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流離失所以來,有位同修像母親一樣一直帶著我,和她在一起吃住,減少了許多我對媽媽的想念。由於種種原因我們現在分開了,我獨自一人生活,在孤獨寂寞中,我對媽媽的想念,對父親的愧疚(從某種程度上,我認為父親的去世有我的責任,他活著的時候,我對他不是很好),對家人的怨恨(父親去世不到一個月,家裏的房子就被奶奶和叔叔佔有;媽媽被關押,舅舅和老姨漠不關心,關心的是我爸的喪葬費和我媽的工資)一起湧上心頭。一段時間之內,都在情的困苦中煎熬。
這時,突然有同修想給我介紹個男朋友(同修),其實以前也有同修給我介紹,都被我一口回絕了,那時和同修在一起,對這方面沒有甚麼想法,另外我覺的我現在的情況對別人是一種累贅,還有就是認為正法快結束了,還結甚麼婚呢!結婚以後的事太多,我何必找麻煩呢!然而這次我卻沒有馬上回絕,其實心中有種對家的渴望。
但我的心是矛盾的,當初那些想法又使我不敢向前一步。另外對方的條件都很好,名牌大學畢業(後來才知道),常人眼中的百裏挑一,我一個家庭不全、父母不全、沒有生活來源、一無所有、其貌不揚的女孩,根本配不上人家,跟人家談朋友,不是自找沒趣嗎?雖然都是修煉人,但我自己很自卑。同修和我交流說:「我們得符合常人社會形式修煉,這麼大了不成家,社會上怎麼看大法,家人也對大法有看法啊。師父也曾講過,『明天圓滿,今天你還不知道,你還想,你說我還要開個公司呢,那你就去做,但是一切我都會給你圓容。你甚麼都不要想!你該幹甚麼就幹甚麼。』(《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對方也沒甚麼要求,只要是修煉人就行。」其實我也知道這層法理,但我始終過不了我自己的這一關,心裏一直在見面與不見面中徘徊。
經過幾天的考慮,我想好了「解決」的辦法,首先就是他的家人必須認可我修煉,否則就不見面。他的家人有被迫害的,所以我以常人的想法想他的家人不可能再接受我這樣的人,如果不接受,自然就不見面了。再則他想找個同修,即使不是我,是別的同修這也是必須面對的問題,其實也是為他好。心想這一關可不好過啊,所以我幾乎根本沒去想我們還見不見面的問題了,甚至有些淡忘了。
幾天過去了,同修突然說,他家人同意了,想跟我見個面。我當時愣了,怎麼可能呢?我有點不知所措了,與此同時一個非常嚴重的疑問使我冷靜了下來:這一切到底是師父安排的?還是舊勢力安排的?如果我在修煉中需要走這步,需要結婚,有我要修的那也許師父安排的,如果是這段時間我對情的執著,被舊勢力鑽空子了,那就是舊勢力安排的,我應該如何把握呢?百思不得其解!
也許是師父安排,當晚同修跟我交流了她面對情的考驗不動心的例子,同修走後,我只是感性上知道不動心,並沒有昇華到理性上。第二天早上,頭腦中閃出了《轉法輪》中的一句話:「不動念靜靜的看是真實的,只要稍一動念,看到的都是假的。」我一下子明白了只要我不動心,舊勢力就沒有那個轍,它就動不了,我就順其自然,既然對方要見面,我就見面,這件事成也好,不成也好都由師父來安排。
再仔細向內找,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己不受傷害;不想自己有種被歧視、低聲下氣的感覺;自卑;又覺得見面之後人家不同意,我多丟人啊!虛榮心、面子等,都是為私為我的東西,我卻沒有把這件事當成修煉,把該去掉的心統統去掉。就圍繞人的這一層轉悠來,轉悠去。
同時好幾天頭腦中總反覆想起師父在《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的一句話:「它惡有它惡存在的目地,它善也有它善存在的目地。」我悟到修煉中沒有偶然的事,這件事成了有成的意義,不成有不成的意義,主要是在這件事上我怎麼樣修出來,即使不成了,我甚麼也沒失去,失去的是常人的執著,回報給我的卻是修煉的成果,多麼好的、美妙的安排啊!
剎那間,無論甚麼樣的結果對我都不重要了,有種得法破迷上青天的感覺,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個人層次有限,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