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1日,許克勤正在吃晚飯,永川「六一零」頭目鄧光其、羅競帶著西大街派出所的幾個惡警闖進她家,非法搜家,把家裏翻得一片狼藉,他們抄走了大法書,真相資料,以及她兒媳用的一台電腦。
他們強行把許克勤光著腳抬上車,弄到西大街派出所,羅競穿著皮鞋圍著她團團轉,踩她的腳,她一雙腳被踩得鮮血直流,又打了幾十下耳光,鼻血把全身染得鮮紅。
當時許克勤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辦公室的人怕外面人聽到叫聲,就把電視音開得最大,許克勤還是繼續喊。一會兒羅競把一個裝垃圾的髒塑料袋子塞到許克勤的嘴裏,一會兒又把她雙手銬在鐵床上。
第二天上班之前,羅競又開始打許克勤耳光,9點鐘左右,羅競再把她拽到二樓,又繼續打耳光,邊打邊說:我叫羅競,打你了;我有權,我把你兒子抓起來,把他工作下了,你兒子廠裏的老闆跟我是弟兄伙,把你全家殺了,把你房子燒了。他還說:你以前還告過劉勝軍(「六一零」 頭目),你知道他是甚麼人嗎,執法人員你都敢告,那你今天就告我吧。鄧光其在旁邊說:江××說的,法輪功的人打死了白死。
之後,許克勤昏迷過去了,醒來後,羅競說:你從窗子跳下去,死了算了,我看著你跳。羅競拖著許克勤一隻手,飛快地從二樓拖到底樓,她的身子、頭都在地上擦著走。就這樣折磨到中午下班,之後,又雙手將許克勤銬在鐵床上。到下午五點多鐘的時候,許克勤聽到外面親人的聲音要求見她,派出所的人說:快下班了,明天來。許克勤就在裏面就喊她的家人,惡警們還是不准親人見,他們怕家人見到許克勤全身是血。第三天就把許克勤送到看守所。
在這幾天裏不准吃飯喝水,8月13日由「六一零」頭目鄧光其帶幾人把許克勤送到看守所,後來又把她從看守所領出來送到新公安局。羅競又開始打許克勤耳光,還說:今天你喊就沒有人聽得見了。
另外一年輕小伙子把材料寫好了,看著羅競,羅競說「你把字簽了就行了」,意思就是不需要許克勤簽字,那個小伙子簽字就行了。到5點鐘又把許克勤送回看守所,收人的問她有傷痕沒有?她說全身都是傷痕,都是青的,她的左耳聽不見,她的牙被打鬆五顆快要掉了,收人的當面問是哪個打的,送她那兩人你看我,我看你,就走了。
2006年9月13日,許克勤被送到重慶勞教所關進一米多寬的隔離室,三個包夾吸毒犯24小時輪流守著,吃住、大小便都在裏面;不准睡覺,不准洗澡、換衣服,也不准洗頭。有一次許克勤要洗內衣,包夾惡狠狠地說:要經過隊長批准。那時氣溫接近40度,許克勤在裏面呆了兩個月,只洗了兩次澡,又熱又臭,她的視力也差了、腳腫得鞋都穿不進,腫得破裂出血。包夾有時還用拳頭打許克勤,逼她放棄信仰。許克勤心裏明白,惡警表面裝偽善,暗地給包夾加壓力,叫包夾來迫害法輪功學員。
有一次上面要來人到勞教所來檢查,惡警提前在隊上說:如果有人問你們一天幹多少時間,你們說一天幹8小時。實際每天幹十六、七個小時,最多20個小時。後來,許克勤又被分到電流器車間車鉈,因用力大時間長,她的大拇指都變形了。直到出所前20多天,惡警才給她換了工種,她的腳一直腫到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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