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梁翠英十一月二十七日去寬甸縣永甸鎮參加親友的婚禮,在婚禮上,梁翠英向來參加婚禮的人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梁翠英走後,有人向永甸鎮派出所惡意舉報梁翠英。下午三點左右,永甸鎮派出所所長王勇夥同丹東市振安區馬市邊防派出所警察三人到上尖村將梁翠英綁架。同時非法抄家,將大法書籍搶走,並將梁翠英劫持到永甸派出所非法審問。
二十七日晚七點左右,梁翠英的親屬到派出所要人,所長王勇拒絕放人,說梁翠英態度不好,不承認做過的事,並揚言要勞教梁翠英一年。
二十八日下午,梁翠英家人來到永甸派出所,值班人說梁翠英不在這兒了,送往丹東勞教所了。家人給所長王勇打電話,王勇說不在丹東在寬甸縣城。後來家人去寬甸縣公安局,值班人說王勇上午來過,已經走了。
其實梁翠英的家人去永甸派出所時,所長王勇帶人剛走半小時,他確實去了丹東,但卻撒謊說在寬甸。
王勇一行人到了丹東勞教所後,接待人員要求給梁翠英體檢,如有病不接收。王勇帶人來到丹東市振安區醫院檢查,一量血壓,高壓230。王勇他們不甘心,又來到丹東市中心醫院檢查,這次血壓高壓是160,這時所長王勇高興地說:「這還差不多,剛才的高壓230準是量錯了。」
回到勞教所,接待人員看了體檢單後說不行,不能接收,160也不正常。王勇還是不死心,又叫勞教所再量一遍血壓。勞教所一量血壓,高壓是200,不能接收。這時所長王勇無奈的吼叫,又把梁翠英拉回寬甸,同時通知梁翠英的家人必須交五千元錢。晚八點,梁翠英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