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樊瑞明,家住河北省灤南縣吳官宅村,是大法弟子。2000年12月16日,我去北京上訪,17日被從北京轉送灤南縣公安局。(惡警)李樹森非法提審我,打了不知多少嘴巴。有個女的從旁做記錄。中午,他們把我送到看守所。
12月18日,李樹森把我送到灤南縣司各莊鎮派出所。時間大約是五點鐘,我被帶到所長辦公室,惡警不由分說,用腳把我踢倒,脫去我的棉衣。上來幾個惡警,有兩個人每人拽一隻胳膊,用腳蹬著後背,用繩子從頭後面到前胸,從胳肢窩過來把繩子繞在胳膊上使勁往上拉,我被五花大綁。有兩個警察拽著我背後的小號麻繩,往前一推,又往後使勁拽,反覆幾次,繩子都勒到肉裏去了。前胸、肩頭、後背都出現了很深的血槽,眼淚一下從眼中擠出,一直到繩子拉斷了為止。這才問我上北京幹啥去,哪兒給的信。我說自己願意去,沒有人通知。他們又換來一根繩子綁上我,像上回那樣折磨我。一直到三個多月我出來時,身上仍然帶有血痂。
他們折磨迫害大法弟子的方式是一個接一個。一種就是把我摁趴下,一個腿橫在另一個腿上,再把直著的這個腿使勁往下壓。再一種就是用警棍打我的頭、臉、腰、腿肚子,和腳心,打的我臉上青一塊,紫一塊,腿肚子、腳心全都紫色。他們打嘴巴子是過來過去的打,換班打。打的我一口一口的吐血。到夜間12點左右,用手銬把我的胳膊一邊一隻平銬在鐵籠子裏,兩腿綁在籠子上,脫去棉衣凍著我。兩個惡警輪番看著我,不讓我閤眼。一閤眼,就用棍子打我的頭。這樣,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八點鐘。警察上班後,還是輪班折磨我,晚上還是把我平銬在籠子裏,腳還是綁上。
他們邊打我邊對我說:「打死你,挖個坑,就把你埋了,哪兒也不知道。我們有尚方寶劍。」
迫害我的人有灤南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靳淑敏(此人迫害過多名大法弟子,極其邪惡)、李樹森、華樹立。有一個外號叫小黑子的是副所長,一個高個長臉的人40多歲,一個20多歲的小伙子,一共六個人。一直到12月30日,他們把我非法送到看守所。
李樹森他們第二次打我是2001年5月11日。因我不放棄修煉,李樹森把我從家裏綁架,用車拉到灤南縣西城派出所,說是和我談談。有五六個派出所的惡警迫害我,不知他們叫啥名。拳打、腳踢、用棍子打。靳淑敏還叫囂著:把她吊起來打。沒等吊,我就被打的吐了一地血,他們這才住了手。之後,把我送到了灤南縣寧坨靶場,在靶場關了十天後,又送到灤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兩次非法關押共11個月。
(樊瑞明寫於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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