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華路派出所後,有個警察認出我,這時一個警察來給我寫筆錄,他問我叫甚麼名?我說你叫甚麼名字?他說我不告訴你,你好給我曝光啊!這時在電腦上查到了我的身份等資料,他又問我哪年生的?我說你電腦上不都有嗎?他說:我在問你呢?我不吱聲,他就說:你不說,把你衣服扒光了到外面凍,看你還說不說,等等。寫完後讓我簽字,被我拒絕。
又一個警察往一塊小板上寫字,說是給補照像片,上寫著新華路派出所,中間是我名字。我對這個警察說:我都這麼大歲數了,照甚麼像,我家有相機,想照回去自己照。聽我這樣說,他也知道我不會拿這牌子照的,就直接把相機對準我準備照。我來回走動躲閃,他也來回隨我動,索性我面壁站那不動了,他也沒照成。
接下來在婦嬰保健院,警察要給我倆檢查身體,我和袁不配合,警察就矇騙說:檢查一下吧,如有病就讓你們回家了。我告訴他們:我煉法輪功十多年了,沒吃一片藥,沒上醫院看過病,根本就沒有病,用不著檢查。因我倆始終不配合,他們達不到目的。這時其中一位警察拿錢小聲說讓大夫給開綠燈,此景被袁看到沒做成,又把錢收回來。警察離開檢察室用手機和上邊聯繫彙報情況。
他們接到領導電話又去找那個值班大夫,叫我去檢查身體,我沒動,幾個警察就上來拽我往檢查室拖,我奮力掙脫,同時喊:法輪大法好!把住院患者都給喊出來了,警察二男二女加上值班大夫把我往檢察室內的床上抬,我連踢帶踹反迫害,從床上滾到地下,他們又把我抬上去。當時我穿羽絨服大衣,他們來不及打開大衣拉鎖,為了扒我的褲子方便,直接把大衣往上翻,正好蒙在臉上,把我憋的差點背過氣去,幾經折騰我又從床上滾到地下,我抱住床腿不放,他們圍著我繼續作惡,這時我把放在檢查室內醫務人員用的一桶水給弄翻了,水洒了一地才罷休。
不知過了多久,他們得到領導指示, 把我倆又送回派出所,我和袁在板凳上坐了一宿,第二天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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