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今日見到我的一個從前領導,是邪黨的一個老黨員,曾當過兵、當過醫院院長,因為兒子而入獄後,當過牢頭獄霸。他也是我地的一個「名人」,誰也不敢惹,對邪黨有太多的怨恨。就是這樣一個人,聽我談退黨的事情,內心仍充滿了恐懼,他說學法輪功是現期的「政治犯」。因為他以前接觸過其它氣功,因此否認一切氣功和對神、佛的信仰,說是唯心的,那意思是唯心的就應該反對。
我知道他這樣的態度太危險。我告訴他唯心的也是法律允許的。因為憲法規定信仰自由,誰干涉他人自由是違法的。所以應該受法律保護的。我發現他哆嗦了一下,頓時語塞了。我想他的一生批判唯心論多年了,可能做夢都沒想到,唯心論也是法律允許的,只是邪黨不允許的(因為邪黨不講法律)。包括邪黨對「迷信」所謂說辭,都是邪黨搞政治的產物。所以對這樣的人真的是對症下藥才行,否則他聽都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