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桂芝 |
重病復發 林桂芝被冤判7年
林桂芝,女,46歲,家住朝陽市雙塔區光明街15委。只因做好人幾經迫害,後被迫離開家孤身一人流離在外。2003年11月18日,林桂芝在去打工的路上被朝陽市站南分局再次綁架,被送第一看守所吳家窪關押。關押期間,在惡劣的環境中不能煉功,兩次心臟病復發休克,但看守所根本不理會,也不給救治。朝陽雙塔區檢察院和法院於2004年1月中旬對重病在身的林桂芝,下達了重判7年的判決書。
2004年3月5日,被冤判7年的林桂芝,被送往大北監獄,而此時的她已被迫害得重病在身,行動困難。又因長期關押不讓煉功,出現心臟病,大北監獄拒收,原雙塔公安分局的警察在眾目睽睽之下將重病的林桂芝拖至車上毆打。被帶回後不釋放救治,仍繼續關押。
3月初,惡警把林桂芝押往朝陽八里堡中心醫院檢查,當檢查結果出來時,林桂芝向惡警曹丙林要心電圖片看,他不但不給還打她。後來聽大夫說:尿酮體加號4個,心律過速,血質粘等多種疾病。
5月1日前,經地區醫院鑑定,將林桂芝病歷遞交雙塔區法院,一直沒結果。 後又被強迫送往瀋陽監獄迫害。
遭迫害五年每日數次休克,保外就醫受阻
林桂芝2008年11月表現出嚴重的病狀,每日數次抽搐休克。獄方帶其到瀋陽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進行檢查,見其病情嚴重,於2008年11月19日派兩名獄警到朝陽辦理保外就醫相關手續。
期間,朝陽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社區警務大隊大隊長李廣文,謊稱本地市公安局法醫說林桂芝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在保外手續上簽署不同意字樣,態度惡劣強硬。後家屬找到法醫當面質疑,法醫稱其並沒有這麼說。於是獄方人員只得返回瀋陽。
家屬隨後多次找到李廣文,當面質問其為何阻撓保外就醫,他以種種不成立的說法推托,最後跟家屬說,如獄方再次提出保外文件並帶有「病情進一步惡化」等字樣,可以再考慮。但獄方人員拒絕再去朝陽辦理。就這樣瀋陽獄方與朝陽公安局互相推諉僵持,推卸責任,妄圖維持現狀,繼續維持迫害。數日後,焦急的家屬經多方求助,雙方均同意放人。但就在2009年1月14日家屬前去接人時,監獄警察逼病危的林桂芝寫保證強迫「轉化」,不寫就拒絕釋放。
林桂芝的近況
2009年9月9日,林桂芝的丈夫,再次去瀋陽女子監獄探視被非法監禁的妻子,虛弱的林桂芝在親人面前突然意識喪失昏倒在地,時間持續五─六分鐘之久。現場的獄警說這是時間短的,時間長的有半個多小時不省人事(休克),而且一天會犯數次。
林桂芝現被非法關押在瀋陽監獄城的女子監獄二大隊六小隊,獄警隊長張磊。林桂芝已被迫害致腦阻塞,每天犯病昏迷過去六、七次。惡警張磊說:「林桂芝可以辦保外就醫,但是,她不認罪、不放棄信仰、不寫保證,就是死裏頭也不能辦保外就醫。」
信仰無罪,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何罪之有?修煉功法不僅僅大法弟子自己身心受益,因做好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有百利而無一害。在修煉法輪大法前的林桂芝身患嚴重的心臟病,經常發作導致昏迷、休克,時時都有生命危險,一家人苦不堪言。1998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身體得到了根本的改善,不再靠藥物維持生命,恢復了健康,從沒復發過。卻因此屢遭中共警察無休止的迫害。
2002年2月22日,林桂芝因煉功被關押一個多月,後被罰款500元才被釋放;2002年5月13日再次因煉功被拘留近一個月,第二次回家後,派出所和居委會每到所謂的敏感日都上門騷擾,逼迫林桂芝寫保證書放棄信仰,如不寫,就拘留。林桂芝在大法中身心受益,如放棄修煉,等於又回到病痛中一樣,更不能違心地詆毀救過自己性命的大法。在逼迫下萬般無奈,只好離開了家,離開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孤身一人流離在外。
這場血腥的迫害給無數個家庭帶來了不盡的災難,它直接剝奪了百姓追求身體健康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而且更讓人痛心的是,一些人在金錢權勢的誘惑下明知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卻昧著良心參與著迫害,加劇了這場迫害的慘烈。
在此我們呼籲善良的人們與我們共同關注這些好人遭受的迫害,並呼籲這些好人早日被釋放,迫害早停止,還她們健康的身體,一個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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