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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院欲故伎重演、維持枉法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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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一月十二日至十五日,成都法輪功學員鐘芳瓊等十一人案的辯護律師連續到成都市中院要求見主審法官,以及複印案卷,成都市中院均以主審法官外出調研為由,拒絕律師與其見面;甚至當其中一位律師通過院長投訴電話聯繫到主審法官林喬時,他竟公然違法說「你們(律師)無權複印案卷」。就此,律師已向法院紀檢部門和成都市人大投訴。

主審法官避而不見律師,甚至不讓複印案卷,另一方面,卻急著催促律師提交辯護詞,妄圖密判,並想草草結案。就此,辯護律師均表示:二審案件不開庭,必須是事實清楚、證據充份、程序合法。而本「案」完全不是這樣的情況,本「案」一審認定的「事實」有重大矛盾和錯誤,取證更是違法,主要表現在偵察階段嚴重的刑訊逼供(甚至有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的嫌疑)和非法拘禁;同時本案適用法律錯誤,一審程序嚴重違法,名為「公開開庭」,卻不允許家屬旁聽……這些情況,依據法律,二審必須開庭,否則就是公然違法。目前,辯護律師已相繼向成都市中院提出公開審理的要求。

所謂的「法官」想迴避本案中嚴重的違法的問題,想掩耳盜鈴的草草結案。成都市中院前兩個月對大法弟子嚴小平的所謂「終審判決」即是如此。就嚴小平案嚴重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問題,嚴小平的辯護律師一再致電、致函成都市中院及主審法官汪明要求公開審理,並多次到成都市中院要求面見汪明,汪明及合議庭人員均以各種理由迴避,也一直未正面回應律師的要求,只是一再要求律師提交答辯狀。最後在明顯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枉法誣判三年。根據《刑訴法》第三百九十九條,汪明及合議庭人員已構成徇私枉法罪。目前,嚴小平母親已對汪明等向四川省高檢、高法提出控告。如今,所謂「法官」林喬等似乎又欲故伎重演,試圖逃避輿論、蒙混過關,枉法對鐘芳瓊等十一人草率下判。

成都三十多名大法弟子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九月在單位或家裏被綁架,其中包括鐘芳瓊等十一人。 這些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後,幾乎都遭受了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周慧敏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在成都市看守所的定點醫院──青羊區人民醫院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鐘芳瓊等十一人被武侯法院枉法判重刑後提出上訴,辯護律師克服了邪黨當局種種刁難,遞交了上訴狀。

1月12日,為法輪功學員劉嘉辯護的律師到成都市中院,要求見主審法官以及複印案卷時,書記員聲稱法官外出開會不在,並聲稱沒有收到兩位律師以「特快專遞」寄來的委託手續文件,企圖將兩位律師排除在二審之外。但一位律師有回執可證明寄出的委託手續文件寄達成都市中院,並有法院簽收;另一律師則是親自將委託手續文件交給武侯法院,並有法院的簽收。可即使證據確鑿,成都中院仍硬說「沒有收到」。

1月12日至14日,來自北京的十名律師連續三天到成都市中院要求見主審法官,並要求複印案卷,法院人員均以「法官外出調研」為由推諉,並拒絕告知相關信息。

鑑於此,請全世界正義善良的民眾關注此事,制止冤案和罪惡的發生。


參與中院此次所謂「二審」人員有:
審判長:林喬 82915607
助理審判員:仇靜 82915030 黃文 82915243
書記員:劉懷源 張元澤 82915216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撫琴西路109號,郵編:6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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