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夾制:凡被綁架到該所的大法弟子,惡警就指派六個吸毒人員,分三班24小時不停監控。他們有一個「包夾本」,上面詳細地記錄著大法弟子的吃飯動作、睡覺姿式,一個眼神、一個動作。每天惡警上班,首先要看「包夾本」上的記錄,然後再對大法弟子施行迫害。同時惡警用減刑期為誘餌,引誘包夾對大法弟子進行犯罪。
二、精神上的迫害:為了達到所謂的轉化目的,惡警強迫大法弟子看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書籍、光碟,強迫看邪黨電視、邪黨奧運開幕式。汶川地震後,獄中出了一本歪曲事實的書,看後要強迫大法弟子寫歪曲大法的「認識」。大法弟子不配合、不寫、不看、不放棄信仰,就會遭到新一輪的迫害。
三、身體上的迫害:
1、長時間不准洗頭、洗澡、洗衣服,用難以忍受的骯髒來羞辱大法弟子、迫害大法弟子。
2、長時間罰站,白天、晚上都不准睡覺,有的大法弟子體力不支,站著站著就摔倒在地,碰得鼻青臉腫。有的站的腿腳血脈不通、流出膿血。有的關節被打脫節,有的冬天被脫光了衣服站在寒風裏、夏天穿著棉衣在陽光底下罰站。有的被惡警用女人用過的衛生巾浸泡過的水來灌。有的被包夾捉臭蟲放在頭上,有的被放一碗水在頭上或不讓大小便等等。在包夾期間,大法弟子上廁所都要錯開,不能相互見面。
3、通過上述迫害,仍然不放棄信仰者,惡警就用封口膠把嘴嚴嚴實實封住,然後酷刑折磨。
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警有:顧新英、焦霞、袁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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