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六年喜得大法的大法弟子。在沒得法前,我和丈夫大打出手是經常事,一點小事、一句話,都是我們打架的理由。加上身體的病痛和生活上的不如意,那種生不如死的感覺每天都在折磨我活不下去。所以天天都在重複說:「我死了吧!我死了吧!在這世上我活的甚麼意思。」
得法後,那種被大法淨化後的身心的愉悅,無法用語言形容。家庭的和睦,身體的變化,精神十足那個勁,特別在我身體上發生過的奇蹟(發生的奇蹟網上發表過)。我們村的人都說:「這法輪功真好,就憑重生(化名)的變化就能看出這功肯定好。忙完活,我也去煉。」
可是就當眾生都想選擇這善良、美好的時刻,中共邪黨卻對這高德大法和這群善良的大法弟子進行了殘酷的,滅絕人性的非法鎮壓和構陷。我們大法弟子失去了本該有的修煉環境。
九九年十月十五日我依法上訪。在途中被非法抓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一百天,被送入精神病院。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無論是非法提審,還是所謂的談話。我都能保持平靜的心和它們對話。每次它們都說我和其他人不一樣。
在精神病院一位主任和我談(名義上是和患者談,實際上我看是想了解法輪功)。我就談了我自己的體會,並談了師父是怎樣要求我們按「真、善、忍」做人,做一個好人,一個健康的人。這時,一位工作人員對我就吼起來,對師父不敬,我心裏很難過。我說:「對不起,我沒說好,讓你生氣了。是我沒說好,不是師父的錯。」他支支吾吾的走了。這位主任也不敢和我談了。轉身說:「我們下次再談。」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我就是背法,抑制那些不好的念頭,儘量讓每個字都能顯現在眼前。那時同修都說正法正法的我也不懂。通過背法,我悟到:作為一名修煉者,要利用一切有利條件證實大法。從那以後,不管走到哪,甚麼環境,是甚麼身份的人,我都想辦法把話引到法輪功上,特別是「自焚」鬧劇上演後,我就跟家人和同修與能說上話的人講:這是假的。遇到外人提起「自焚」,我就告訴他那是假的,就像演電影。我就把我認為的疑點講出來:比如自殺。我們煉功人不能自殺。去北京市證實大法,不能破壞大法,所以這是陷害。有些人相信,有些人半信半疑。
回家後,每天做菜時,婆婆就讓做蘿蔔菜。吃了幾天後,丈夫說不能再吃蘿蔔了,重生在看守所天天吃蘿蔔,回家別再吃壞了。做飯時,每做新飯,婆婆就偷偷的往米裏加水或往外淘水。飯好後,不是硬,就是稀,也找不出原因。每次,我首先都得向丈夫道歉:對不起,我又沒做好。這種情況持續了三個多月,最後一次婆婆往飯裏加鹼,黃黃的一鍋乾飯。這時我明白了:飯做不好,是婆婆做的手腳。我的心很平靜,就像沒看見一樣。吃飯時,也像沒這事一樣(那頓飯丈夫和孩子沒在家)。
丈夫相好的來了,婆婆也藉口說:「她是客人,我去陪一會。」這屋就剩我自己,心裏是七上八下的。我就抑制自己,你是煉功人,把心放下,放下,別被常人心帶動。這樣,表面態度儘量保持平和,並稱她為朋友。從那以後她再也沒來。那時丈夫也一反常態,原來很支持我煉功,現在也百般阻撓。我就和他講:我國法家法都沒犯,是政府造成的。我沒錯,為甚麼還要說自己錯,承認自己錯呢?他沒話說,就讓他朋友勸,他朋友說監獄都沒說服,咱們能說甚麼?你就別管了。漸漸,我的環境寬鬆了許多。
在講真相中,盡我所能揭露中共陷害,講大法美好。一次外出辦事,在餐桌上講大法的神奇,一名服務員回後廳領來好幾名服務員和廚師,給我端來一盤草莓,搬一把椅子讓我坐下:「大姨,你快講,你快講。」我就簡單的告訴她們退黨、團、隊保平安,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們說記住了。走時她們也出來送我。
還有一次外出辦事,屋裏很多人。他們都不明真相。特別有兩位處長,語言邪惡。一位處長問我:「你見過你們師父嗎?」我說:「沒有。」他說:「你都不知可恥,沒見過還一口一個師父,一口一個師父。」我說:「當然啦!這和孩子叫父親、母親、爸爸、媽媽,有甚麼區別?怎麼算可恥呢?」午飯後,這位處長又見到我,給我道歉,並讓我原諒他。
兒子結婚時,來了很多親朋、好友、同學。我就把他們都安排在同修家住宿。那兩天,我們所有參加婚禮的同修形成一個整體,發正念,講真相,放光盤,發護身符等。在婚禮上,丈夫把話筒遞給我(因為我早有準備),我就以囑咐兒子、兒媳的口氣,讓在場的眾生都按「真、善、忍」做人,當時有幾個人就掉淚了。
在一次交談中,別人都說:「活的苦,活的累。」我插話說:「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她們說:「你是指法輪功。」我說:「是。」由於實際情況的需要,我也成了「萬花叢中一小朵」。
就在我寫這篇文章時,突然想到:我能和全世界大法弟子坐在一起,傾訴我的修煉過程,還真覺得很美,很甜,很樂。
在這十多年的修煉中,從沒覺的苦,就覺的甜,就覺的美,就覺的樂。同修一說修煉苦時,我就說:「怎麼能苦呢,當人才是真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