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審法官避而不見律師,甚至不讓複印案卷,另一方面,卻急著催促律師提交辯護詞,妄圖密判,並想草草結案。就此,辯護律師均表示:二審案件不開庭,必須是事實清楚、證據充份、程序合法。而本「案」完全不是這樣的情況,本「案」一審認定的「事實」有重大矛盾和錯誤,取證更是違法,主要表現在偵察階段嚴重的刑訊逼供(甚至有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的嫌疑)和非法拘禁;同時本案適用法律錯誤,一審程序嚴重違法,名為「公開開庭」,卻不允許家屬旁聽……這些情況,依據法律,二審必須開庭,否則就是公然違法。目前,辯護律師已相繼向成都市中院提出公開審理的要求。
所謂的「法官」想迴避本案中嚴重的違法的問題,想掩耳盜鈴的草草結案。成都市中院前兩個月對大法弟子嚴小平的所謂「終審判決」即是如此。就嚴小平案嚴重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問題,嚴小平的辯護律師一再致電、致函成都市中院及主審法官汪明要求公開審理,並多次到成都市中院要求面見汪明,汪明及合議庭人員均以各種理由迴避,也一直未正面回應律師的要求,只是一再要求律師提交答辯狀。最後在明顯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枉法誣判三年。根據《刑訴法》第三百九十九條,汪明及合議庭人員已構成徇私枉法罪。目前,嚴小平母親已對汪明等向四川省高檢、高法提出控告。如今,所謂「法官」林喬等似乎又欲故伎重演,試圖逃避輿論、蒙混過關,枉法對鐘芳瓊等十一人草率下判。
成都三十多名大法弟子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九月在單位或家裏被綁架,其中包括鐘芳瓊等十一人。 這些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後,幾乎都遭受了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周慧敏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在成都市看守所的定點醫院──青羊區人民醫院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鐘芳瓊等十一人被武侯法院枉法判重刑後提出上訴,辯護律師克服了邪黨當局種種刁難,遞交了上訴狀。
1月12日,為法輪功學員劉嘉辯護的律師到成都市中院,要求見主審法官以及複印案卷時,書記員聲稱法官外出開會不在,並聲稱沒有收到兩位律師以「特快專遞」寄來的委託手續文件,企圖將兩位律師排除在二審之外。但一位律師有回執可證明寄出的委託手續文件寄達成都市中院,並有法院簽收;另一律師則是親自將委託手續文件交給武侯法院,並有法院的簽收。可即使證據確鑿,成都中院仍硬說「沒有收到」。
1月12日至14日,來自北京的十名律師連續三天到成都市中院要求見主審法官,並要求複印案卷,法院人員均以「法官外出調研」為由推諉,並拒絕告知相關信息。
鑑於此,請全世界正義善良的民眾關注此事,制止冤案和罪惡的發生。
參與中院此次所謂「二審」人員有:
審判長:林喬 82915607
助理審判員:仇靜 82915030 黃文 82915243
書記員:劉懷源 張元澤 82915216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撫琴西路109號,郵編:6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