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兩天之後遇到另一位同修拿了一種單張真相傳單給我看,我當時也沒有認真看,就說現在網上有小冊子更好些,你做小冊子吧。同修說:這張傳單非常全面,《九評》,三退,大法真相,甚麼都有。我當時聽了之後,雖然覺的有道理,但是還是在想小冊子,一會兒我又提出:「你會不會做小冊子呀,小冊子不錯。」她又把她的想法說了一次,還讓我看看傳單的內容。我只是大概看一下傳單的內容,又開始想還是小冊子好點吧。
回家之後,我看到師父《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中有一段關於寬容方面的法,我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問題:太執著於自我了,而且是用人心看問題。只要能達到同樣的結果,為甚麼非得強調自己的看法呢?為甚麼不能配合同修呢,想的都是自己。傳單難道就不能救人嗎?一樣的,而且師父也肯定過的。
其實這裏面還有我的一個人心在作怪。常人思想,認為甚麼東西內容越多越好,認為標語字少,不如傳單效果好,傳單內容少,不如小冊子好,小冊子不如VCD,VCD不如DVD,最好是讓常人一口氣吃成大胖子最好。結果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甚麼也沒有做,其實我自己家裏資金條件有限,做不了VCD和DVD,但是我可以做傳單和小冊子,但因為我認為這些東西沒有甚麼用,而且認為同修已經發了很多了,人為的限制了自己,反而是很長時間也不去發真相材料。其實再向內挖一挖,就是自己有貪大求多的心,沒有意識到這是在救度眾生。
回憶起以前,因為放不下自己而與同修配合不好的事情還很多,比如與我丈夫在一起學法的時候,我習慣於和同修一齊讀;我丈夫以前在學法點上是大家輪流讀,結果誰也不願意改變自己,後來變成了學法時各學各的。
現在一想,還是那個自我在作怪,一齊讀也行,輪流讀也行,不就是一個學法的方式問題嗎,都是學,採用哪種形式不行呢?在做真相材料也出現過這種情況,丈夫是搞廣告專業的,認為真相資料應該做的像廣告傳單那樣精美,世人才喜歡。我卻認為大家都是用A4紙做的普通的,他非要獨出心裁,真是麻煩,而且在這方面我也沒有配合他,於是變成他做他的,我做我的,自己做的自己發。現在想來,還是自我在作怪,的確世人都喜歡精緻的傳單,在自己條件能夠允許的情況下,真相傳單做的精美會更好。
我還有一個想法,就是我們在與同修配合的時候可以設身處地的為同修考慮。但是在與常人相處的時候,現在很多常人的道德行為都非常差,我們應該善待常人,但是不能悟偏了法 -- 認為應該站在常人敗壞了的道德上的角度上去設身處地的去考慮問題,而是應該不被常人所帶動,首先應該明確一點「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轉法輪》)。
如果常人做的事情本身是錯的,如果同修做的事情本身不符合法,那就不能夠順著對方的錯誤行為走了,對自己的正確認識應該堅持,當然思想和行為應該是一種善的表現。
個人體會,層次有限,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