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撫順市兩民警修煉法輪功遭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撫順市公安局系統內部兩位民警夏海龍、王曉明因修煉法輪功遭迫害。以下是部份事實。

2009年9月19日,撫順市公安局公安一處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時,在望花區將法輪功學員、民警夏海龍綁架,並將夏海龍關到撫順市的南溝看守所,後聽說夏海龍又被刑事拘留。

在夏海龍被綁架之後,撫順公安局又於2009年10月間對新賓縣公安局的法輪功學員王曉明進行迫害,欲用整理王曉明修煉法輪功的材料,到紀檢委審批的形式,開除王曉明的工作。有消息透露未果。而撫順市公安局又給新賓縣公安局施壓,要求新賓縣公安局利用人事局來開除王曉明。

中國人有句話叫「善惡有報」。學法輪功人堅持對「真善忍」原則的信仰,去做一個好人,而對其迫害者必遭天譴。西班牙國家法庭近日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及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和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元凶。法院通知書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對於法庭的裁定,被告若不能在四至六週的時間回應,屆時,被告若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有簽訂引渡條款的國家,西班牙可依法將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國內。

仍在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你們看看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將被法律懲罰,而你們參與迫害者將面臨同樣被法律追究的責任,迫害好人會是甚麼樣的結局呢?歷史的經驗告訴人們:多行不義必自斃。一個好人受迫害,迫害者必將承擔迫害的惡果。那麼迫害法輪功的人,請儘快的懸崖勒馬,彌補罪過,選擇應當屬於自己的美好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