩惡警又立即將她拉起來,更加凶殘拳打腳踢,張玉華頓時眼前一片漆黑;後被綁架到國安大隊遭惡警輪番刑訊逼供二十四小時。後被劫持到收教所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參與行惡者有國安大隊鄭大雙、肖某、陳某共有七、八個人。
張玉華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因被惡警暴打,眼睛一直充血、流淚、疼痛,人全身浮腫。回家後到醫院檢查,確診左眼失明,經過醫治也無效。醫生說傷得太厲害了。當時腳上、腿上、被踢得青一塊、紫一塊,導致膝關節結核。
張玉華寫了幾次申訴書,寄去遂寧市政府、公安局、省公安廳。最後他們給個回傳稱「他們沒打人」,就這樣不了了之。
從邪黨九九年迫害法輪功起,張玉華就遭受多次迫害,她曾被非法關押過四次。二零零零年她在戶外煉功,被綁架、非法關押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張玉華準備到北京上訪,在火車上被趕下火車,非法關押二十天;二零零二年,張玉華在遂寧永興鎮講真相,遭惡人告發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靈泉寺看守所近一個月,因不說姓名住址,期間遭惡警大字形銬在鐵欄杆上。幾次釋放時,惡警敲詐勒索達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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