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霞 | 孫洪昌 |
一、妻子王秀霞在迫害中慘死
2003年初夏,在原來位於撫順市將軍地區的看守所,一天深夜,隱隱約約聽見有一低沉的聲音在喊:「法輪大法好!」42歲的大法弟子王秀霞被綁架到看守所了,因不配合惡警,她已經遭受了嚴重的迫害,被強迫在小號裏坐鐵椅子。當時看守所非法關押著20多名法輪大法女弟子。
第二天晚上,戴著手銬、腳上戴著重鐐的王秀霞,喊著:「法輪大法好!」,被幾個犯人抬著關入裏邊的女監號。第三天警察上班後,又用同樣的方法將其抬了出去。據說抬出去是坐鐵椅子灌食。就這樣白天抬出去,晚上抬回來,回來後惡犯將其雙手反背銬在緊挨廁所的暖氣管子上,因暖氣管子很低,所以只能坐在地上過夜。
王秀霞很少說話,她腿上、胳膊上都有牙籤紮的眼。大約八、九天後,她說話、呼吸都已經非常困難,就不再往外抬了,背銬和鐐子也摘下來了,就在監號內給她輸液,惡犯對她的打罵、灌食也同時進行。
有一天,被關押的大法弟子扶她上廁所,她蹲下很長時間便不出來,惡犯等得不耐煩就出去了。這時她很費力的小聲告訴旁邊人:她陰部和腋窩的毛髮已經全被惡犯拔光了,現在陰部腫得撒不出尿來,惡犯還用茶缸蓋上的疙瘩在她的肋骨上壓著推。
就這樣又過了幾天,王秀霞含冤離開了人世。6月15日晚,撫順公安局通知王秀霞家屬說王秀霞死亡。家屬趕到後,看到王秀霞的遺體被冰凍著,人已脫相,家屬上前想看遺體,惡警不讓看,問死因時,惡警們沒回答出來。6月17日上午,在家屬沒看一眼遺體的情況下,惡警將遺體草草入殮。
王秀霞,曾三次進京上訪,多次被非法綁架,被迫流離失所。2003年1月26日被惡警綁架折磨,在市公安局一處遭惡警毒打,惡警用針扎,用腳踩在一條腿上、手抬一條腿,接著用茶缸往頭頂上、臉上潑冷水,又把她按倒在床上,頭倒控在床下,往頭上倒冷水,衣服全濕透了,再後來用煙熏,不讓她睡覺,輪流逼供。惡警又恐嚇說,要把她衣服扒光了,送到衛生間,把手銬在牆上,把窗戶打開,讓大家看。在2003年5月29日上午10點左右,她與另外二位大法弟子被撫順東州刑警隊、新屯派出所、萬新派出所等20多名惡警綁架,僅半個多月被中共警察折磨致死。
二、兒子在恐懼和悲痛中離世
王秀霞被迫害致死後,中共公安人員繼續非法抓捕孫洪昌。王秀霞的小兒子孫峰當時12歲,不但承受著失去母親的巨大痛苦,還要為父親的安全擔心,每天提心吊膽度日,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孫洪昌在2000年就被迫流離失所了。
孫峰在親屬家撫養,2004年12月末,孩子身體極度虛弱,多次昏迷送到瀋陽醫大搶救,輸了千多元錢血才見好轉。
孫峰於2005年8月25日在孤苦中離世。如果沒有這場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如果孫峰仍生活在父母慈愛的關護下,他決不會這樣的患病而過早離世。
三、丈夫孫洪昌被劈胯酷刑折磨致殘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一處)七八名警察將正在清原縣興隆小區室內乾裝修工作的孫洪昌非法抓捕,綁架到清原縣清原鎮派出所(以前叫天橋派出所)。當天晚上撫順國保大隊的關勇、郝建秀、趙大壯(郝建秀、趙大壯的名字不一定準確)等六名警察在場,關勇、郝建秀、趙大壯自報姓名,惡警對孫洪昌酷刑折磨,使用酷刑的主要是惡警關勇。
當天夜間十一點開始,惡警們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一個小時之後,用電棍電擊孫洪昌的小便處,然後用拳頭用力猛打孫洪昌的小便處,惡警還覺得不夠狠,惡警用雙手劈孫洪昌的腿過頭。再後來用劈腿酷刑折磨孫,就是將孫洪昌右腿扣在鐵床上固定住,惡警用雙手劈孫的左腿(劈胯是撫順公安一處惡警折磨大法弟子的殘忍手段,受過此刑折磨的人腿就被劈殘疾了,被折磨的人疼痛難忍,痛苦難以用語言表達)。
在這個過程中,有四、五個警察還在想折磨孫洪昌手段,關勇說:「你們去找兩根木棍,再買寬的膠帶。」不一會兒,他們就拿來了,將兩根木棍分別放在孫洪昌的兩條腿的外側,不讓腿打彎,用寬膠帶從上到下緊緊的將木棍纏在腿上,然後再把孫洪昌的右腿扣在床上,惡警用雙手劈孫洪昌的左腿過頭,每一次都長達一、二個小時,痛的孫洪昌多次昏了過去。派出所周圍的居民都聽到了孫洪昌的慘叫聲,就這樣一直折磨到早晨五點鐘。
惡警在折磨孫的過程中還叫囂:我們就是沒有人性,你媳婦就是我們打死的,你死了,我們也就是再花二千多元錢。
三十日晚上,他們又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之後,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同時還用腳猛踢孫的左腳,惡警真是一點人性也沒有,一邊折磨一邊還問孫洪昌:痛不痛?酷刑折磨使孫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腫的很粗,致使孫左腿殘疾,不能站立和行走,只能躺著,生活不能自理。
派出所附近的居民一連三天晚上都聽到了孫洪昌的慘叫聲,惡人直到把他迫害的奄奄一息,三十一日把他送到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看守所怕孫死在看守所、拒收。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又是請客送禮,又是給看守所施壓,軟硬兼施,看守所才收下。
在看守所裏孫洪昌腿痛的難忍,每一天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過,整整躺了一個多月,期間看守所帶孫洪昌到清原縣中醫院就診過一次,診斷的結果是腿的神經損傷;同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撫順市中醫院診斷的結果是左側腓總神經小脛神經損傷。六月十二日又到瀋陽醫大附屬第一醫院檢查,診斷為:左坐骨神經損傷,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孫洪昌的左腿、左腳明顯的萎縮,左腿、左腳明顯比右腿、右腳細了很多,左腳趾頭彎曲。
是撫順公安一處惡警關勇用酷刑折磨,造成了孫洪昌左腿殘疾的。孫洪昌的身體被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用殘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殘疾了,參與的主要兇手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關勇不但沒有承擔任何責任,中共惡黨操控法院還對孫洪昌非法判刑。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法院開庭以所謂「阻礙法律實施」非法判孫洪昌五年,從開庭到判決程序全不符合法律規定。由於孫洪昌的身體不合格,監獄拒收。在這種情況下,也不讓孫洪昌保外就醫。
四、千古奇冤無處伸
孫洪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大沙溝看守所,如今腿已被迫害致殘,不能正常走路,小腿已萎縮。孫洪昌年邁的父母多次到撫順市和清原縣的公安局和檢察院要人,公安局的徐金榮以幫助要人為藉口搪塞、哄騙兩位老人,始終沒放人。
據悉,清原縣公安局控訴科的鄭志文帶孫洪昌做保外就醫鑑定的,有關單位已經同意放人,由於惡警關勇怕他的罪行曝光,極力阻撓清原縣公安局放人,至今,孫洪昌仍然被非法關押在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
孫洪昌親友曾為孫洪昌請過律師,清原縣律師不敢代理,經友人聯繫在市裏找的律師,市裏律師在司法局、公安局淫威恐嚇下,案件代理一半時中途放棄了代理。在中國大陸,律師如果給被迫害的法輪功人員打官司,政法委、穩定辦、公安局、司法局都要出來橫加阻撓干涉,甚至對律師加以迫害。
孫洪昌被迫害血淚斑斑,家破人亡,還在遭受迫害。而不法分子還在逍遙法外,中共報紙卻整天講關注民生、構建和諧、依法治國,又是在做樣子。法律與司法機關只是中共邪黨控制老百姓的工具,良知在中共當官的心目中還有多少?
懇請國際人權組織關注孫洪昌一家被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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