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學法,在生活中對錢財看淡了許多。有一次在早市買菜,在地上撿到一百元錢,當時看到錢一點也沒有動心,撿起來就喊是誰掉了錢,趕快來認領。最後一個老太太說是她的,我也沒有考慮就將錢給了她。還有幾次買菜,對方多找了錢,當時發現就還給對方,對方很感動,說現在這樣的人太少了。我告訴他說:是我們的師父教我們這樣做的,我是修煉法輪功的。
在救度眾生、講清真相中,自己心裏有個「怕」字,怕自己被抓,怕這、怕那。師父在《精進要旨二》〈建議〉中說:「然而當大法要圓滿你時卻不能從人中走出來,在邪惡迫害大法時你卻不能站出來證實大法。這些只想從大法中得到好處、卻不想為大法付出的,在神的眼裏看,這些人是最不好的生命。」學了師父這段講法,心裏非常慚愧,師父把我從病業中解救出來,而我只想索取,不想付出,我怎能配當師父的弟子呢?於是下決心走出去證實法。出去買菜,遇到有緣人就和他們講真相、勸三退。洗澡時主動給對方搓澡,讓她了解真相,對方明白後高興的三退了。我的親戚、朋友該退的都退了。
修煉了這些年,偉大慈悲的師父給我的東西是無以報答的,而我離師父的要求相差甚遠。今後更不能鬆懈,努力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苦度。
由於學法不深,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