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靄兒 |
我叫何靄兒,今年六十一歲,家住廣州市荔灣區西村街。
我曾患有三十多年的嚴重的風濕性心臟病。一九七九年,我做了一次心臟二尖瓣分離術,到一九九四年發展到整個心臟聯合瓣膜病變,不得不再做了一次心臟二尖瓣換瓣手術。換瓣手術後,嚴重的心律失常──心房纖顫也無法消除。加上換瓣手術後又帶來了抗凝問題。這問題我了解在目前世界醫學上還沒有新的突破。所以,不管是專家、教授、醫生都未敢保證一個心臟二尖瓣換瓣手術後的病人能不服食抗凝藥又不採用其它辦法抗凝可以不出生命危險的。所以就規定病人必須而且每天服食抗凝藥來維持生命(維持瓣膜的正常功能)一直到終生。這一殘酷的現實,使我和家庭特別是對我丈夫來說,無論在精神上、身體上、經濟上都是超負荷的負擔和承受。所以想要真正地擺脫病魔的纏擾,是我多年來一直尋找的夢。用人的話講,我是再也病不起了。
機緣終於來到了。一九九七年,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從此一改過去幾十年的病態,原有的心房纖顫也毫不影響我的日常生活。人越來越精神、走路生風。97年起一粒藥也沒吃過,就連心臟二尖瓣手術後醫生說要終生抗凝的藥也12年沒吃過。在我身上充份見證和體現出了大法的神奇和威德。真正感受到了自患病以來從未有過的那種沒有病的感覺。這真是我意想不到和從來都不敢想而又夢寐以求的現實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時,我覺得中共它非常清楚知道法輪功到底是甚麼,但強權與獨裁決定它根本就不會容許任何的人聚在一起的,它會大開殺戒,這是它搞運動的慣例。當時我想我的身體是因修大法而產生了巨大變化就是最好的證明。中共在抹黑法輪功中有一條就是說因修大法而死了一千四百人,可我沒死呀,反而是大法從死亡中把我拉回來了。難道這不是奇蹟嗎?為甚麼就不讓我們說話呢?是政府在造謠在騙人。所以我就以寄信的方式把我因修大法而煉功煉好的事實和法輪功到底是甚麼的真相告訴我所有直接或間接認識的親朋好友。他們很多人都可以見證我身體康復的事實。國內的基本都收到,但寄到海外的信就一封都收不到,包括美國、加拿大、澳洲和香港。而從此我開始遭到中共持續迫害,包括:
2000年3月1日起,街道派出所警察天天上門騷擾達兩星期之久;
2000年7月,被綁架到廣州荔灣區第一期轉化班迫害17天;
2000年12月,被綁架到廣州荔灣區第二期轉化班迫害9天;
2000年12月,被綁架到廣州荔灣區第三期轉化班迫害23天;
2001年3月,被綁架到廣州荔灣區西村街文化站軟禁17天;
2001年4月,被綁架到廣州荔灣區第四期轉化班迫害29天(提前放回);
2002年2月,被綁架到廣州荔灣區拘留所迫害15天(第八天不能走路提前放回);
2002年3月,被綁架到廣州黃埔戒毒所(廣州荔灣區第六期轉化班)迫害17天(提前放回);
2007年2月12日,被國安非法入屋地毯式的搜查,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遭迫害經歷
1、在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晚十點多,突然有兩個派出所的警察來我家說查戶口,核對過身份證後就說有人舉報你還煉法輪功,他說你知不知道中央已規定不許煉,我說我沒到公園煉,他說在家也不許煉,我說規定沒說在家不許煉,他說中央規定不許煉就在那裏都不許煉,你煉就是違反國家法律,就是犯法。要判刑的。我說我沒有做壞事,沒有殺人放火,完全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我煉功是為身體,因我病了三十幾年都治不好,沒錢看病,我在家煉又不影響別人,有甚麼不可以的呢?我就跟他講了我煉功後的身體變化,並跟他們講真相。他又追問說你還有沒有法輪功的書,如有就要交出來否則我們去搜就不同性質啦。所以在他們的恐嚇下最後交了一本盜版的(有好幾頁印不到字的)小本《轉法輪》。他們要我寫個不煉功的保證就放我回家。我說保證我是不會寫的,我很難才找到能徹底治好我病的辦法,我不會輕易放棄的,除非實踐證明這辦法真的不靈了,到時我會自己不煉,不用你們動員和做工作。(我丈夫和女兒就被他們恐嚇說他們知情不報,同樣有罪等等),我因不寫保證被他們關在派出所的一個60CMx60CM的三角形的監倉裏。到第二天上午等到那些警察上班請示了上頭,就誘騙我丈夫到派出所寫了個保證,然後由居委會主任帶我回家,從那天開始,天天派兩個警察上我家來做「轉化」工作,我就跟他們所長說:我可以不去北京,但我希望你們把我煉功煉好身體的事實如實地向上反映。當時所長也答應了,但他沒有這樣做,就這樣一直騷擾了兩個星期之久。
2、從這以後,就不斷的受到上門與電話騷擾,2000年7月15日下午,突然七八個街道「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居委、派出所的警察闖入我家說要我到派出所去了解一些東西。到派出所後,問我還有沒有煉,我說煉是肯定煉的。這麼好的功法為啥不煉。接著他們就講了很多中央不許煉的規定,煉就是違法。這樣一直扣押在派出所不准回家。晚上就把我們關在監倉裏。當天一共有我們街道的四個學員一起被扣押。由於我堅持我沒犯法堅決不進監倉,警察就用手銬把我銬在大廳的椅子扶手上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兩點。等街道的人集合齊了就把我們幾個一齊押上了警車,車開到了一個叫石井的基地就停下下車,大院裏已經排滿了三步一崗五步一哨的荷槍實彈的警察和保安,那陣勢真嚇人的,給人的感覺有好像將要行刑的場面,後來才知道是全荔灣區第一期轉化班開班。在班上就宣讀班規,不許在辦班期間煉功,學法,互相說話,不服從的會嚴肅處理等等。整天都要聽中央的通知和污衊文章,然後寫認識,每個人都要表態還煉不煉,期間有2~3個學員在班上煉功,馬上就來人又拍照又錄像,如臨大敵似的。錄像完了就帶走學員,然後就向大家宣讀執行拘留十五天的判決書。這樣一直關押到7月31日,轉化班結束。
3、每一期都是一樣的做法,突然衝上來七八個街道、居委、派出所的人,說上頭有人來檢查,要問一些事,或說上面規定,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我強行劫持到派出所去,然後就用車把我們街的其他學員一起押到石井那個基地,整天都要聽中央的通知和污衊文章等,第三期就增加了揭批的錄像,天天看,天天寫認識,不合要求的重寫。
我被軟禁那次,街道、居委的人一衝上來就說「你好頑固,辦了幾期班都沒改變,要加強學習提高認識,所以區裏決定要你去學習,地點就在我們街的文化站裏」,我當時堅決抗議不去,就把我自己反鎖在房間裏不出來,一直僵持到晚上,後來派出所的所長也出動了,還跟來好多個刑警大隊的警察,說「假如你還不出來就要動手了,別怪我們沒事先警告」。還誘騙我丈夫說:這次就住在我們街道範圍裏,離家也很近,你可以隨時去看她,甚至還可以給她送上好吃的也允許。反正用盡花言巧語迷惑人。我丈夫見僵持下去也扭不過他們,飯也沒法吃。就軟下來勸我出來跟他們去啦,我當時就想:一人做事一人當,師父也告訴我們做事先考慮別人,站在丈夫的角度考慮也確實難,反正不管怎麼樣,任何情況下我都絕對不會寫的,要死就死啦。這樣我就被他們劫持到了街道文化站。
他們一直軟禁我們兩人到2001年4月1日上午,又用車把我們兩人押到石井那個大院那裏,與其他街道的一共十個學員開始辦荔灣區第四期轉化班了。這期更加攻心,例如他們利用親情來轉化,讓家人到班上來指責學員自私,只顧自己,不要家庭,不要孩子,要跟學員離婚等。使學員漸漸迷惑,感到內疚。然後又以豐盛的飯菜來接待家人,令家人真的以為我們在裏面沒有被迫害,甚至比家裏的生活還好。(我們共十個學員,但吃飯的卻有70多人。)還搞甚麼乒乓球賽、籃球賽、開晚會、舞會、又是唱又是跳的,有如「春風化雨」般的。有學員也好像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和怎麼被抓進來的了,玩的挺投入的。我當時哭了。「610」的人看我哭了,就說知道錯就好,我們寬大處理,只要你寫個保證不煉就行,就給你回家。他們要寫三書五敢,你就優惠點就寫個保證不煉就行。如還是那麼頑固就要送去勞教。
因為我不看那些批判文章,那個跟班的就在晚上坐在床邊讀。讓人無法休息。一進班「610」的姓郭的頭就對我說:「你真要認真的想想啦,我們都是為你好,何苦呢搞的自己這樣。你能鬥得過共產黨嗎?再下去最終吃虧的還是你自己呀。你都這個年紀了,又不是不知共產黨的厲害,你不為你自己著想,你都應為你丈夫想想呀。他對你那麼好。」我說:我沒有做違反法律的事,我煉功是為了身體,我沒錢看病呀。我病了幾十年都治不好,現在一煉功就好了,我不用看病了,我丈夫也解脫了。這有甚麼不好呢?難道政府真的要把我推回到生不如死的困境嗎?如果這功真的不好,我自然就會放棄,也用不著你們勞民傷財的搞甚麼轉化了。如果我這個手無抓雞之力的老病號都能顛覆得了政權,那這政權還有用嗎?不用推也會自倒了。是不是呀?他後來說:我說不過你啦。就叫來余若蘭來跟我講。余說:「不寫保證誰也別想出去,誰跟共產黨鬥不會有好結果,我們有的是辦法、不寫保證就要送勞教,你想回家就得過我這一關,你聽著了。」還恐嚇我丈夫說:看來這次何姨非勞教不可了。
01年4月29日上午,我原來的心臟病的症狀又返出來了,在看錄像的時候我突然感到呼吸很困難,換不過氣來,心跳急速,原有的房顫更頻發,臉色發紫。他們怕我在那出事,就馬上叫我們街道的人開車趕到班上來接我回家,但那個跟我的陪人就一直天天上我家來監視到那期班結束為止。
4、2002年1月10日,我從郵局匯出人民幣3000元給我的一個朋友(居住在白雲區轄內),委託她幫我把這筆錢交還給她的妹妹。她妹妹在加拿大。(那3000元是因我入院做心臟手術經濟困難時,她們雪中送炭幫助我的)。現在我是一個修煉人,明白了失與得的關係的真正含義。我已經真的再不需要看病、再不需要為昂貴的醫藥費而奔波、苦惱了,也不需要再像往常那樣補身、像常人那樣留筆錢看門口了(應付急用)。所以我就決定把當年親朋好友借的、捐贈的錢全部退回並告訴他們真相。郵局說3-4天可收到,但當我打電話給朋友的時候,剛好有兩個警察(他們自報是白雲公安分局的)到我的朋友府上調查這筆錢的來龍去脈,還把我煉法輪功的事告訴了我的朋友。其實她根本就不知道我煉法輪功。(從那起我朋友就再不敢與我聯繫了)。我寫給她的信相信也被他們截留了,要不他們怎知道我朋友的地址和我匯款的事呢?我想寄錢與寄信這件事本身並沒有違犯任何法律呀,所以我就寫了一封信給白雲區公安分局局長希望他儘快的幫我解決這件事 。並複印了此信給我們街派出所和居委等有關人員過目了解。這信就成了後來被拘留的理由了。(因好多人收到信後交上去給派出所和「610」了)
2002年2月21日上午,我們街道的兩個警察到我家來問我是不是要找所長,並說所長在派出所等我,到派出所後,所長說收到很多居委的人交上來我給他們的信。又說你知不知道宣傳法輪功是違法的。就把我非法扣押了,到晚上就用警車把我押到荔灣區拘留所非法拘留了,理由是我寫給局長那封信宣傳法輪功犯了「妨害治安管理條例罪」。在拘留所裏有個老一點的警察對我問話說:「你都這個年紀了,文革你都應該經歷過啦,還不懂得怎樣保護自己,你講真話不就要進來這裏啦。你們這幫人真是傻,跟共產黨鬥,你鬥得過它嗎?吃虧的最後還不是自己,識時務者為俊傑啊」。我說我沒有跟它鬥呀,只是他沒收了我的錢我才寫信要求他儘快的幫我解決這件事。向最低一級最基層部門反映情況又何罪之有呢?當然事情必然與法輪功有關了。到第五天和第六天,我開始心跳氣促,原有的心房纖顫頻發的好厲害,儘管是這樣,拘留所的警察還不准我躺下。第七天,他們看我不行了,就找來一個女警察醫生給我檢查,她說:你知不知道你的血壓很高,一個跟頭栽下去你就沒命啦。我說我如不煉法輪功早就沒命了。她說現在這個樣你也不會吃藥的啦,我說:不用吃藥,只要放我回家保證沒事。
一直到晚上,我們街道派出所的警察領著我丈夫來拘留所接我回家,那天是2002年2月28日,那時我已不能自己走路了,是我丈夫背我上車,下車後背我回家的。下車時跟車的警察還叫我丈夫快點帶我去看醫生啦。我們社區的魏警察也說:你身體好了,你就告訴人家是用其他辦法醫好的就行了,何必要說是法輪功呢,告訴人家也不用寫出來呀,用口說不就得了。 我說:要我說謊我不會,事實就是事實。事實誰也抹煞不了。
5、2002年3月7日(算是拘留期剛到第十五天)就衝上來十多個警察、街道的、居委的、「610」的人強行把我劫持到黃埔戒毒所去繼續迫害,當時丈夫跟他們論理,說人都快死啦才放回來,現在還未復原,又要被你們抓去,到底你們還有沒有人性呀,那些人說是上頭下達的命令,指定一定要我去的,走不了抬都要抬去。就這樣就被他們綁架到黃埔戒毒所。一進戒毒所同樣是恐嚇,那個丘朝華說:「不寫保證誰也別想出去,誰跟共產黨鬥不會有好結果,我們有的是辦法、這裏是法律管不著的,不信你就以身試法,看你硬還是我們的辦法厲害,不寫保證就一直關在這裏或送去勞教等等」。在黃埔戒毒所也是同樣強迫看誹謗、污衊法輪大法及師父的錄像,看天安門自焚的錄像,看那些文痞科痞寫寫的誹謗、誣蔑大法的文章,然後寫認識。不合要求的要重寫,不許睡覺。每天晚上深夜12點就開始「開工」(毒打不配合的學員,打完以後還不准露出傷痕、不准出聲,否則會引來更厲害的毒打。)半夜,聽到的慘叫聲,令人更心寒,聽了真是毛骨悚然,精神上都受到慘重的折磨。一個人一個房間,每個房間都有攝像頭二十四小時監控。洗澡、洗手間全在攝像頭範圍之內,全是開放式的沒有任何遮擋。任何隱私都曝光了。除看錄像時能在那些陪教的人監視下走出房間外,其餘一律不得出房間半步,用大鐵鏈鎖著門。也見不到任何人。完全與外面隔絕了,根本不把人當人看。整天使人的精神都處於極度緊張、恐懼當中。
被轉到黃埔戒毒所後,那裏請來醫生檢查,醫生說我心律200多次/分, 頻發房顫,呼吸困難,血壓很高、頭痛、頭暈,左半身開始不靈活,麻木,睡覺也不能平臥 只能斜靠著半躺的睡。一直關押到02年3月23日,他們見我快不行了,快死了。怕我死在裏頭。加上我丈夫入院開刀做手術沒人照顧,他們就假惺惺的說放我回家調養身體並照顧丈夫。「610」的吳振茂還說:你出去後到郵局追問啦,我們不會沒收你的錢的,一定是郵局的責任。「610」的郭偉初還恐嚇說:如果你出去後繼續散發你那有關法輪功的信的話,就有條件判你勞教。派出所所長也說:你不要回家兩天身體精神了又去派你的信啦,到時就別怪我們了。
6、2007年2月12日下午廣州市大批國安、公安、街道「610」開了搜查證闖入我家進行地毯式的非法搜查。由於當時我不在家,外出為廣州大法弟子馬民慶非法開庭發正念,所以沒有被國安當場抓住。
那天我乘車回家途中突然接到我丈夫的來電,他發抖的說:「家裏現在闖進來好多警察和街道的人,不知道要做甚麼,你先別回來。」就這樣沒等我應答就斷線了。過了一會他又打來一個電話,很低聲的只說了一句:「好多警察來抄家了。」後面再沒有聽到我丈夫的聲音了,只傳來惡狠狠的警察在喝叱聲,叱罵我丈夫通風報信、妨礙警務,接著就斷線了。丈夫被嚇的六神無主,都不知應向惡警要回被抄走物件的清單。惡警當然更不主動給我丈夫清單。這次惡警抄走了一台雷射印表機、三台彩色噴墨印表機(其中一台是壞的)、燒錄機一個,主機拆下來的硬盤一個,移動硬盤一個,U盤兩個、過塑機一台、MD機一個、電子書一個、新手機共兩部有一部是丈夫的、還拿走了電腦的主機、《九評共產黨》DVD光碟二十多張,《九評共產黨》書和《解體黨文化》書、煉功音樂光碟、大法書,掛牆上的師父法像、掛在牆上的蓮花畫、還有章翠英畫的畫,還有少量剛打好未送出去的真相資料。惡警搜出來後,擺在廳中的地板上,在寫有「犯罪嫌疑人何靄兒家中贓物」字樣的橫幅進行拍照,隨後全部帶回派出所。那些警察一邊搜一邊說:何姨不會電腦,何來這麼多先進設備,背後一定有高手(懂電腦的學員)。當晚「610」惡徒見我還沒有回家,又撲向我女兒的家,同樣進行地毯式的非法搜查,同樣把煉功音樂光碟、掛牆上的師父像片、掛在牆上的蓮花畫、還有章翠英畫的畫全部抄走。
此後,他們就天天上我家來恐嚇我丈夫,要他供出我,並威脅說:你叫她自己回來還好點,假如被我們抓回來性質就不同的啦,不是嚇唬你,我們警察有甚麼辦不到的?多少大案小案殺人案我們都能破,何況你一個小小的何姨呢,她能躲到哪?現在我們還是希望她自己回來。過了這個限定時間我們就動手的啦,到時別怪我們不客氣了。
有家不能回
我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是一個曾患有三十多年嚴重風濕性心臟病併做了兩次心臟手術目前還有金屬瓣膜在體內的老人,為有個健康的身體,為講一句真話「法輪大法神奇」就遭到如此無理智、不可思議的迫害,有家不能回。
多年來由於我一直不放棄修煉、不寫「保證」,就成了我們區所謂「最頑固」的一員,上上下下只要說心臟開刀的那個就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用他們話講,如果能把我「轉化」了,影響就大、說服力也強了。多年來他們就一直對我和家人騷擾,被多次非法關押。雖然我沒有像其他學員那樣遭受酷刑的迫害,其實對我的迫害只是另一種形式罷了。這種迫害,更具欺騙性。開始我丈夫也被蒙了,覺的他們都是為我們好、為了保住飯碗而為,也曾勸我:不就是寫一下嗎?人家都說了寫了就給你在家煉不管你了。我就對丈夫說:「為甚麼非要我寫那個不煉的保證呢?我一直都是在家煉的呀?你不覺得有問題嗎?寫的話是我自己主動放棄修煉,死不死?肯定死。不寫的話,他們又一期一期地非法關押,不許煉。那我當然就選擇不寫了。因為如果我沒煉法輪功的話,別說這麼多次非法關押,就是一次也非死不可,嚇都嚇死了。如果你覺得承受不了那個壓力,你就寫個離婚書來我簽字就行了,但絕對不是我做了甚麼對不起你的事。直到那次我在拘留所不能走路後,我丈夫背我回家那一刻,他才清醒過來,才相信真的是取命來的。
後記:世人在覺醒
1、每一期都有其他街跟班的人找準機會偷偷地問我,法輪功是不是真的那樣。我說你看我像不像有心臟病呀,她們都說一點都不像。我就說:那就是了,電視,錄像講的只能騙你們不知情的,卻騙不了我們真正的法輪功的。她們都會說,我們都懷疑,如果真像講的那樣,那怎麼會有那麼多人煉呀。
2、有一次一個「610」的來跟我「談心」,我要求跟他單獨談。他說我是他第一個接觸的法輪功的人,我就跟他講了我身體的變化。他就說,那你真的要好好珍惜保重啦,他們都說了只要你寫個保證不煉就給你回家怎麼煉都不管你啦,你就順著他們的意寫個保證回家自己煉不就行啦。我說,沒修煉前我都不是那樣的人,何況修煉後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就更不會那樣做了。我就跟他講:「當一個人或一個家庭其中有一個人得了不治之症,你想會是怎麼樣的情景。是不是會傾盡全力到處去找治病的辦法呢?這是人之常情。當找到一種真能治好病的辦法時你還會放棄他嗎?肯定不會,這是人的求生本能。若有人問到你是否是這辦法治好你的病時,你會去否認是這辦法治好你的病嗎?絕對不會,這是人的善良本性的表現。若有人說這種辦法根本治不好病而且由此死了很多人時,你會相信那謊言嗎?絕對不會,而且你一定會站出來澄清事實的,因為你自己就是一個最好的典型例子。這是人的最基本的良知促成你義無反顧的這樣去做的。是不是這個道理。他聽完後很感慨的說:如果不是現在這個形勢,我一定叫我太太一起學法輪功。
3、幾年後,有個學員在街上碰到原來一個「610」的人,現在退休了身體不怎麼好,學員就跟她講真相,叫她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說早就知道了,你們法輪功的人在那樣的環境下都堅持不放棄,就足以證明法輪功好和在心目中的威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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