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案發生後的反思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在多名辦工廠、開商店的大法弟子被邪惡瘋狂綁架、判刑後,又發生了邪惡統一行動大規模綁架大法弟子的事件,有的同修已被非法關押一年,邪惡還揚言要判刑。看到一次一次的出事,非常痛心。每一次出事大法弟子都交流切磋,總覺的流於表面。想與大家從法上交流一下。

同修啊,這裏不是指責誰,指出的問題也不是針對出事的同修,也不是針對個人,是談法理。同修做的好的地方,這裏就不談了,這裏主要談整體中存在的幾個問題,和整體在法理上模糊不清的幾個地方。目地是希望通過交流,使我們都去掉那些不符合法的心,修好自己,不叫大法再受損失。

(一)潛意識中對受迫害嚴重的同修另眼相看、承認迫害是迫害得逞的一個原因

大家都在談否定舊勢力安排,不承認邪惡的一切迫害,嘴上說要去掉崇拜心、分別心,可是骨子裏還是對那些屢遭迫害、多次闖出魔窟的同修另眼相看。

經常聽到同修說:「某某上了好幾次北京,某某幾進幾出勞教所,人家就是修的高啊。」「人家是從勞教所闖出來的,(和一般的學員)不一樣。」經常看到被抄家的同修,不是為大法書被抄走痛心、內疚,而是臉上帶著幸福、喜悅的表情訴說自己被抄家了,被抄走了存摺,好像是說:「看,我被抄家了,你這下該相信我了吧;看,我被抄家了,你這下該同情我了吧。」被搶走的錢要回來了,反而面帶難色,為甚麼呢?因為被迫害沒錢時,同修拿著東西來看望,這個同修給點吃的,那個同修送點用的,自己不大用買,心裏感覺溫暖;錢要回來以後,同修不再拿東西來看望了,心裏感覺還不如沒錢時,於是潛意識中覺的被迫害的越慘重越好。

經常看到從魔窟走出的同修,喜悅的訴說自己在魔窟裏的經歷,其他同修圍著聽,就像聽英雄故事一樣。被嚴重迫害的大法弟子的事蹟在同修間口耳相傳,一下子就成了知名人物。一時間欣賞、讚揚、崇拜、恭維、吹捧相繼而來。走出魔窟的大法弟子被同修請來請去,圍著捧著,沒有時間靜心學法,在成了同修嘴裏的知名人物、重要人物的同時,也成了邪惡關注的重點。

以上絕非醜化大法弟子形像,均是事實,實際上聽到的對知名同修的奉承、討好已十分肉麻、露骨。聽到那些肉麻的話,驚愕之餘又嘆息不已。怪不得那麼堅定的同修老是出事,按理說越堅定、正念越強,邪惡越不敢迫害呀,怎麼反而被迫害呢?就這樣捧,再好的同修也被捧壞了,不把同修捧進勞教所才怪呢!

分別心表現在,對有的同修特別同情,特別關心,對一般的同修不是那麼同情、關心;對「重要」同修,特別注意保護他們的安全,對一般的同修就不在乎他們的安全;遇到事,喜歡聽聽「知名」同修、「重點」同修怎麼說,對一般同修不以為然;在曝光邪惡時,對有的同修被迫害重點曝光,詳細跟蹤報導,對一般的同修被迫害只做一般曝光,只有一條短消息;在營救同修時,對有的同修花很大精力營救,組織眾多學員坐車去牢獄附近近距離發正念,而絕大多數被長期關押的學員卻沒有人想起來去給他們近距離發正念。越對同修重點幫助,越把同修當成重要的人推崇,越對同修重點營救,越對同修重點曝光,邪惡也越把同修當成重點迫害。從這個角度講,對同修的分別心,恰恰害了同修。

有的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被綁架,同修交流、議論了一通,卻得出了這樣的結論:「某某某當年邪惡抓他的時候他跑了,這些年一直在外面,沒有經歷過像別人那樣被抓又闖出,所以這次補上,得面對這一塊。」這種認識也是承認了迫害,潛意識還是認為到牢獄裏走一遭才修的高,從牢獄裏闖出來的才是堅定的。

「這個人功有多高,一眼就看到他的功柱有多高,這就是他的層次,佛教中講的果位。」(《轉法輪》)衡量一個人修的高低、好壞,標準只有一個,就是心性。一個人心性在哪裏,他的層次就在哪裏,這個在另外空間看的是清清楚楚的。不是被抓的次數越多就越高,不是受迫害越嚴重就越高,也不是非得進牢獄走一遭經受住考驗才行。

還需注意的一個問題:同修在魔窟裏表現的好就起勁營救,同修一時表現的不好就放棄營救,這是不在法上的。不管同修表現如何,都應該用一樣的心營救,因為如果邪惡這一次迫害得逞(判勞教、判刑得逞),就等於開了一個最不好的先例,以後邪惡就照著這次辦理,所以一定不能叫邪惡的計劃得逞,一定要破除邪惡對同修任何形式的迫害,也是在破除邪惡對大法的迫害。

「老師不有法身保護我們嗎?我們這個宇宙中有個理:你自己求的誰都不管,你自己想要,誰都不管。」(《轉法輪》)潛意識中覺的受迫害光榮、把受迫害的同修高看一等就是在求迫害,就把迫害求來了。

(二)芝麻小利,釀成巨禍

人與人交往,總有吃虧的,你不吃虧,很可能就得別人吃虧。「那麼他就欠了別人的東西;因為他尖,他會來事兒,他可以多得到好處,別人就要多得到壞處;因為他尖,他也不能吃虧,他也不容易吃到虧,那別人就得去吃虧。」(《轉法輪》)

在與常人交往時,也許佔了常人一點小便宜,只是失了德,另外空間的邪惡也許不敢怎樣你;在與同修接觸時,如果佔了同修的便宜,邪惡一定不會放過,因為它們認為這人敢這樣對待他的同修太嚴重了。

在與同修接觸中一定要把握好,不要在「利益心」上被邪惡鑽空子。具體表現在:替同修批發購買mp3、衛星天線鍋、燒的香……的時候,是按照批發價賣,不賺錢,還是按照零售價賣,賺取利潤;和同修合住時,誰做飯,誰出飯費;雇佣同修時,是不是想叫人家多幹活,少拿錢;家裏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孩子,自己照顧不了,是花錢僱人伺候老人,叫孩子進幼兒園、住校,還是叫同修替自己伺候家人,不給錢;同修給錢雇佣自己,是不是就甚麼都願意幹了,甚麼都不管不顧了;給同修介紹工作,是不是想送個順水人情,不管這麼多同修到大法弟子辦的工廠打工是不是合適;……

有的人可能會覺的:我一點好處得不到?那不是白忙活了?那我為甚麼要為同修幹那些事?「他越來越重視現實這點利益,那麼他的心胸也就越來越狹窄,他越覺的常人的物質利益才是撒不開手的東西,他也就認為他自己是重現實的,他不吃虧。」(《轉法輪》)人各有志,想賺錢,到常人中去賺好了;想得到甚麼好處,找常人去好了;不要到大法弟子這個群體裏來找甚麼好處。這是很嚴肅的事。不要覺的同修傻、甚麼都不懂、沒見識,就覺的對同修怎麼樣沒甚麼,也不要覺的同修在難中,就算對同修怎麼樣了,同修能拿我怎麼樣呢。同修修成了就是佛、道、神,不要做對不起未來的神的事。說白的粗俗一點,佔誰的便宜,也不能佔同修的便宜;和誰耍滑頭,不能和同修耍滑頭。教訓是深刻的。

有的經商的同修被迫害,出來後,其他大法弟子忙著張羅幫同修從新開張,好像賺錢才是最重要的,不去和同修找一找是甚麼原因出的事。有的協調人通知給某同修發正念,說是「某同修做生意虧了,賺不到錢了,所以要給同修的生意發正念」,不去找是不是利益心沒放下,反而通知大家發正念,那是發正念就能發好的嗎?你能清除外在的,你清除不了他心裏的,而邪惡就存在在大法弟子的執著裏。還有那麼多同修跟著去做這樣的事,整體上法理不清。

(三)大法弟子都到同修開的工廠、商店打工符不符合法

從明慧網上登出的消息中可以看到,大法弟子辦的經濟實體被查抄的事,在大陸不同地區,都有發生,並不是個別地區的個別現象。被綁架的有當老闆的大法弟子,也有給這些大法弟子打工的同修。經常從明慧報導中看到,有的同修到大法弟子那裏打工,沒幾天就出事了,老闆被綁架了,公司解散了,連員工也一起被綁架了。發生在多個地區的相似現象,這不能不使人反思。

有的同修覺的,海外大法弟子辦了新唐人公司,那我們大陸大法弟子為甚麼不能辦公司?師父都指出了在沒有盈利的情況下,給新唐人公司打工的大法弟子不能要錢,那麼大陸大法弟子辦公司,給大陸大法弟子打工的大法弟子也不能要錢了。人家海外大法弟子都不計較利益,不要錢,大陸大法弟子也不應該計較利益呀。

這裏要看清楚海外大法弟子辦的公司和大陸大法弟子辦的公司的區別。新唐人公司是非營利性質的,海外大法弟子是在拿出自己的錢來,講真相,不是為了給自己賺錢,廣告收入一般是又用到講真相上了,所以在新唐人工作的同修不要錢。如果不是這樣,只是哪個海外大法弟子自己做生意,雇佣了同修,那一定是要按照社會的工資標準給工資的,絕對不能說在沒收回成本前,打工的同修就不能要錢。

大陸大法弟子辦的公司,是為了給自己賺錢,賺的錢歸老闆自己了,辦公司又不是講真相,和海外大法弟子能一樣嗎?想叫大陸同修像海外同修給新唐人做義工一樣給自己義務勞動,這可能嗎?

大法弟子自己開公司,沒甚麼不符合法的。但是叫很多同修都到這一個大法弟子的公司打工,這麼多人湊在一起,又是公開的,這種形式存在不存在安全隱患呢?

既然是一種公開的社會工作,必然會面臨一些具體情況。既然是做生意那肯定要用電話、手機聯繫,電話、手機都是公開的,那麼這麼多同修之間電話、手機之間聯繫、對打,而且天天見面,邪惡是很容易知道這些大法弟子密切聯繫的。你說,只是社會工作,又不是做大法工作,叫邪惡知道了也沒事。可是實踐中不像你設想的那樣只是社會工作。見了面,難免交流交流,大法弟子又不可能一點講真相的事不做吧,如果再發展到一起學學法,一起交流交流,一起講講真相,一起做點資料,一起做點大法工作……而這些同修又是公開聯繫的,那麼集體做這些事就等於是公開的,就很難保證符合明慧要求的單線聯繫的原則了。

還存在一個問題,沒有甚麼藉口的時候去了解同修的情況,同修都會很警覺,會認為這是打聽事、不修口、不符合法,但是以給同修找了一份工作的名義去打聽同修的姓名、住址、履歷、家庭情況……同修就容易放鬆警惕,不覺的這是打聽事了,不覺的這是不修口了,就甚麼都告訴別人了。如果被邪惡利用,後果不堪設想。

已經有大法弟子去給同修打工,不但老闆同修知道這位大法弟子的底細,連老闆的家屬都知道了(因為你到人家那裏打工,人家家屬是肯定要過問自己家的生意的),結果沒幹多久,就出事了,老闆同修和員工同修都被綁架,老闆同修的家屬為了把自己的家人弄出來,把一切都推到員工大法弟子身上。

我覺的遇到同修給介紹工作要理性對待啊,不能一看到給錢就甚麼都不考慮了。所有出事的大法弟子,都沒賺著多少錢,反而因為跟同修密切聯繫被鑽了空子。其實,賺那點錢,真是不合算,出個事,造成的損失卻是多少錢都彌補不了的。不是反對大法弟子找工作,能到常人那裏找工作,不是更能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狀態修煉嗎?

以上是對整體存在的一些問題的反思。有的同修也許會說,出事的大法弟子不是因為上面談的這幾個問題被綁架的,是因為參與了某件事,邪惡以參與某項活動為名綁架他們的。是,出事的同修也許不存在上面說的這些問題,但是我們整體存在這些問題,整體在這些方面法理不清,才導致了邪惡有機可乘。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其實有很多同修修的很好,這裏沒有談。我了解的也許不是實際情況,也許有片面的地方,也許有偏頗的地方,談的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談的不清楚的地方請同修補充。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