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勞教所上級部門某某負責人:
我國有關法律明文規定:不許毆打、體罰、虐待或指使他人毆打、體罰、虐待。可是這些法律法規在綏化勞教所不僅變成一紙空文,一些警察還執法犯法,公然踐踏國家法律,敗壞警察形像,危害人民利益,給國家抹黑。他們經常酒後上崗,滿口髒話,經常以權謀私,敲詐勒索,他們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他們違法犯罪無人制止,在國內外造成惡劣影響。現將他們犯罪事實向上級部門投訴,希望上級部門能站在正義的立場上,主持公道。
黑龍江綏化勞教所一大隊副大隊長劉偉、李來春,教導員李春喜、中隊長廉興、二中隊長刁雪松、警察金慶富、李鍵、石劍(音)、田之政、於開友、鄭有良、高宗海、龍奎彬、李喜春等極為惡劣。法輪功學員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有的被吊掛、背吊、頭上蒙塑料袋、煙熏、火烤、灌芥末油、澆涼水、坐鐵椅子、用煙頭燒手指甲、竹籤釘手指甲、電棍電、膠皮棒打、拳打腳踢、搧耳光、罰站、剝奪睡眠、超時奴役勞動、控制不讓去超市買食品、用品、不許上廁所等等。他們逼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信仰的所謂「三書」(悔過書、決裂書等),進行各種精神摧殘。
2006年被非法關進綏化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申偉(男,綏濱縣人)、李玉章(男)、張庭凡(男)、趙德志(男)、均被勞教所警察用膠皮棍子、電棍等毒打。二中隊隊長刁雪松不僅毒打趙德志,還私設刑堂,給趙德志實施酷刑坐鐵椅子十幾天。
2006年法輪功學員孫德昌被警察劉偉、一中隊隊長廉興等人毆打。另外副隊長李來春、警察李洪江、李喜春、石鍵、田之政、於開友等人也參與打人。他們這樣為非作歹不僅敗壞職業道德,也視國法為兒戲。
2007年秋,惡警金慶富對法輪功學員鐵志傑、李雲彪進行迫害,把他們分別叫到辦公室,給鐵志傑、李雲彪戴手銬進行毒打。回來時李雲彪的頭部胸部都有傷,鐵志傑面部被打又紅又腫。好多天面部的傷痕還可以看見,李雲彪被打的好幾天呼吸和吃飯都困難,後期才知道是惡警掐他脖子和打他胸腔兩肋所致。之後,惡警指使普教看管法輪功學員,不大聲唱歌就非打即罵,整體不讓他們說話,而且強制坐著小板凳不可以隨便活動。因為當時沒有生產,所以有午休時間,但是不讓他們午休,而且就連晚上也要多坐1個小時小凳才能上鋪睡覺。還有給他們非法加期,在加期單子和理由上胡亂的寫了一大堆編造的話,甚麼某某開飯浪費飯菜,某某衣冠不整,某某思想情緒不穩定故意損壞小凳等。有一次,惡警金慶富還找茬打他們,惡警走後普教還接著打。在這次迫害中參與迫害的有惡警刁雪松(中隊長)、金慶富(嚴管寢分隊長)、李英軍(普教犯)等。
2007年11月,惡警曲鍵濤又唆使普教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身體迫害,精神折磨!冬天室內比較熱,但是普教魏春輝等犯人逼迫法輪功學員解振洲(已是快70歲的老人)穿著棉衣做俯臥撐、倒立。逼迫唱歌、背監規、寫所謂的改造手冊等,又累又熱不讓休息、脫掉棉衣,使老人飽受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
2007年法輪功學員戴宗被抬到勞教所時就已經非常虛弱了,人瘦的都皮包骨了,根本就無法站立。惡警刁雪松還要他報數,後期又逼迫他唱歌、背監規,他本來就高度近視,眼睛看不清東西,普教犯人就拿他尋開心,在他站立時故意絆倒他,因他視力不好動作慢,包夾他的普教犯人就打他,這樣虛弱的人最終又倒下了,因最後甚麼也吃不進去,每天只能躺著。已經奄奄一息了,才被允許通知家屬讓其家人接回去。
2007年底,法輪功學員王春江被惡警叫到幹警辦公室進行瘋狂迫害,被吊起來用塑料袋套腦袋,最後因窒息而昏厥過去。參與迫害的惡警有刁雪松、王曉斌、李鍵等。而且李健還用打火機燒王春江的手指。
2008年6月,法輪功學員齊文彬在強迫性奴役勞動中落後被惡警王曉斌加期,並實施精神迫害,致使齊文彬心理壓力過重,導致在寢室裏突然昏厥抽搐,身體一天比一天差,眼睛看不清東西、動作緩慢、大小便不通、最後不能站立,開飯要用4個人抬,那4個普教犯也不管齊文彬身體痛苦與否,對齊文彬強拖硬拽,齊文彬痛的慘叫,踝骨也磨出了血,普教犯們還叫他閉嘴。
2008年7月,法輪功學員盛彥軍被背吊,只有腳尖點地。惡警李健對盛彥軍拳打腳踢,同時惡警李鍵還叫人找來塑料袋蒙住盛彥軍的頭。參與這次迫害的惡警有龍奎斌、刁雪松、金慶富、李健、王曉斌等。
2008年8月,法輪功學員丁學森被惡警及普教犯扒光衣服吊掛毒打,電棍電擊等手段殘忍至極。身體各部多處瘀傷很長時間也沒恢復!參與這次迫害的惡警有刁雪松、金慶富等、普教犯人有孫成富、孫立峰等惡徒。
法輪功學員廖樹軍(音),身高1.7米以上,體格健壯。2007年上半年被非法關在一大隊中,由於絕食抗議各種暴行,遭到進一步迫害。惡警多次用拳腳、器械毆打,致使廖樹軍神情恍惚,像植物人一樣,骨瘦如柴,行走困難,吃甚麼吐甚麼。這是史鍵等人所為。一大隊惡警隊長鄭某用手一撥拉,就能將廖樹軍輕易撥倒,鄭某還說:裝啥裝。並罵聲不斷。
邪惡之徒將《轉法輪》書放在法輪功學員頭頂,拿斧頭猛砸法輪功學員的頭頂;然後用書墊在法輪功學員的胸部,用斧頭猛砸法輪功學員的胸部。惡徒們將法輪功學員的胳膊放在床鋪稜角上,咯咯直響,撕心裂肺。邪惡之徒還揪住男法輪功學員的生殖器用掃帚把不斷打擊,因被打得腫大,排不出尿來,使法輪功學員痛苦不堪。
2007年夏天,綏化勞教所一大隊二中隊強令法輪功學員唱歌曲,看口型,不唱就打,把一名法輪功學員衣褲脫光、大字型掛在床上,在胯襠中塞入大法書,懸掛一天。如此滅絕人性的做法,引起天怒。當天夜晚,一聲炸雷,將勞教所旗桿劈斷(旗桿上數第二節斜歪劈斷)。很多人看到這個場面。
一位大慶法輪功學員(大學畢業)絕食八個多月,惡警用盡了各種方法迫害,如:一連幾天用鐵鏈把胳膊、腿綁在床上;將大鐵鎖放在肚子上使勁擠壓;將嘴撬開,往嘴裏吐口水、痰、鼻涕。被灌的流食曾一度被犯人偷換成了洗衣粉加水的混合液。該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只剩下皮包骨,屁股幾處潰爛,只能坐在汽車輪胎上。
奧運期間,勞教所打著甚麼「穩定場所」和「建設和諧」的旗號大打出手。他們不准法輪功學員看電視,不准飲用開水,不准打電話、購買物品,更不準與親人接見。隊裏所有警察一齊出動,把法輪功學員一個個找去,將他們隔離並綁架起來,逼迫他們唱所謂的改造歌曲,學習甚麼所規隊紀,念他們制定的所謂「報導詞」,不說不唱就打罵、體罰、罰站,一站就是幾個小時,不論年齡大小都一樣。惡徒用電棍、膠皮棒抽打法輪功學員,使用繩索,用煙頭燙,用火燒手指、腳趾。勞教所強制法輪功學員超時奴役勞動,粘牙籤,每天16小時以上,有時還逼著加班加點。更無理的是,惡徒不讓法輪功學員上廁所,上廁所必須說報告,否則不讓去。不配合、不服從都被吊起來,惡徒還在他們耳朵上插上耳機,大聲放誣蔑法輪功的錄音帶,給他們灌辣椒水、芥末油,用塑料袋把他們的頭套住不讓呼吸。在如此嚴重的迫害下,多數法輪功學員身體狀況不好,有幾個五十多歲的老學員堅持不住都暈倒了。
綏化勞教所教導員高中海、副教導員龍奎彬、副大隊長劉偉、刁雪松、中隊長廉興、副中隊長李成春、幹警金慶富、李喜春、史鍵等惡警毆打法輪功學員特別賣力。在副大隊長唆使下,有五、六個普教人員對法輪功學員行惡。當時把雙城市的法輪功學員李冒新的肋骨打斷,一直到半年後回家也沒有好。中午不讓休息,晚上十點才讓睡。這是惡警史鍵所為。
法輪功學員李紹鐵被毒打的奄奄一息時,法輪功學員廉濤等出來制止,結果惡警把他們叫到辦公室毆打,肩膀、腹部、背部、腰部被打致黑紫色。惡警廉興用小凳子打盛延芹的頭時,把小凳子也打得粉碎。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一一叫到辦公室裏毆打、電擊、並不許他們說出來。惡警劉偉等在值班期間經常飲酒後毒打法輪功學員。
2007年6月30日下午。大隊長鄭有良等人在值班期間酒後對法輪功學員宴權彬大打出手,毫不迴避在場的五十來人。而中隊長廉興、李成春、李喜春、史鍵、劉偉、高中海等主要打手對法輪功學員簡直毆打成癮,張嘴就罵,抬手就打。把五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宋文濤等人反手吊起四次,每次六小時之久。為了應付檢查,邪警把被他們打傷的法輪功學員隱瞞不報。法輪功學員彭老師(名字不詳)被金慶富、刁雪松、高中海、龍奎彬等迫害的十個手指甲全被燒成黑色。王德海被打的大小便失禁多日、不能躺下,只能坐到天亮。
綏化勞教所實施體罰、精神虐待,法輪功學員在這裏遭受非人折磨。法輪功學員去廁所必須說侮辱人格的報告詞:「報告××管教,勞教學員××請求入廁,請允許。」差一字都不可以,不經允許不許入廁。天下之大,無奇不有,警察打人罵人無人過問,法輪功學員入廁還要過鬼門關。二中隊長刁雪松還逼法輪功學員趙德志24小時罰站,雙耳插上耳機,放最大音量聽半導體,用噪音進行精神摧殘。他們還用膠帶封住法輪功學員的嘴。
住宿的地方共9個寢室(3-7寢室是嚴管),在這裏住的法輪功學員人權沒有保障,不許他們給家人打電話、通信,家屬給存錢也不許買吃的。這裏的法輪功學員處境連普通的勞教員都不如。他們被迫每天5點30分左右起床,然後是洗漱、打掃衛生。7點開飯,伙食有米飯(不熟)、饅頭和湯(很少的菜),吃飯時間在15分鐘左右,隨即被迫去勞動(挑牙籤、編坐墊、做服裝等),一直到中午吃飯,伙食同早晨一樣,飯後馬上又開工,一直到下午4點30分左右,有時加班至晚7點,晚飯同早、午差不多。飯後回到住處坐硬板凳到9點。寢室、車間都無鐘錶。不許法輪功學員說話、交流,違者非打即罵,連說話的權利都剝奪,其他人權更無保障。
警察們逼迫法輪功學員超長時間做奴工,為勞教所創收,對檢查團說只幹一會兒。惡警還講:你們學法輪功做好人,壞人都沒有了,警察下崗怎麼辦?言外之意不能做好人。
法輪功學員家屬去接見,多數要被問「煉不煉法輪功?」,如回答「煉」就不許見,新建的辦公樓內的接見室安裝多個監控器,家屬和法輪功學員見面,被嚴密監控,警察坐在旁邊。
身為國家的司法警,這些人不但不遵守公安廳頒布的六條禁令,而且行賄受賄、公款請客,只要有錢賺,敢冒充所長接收身體不好的法輪功學員。在所外人面前是人,背後是鬼,說一套做一套。
綏化市勞教所惡警觸犯《刑法》248條,犯有虐待監管罪;觸犯《刑法》234條,犯有故意傷害罪;觸犯《刑法》251條,犯有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觸犯《刑法》397條,犯有濫用職權罪;觸犯《勞動法》、《監獄法》、《刑法》39條。綏化勞教所用土政策、土規定代替國家法律法規,這本身就是在違法犯罪。
在綏化勞教所發生許多慘無人道的事,我們今天投訴的只是冰山一角。希望上級部門能調查取證,能主持公正,能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